01.02 無棣在全市率先完成低保審批權下放工作

2019年,無棣縣通過多項措施,全面推進民政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7月份在全市率先進行了低保審批權下放的試點工作,隨後又出臺了《無棣縣社會救助審批權全面下放工作實施方案》,並與鎮(街道)簽訂了《行政審批事項委託書》,現已全面完成審批權下放工作。

本次審批權下放包含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和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業務。審批權限委託下放到鎮(街道)實施。落實“誰調查、誰審核、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制,確保了社會救助對象的精準度。最大限度簡化社會救助申請所需材料,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實現“群眾只跑一次腿” 的“放管服”改革目標。再造流程,縮短辦結時限。取消審核階段公示和民主評議兩個環節。低保、特困人員辦結時限縮減到20個工作日內;支出型臨時救助辦結時限壓縮到10個工作日內;急難型臨時救助24小時內先行救助,再事後補齊手續。

今後,該縣民政系統將持續做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充分發揮好民政工作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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