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碰瓷团伙上演“压车”大戏,拒绝送医反露马脚

设想一个场景:你好好地行驶在路上,前面的车只用20码的速度行驶,你闪灯示意,对方却迟迟不加速,你会选择超车吗?许多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有一伙人就利用这种心理,在你超车时肆机“碰瓷”,借机讹诈。近日,青浦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的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 年10 月初,大林、老吴和老朱三人缺钱花,便租了辆轿车,车费三人均摊,从广东出发,搭伙来上海做“生意”。他们在青浦区、闵行区等地,选择只有两根机动车道、且没有专门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寻找豪车肆机“压车”,即低速行驶,故意堵住后面行驶的车辆。

三人分工协作,其中两人驾车开在被害人车辆前面,把车速压低到20码左右,迫使被害人借逆向车道超车。此时,另一人骑共享单车迎面而来,路过被害人车辆时假装摔倒。被害人车辆停下以后,前面负责“压车”的两人便会驾驶车辆迅速离开。而倒在地上的人再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已经损坏的苹果手机,向被害人索赔。

钟某是本案的一名被害人。事发时,他听到“砰”的一声,通过反光镜寻声向后望去,看到骑共享单车的男子坐在地上,并声称自己撞到他了。钟某见状,提出要将该男子送到医院检查一下,不料对方却说:“你放心,我人没事儿,就是这手机……你看,屏幕都碎成这样了,要不你就赔我3500块吧,好歹也是苹果手机。”于是,钟某当场将钱微信转账给了该男子,并出于好意询问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如果对方感到身体不适,可以再联系,但遭到对方拒绝。

就这样,三人来了上海两次,采用同样的“碰瓷”手法成功实施诈骗了21次,共骗得钱款54200元。

事发后,有被害人检查了自己的车辆,并未发现碰擦的痕迹,于是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由此案发。

据被告人供述,用于碰瓷的坏手机共有两部,是老朱事先花350元购买的。三人商量好了“盈利模式”:不分赃,诈骗得来的钱被骑共享单车的人收入囊中,成功一次换一个人,三人轮流。

检察官指出,老朱、大林、老吴经事先通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本案的事实与情节,建议判处三名被告人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一方面,发生交通事故时,人往往会出于害怕或愧疚心理而放松警惕,掉入骗子的圈套。因此,如遇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给警察处理。另一方面,无论何种形式的诈骗均有破绽,真相总会浮出水面,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萌生“不法”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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