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導語】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受到罪犯的侵害,一些人身體受到了傷害,甚至一些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當然了這些罪犯都受到了嚴懲。但有的案件,為什麼受害人得不到人們的同情呢?

法眼掃描是做律師的,喜歡從案例中分析社會百態。今天就舉幾個案例分析分析吧。

一、妻子讓情人和老公三人同床,老公激情殺人

1、犯罪行為發生經過

2017年,妻子費某通過在安慶承包田地時認識了男子朱某,隨後,妻子多次邀請朱某到家裡吃住,兩人的曖昧行為引得村裡的村民在背後議論紛紛,雖然很生氣,但老公章某選擇了隱忍。

在妻子的邀請下,朱某常常在其家中吃住,不把章某放在眼裡,常說狠話威脅他,在妻子和朱某的逼迫下,三人晚上睡在一張床上。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一天晚上,章某發現妻子和朱某兩人發生了關係,並當著他的面摟抱在一起睡覺,章某怒火中燒,當即將朱某按在床上捶了兩拳,可妻子費某當晚就將朱某送回家,事後,在妻子的逼迫下,老公章某來到朱某家中向其道歉,並把朱某接回家。

2018年3月20日3時許,章某趁朱某在其家中熟睡之際,持事先準備的菜刀,至南臥室內對朱某的頭面部砍擊數刀,朱某逃跑到北臥室,章某又追至北臥室砍擊數刀,期間費某發現並阻攔,章某又持菜刀砍擊費某頭面部數刀,章某將兩人砍倒在地後又持秤砣猛砸朱某、費某的頭面部,致二人當場死亡。

2018年11月12日,被告人章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2、控方的意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章某因婚姻家庭矛盾不能正確處理,持菜刀、秤砣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辯方的意見

被告人章某的辯護律師認為,章某的罪行雖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且兩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有重大過錯,使得矛盾激化,章某因長期隱忍積怨,無法排解,才釀此悲劇,應當對其從輕處罰。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法眼掃描認為:估計好多人看完後,基本上沒有人對受害人表示同情的吧,反而對罪犯章某表示同情。

從上面可以看出,丈夫章某是比較懦弱的一個人,長期受妻子的欺負,就算妻子讓情人住進家裡,也是敢怒不敢言,但妻子蹬鼻子上臉,不知好歹,越發囂張,而情人朱某以為這個家成了自己的家了,竟然還對章某指手畫腳,罵罵咧咧,導致罪犯章某“激情殺人”。

激情殺人是刑法理論上激情犯罪的一種,與預謀殺人相對應,即本無任何故意殺人動機,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進而將他人殺死。

本案中,如果妻子和情人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辱丈夫章某,性格懦弱的章某也不敢“拿刀殺人”,甚至可以這麼說:是妻子逼著老公章某舉起了菜刀。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二、受害人侵害他人,卻被反殺

1、相信大家還對江蘇崑山的“龍哥反殺案”印象深刻吧。

崑山龍哥,那在道上赫赫有名,網上也有龍哥的視頻,光頭、光著的上身紋著兇猛的動物,那紋身就像穿了件T恤似的。

2018年8月27日21時30分許,龍哥醉酒駕駛寶馬轎車,載劉某某(男)、劉某(女)、唐某某(女)行至崑山市震川路,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經雙方同行人員勸解,交通爭執基本平息,但龍哥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雖經勸架,龍哥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拿出一把全長59釐米,其中刀身長43釐米、寬5釐米的砍刀,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砍擊劉海龍5刀,刺砍過程持續7秒。

法眼掃描相信當時的場景很驚險,畢竟有探頭拍到了。你龍哥砍人那麼長時間,對方為了活命,只好奪過砍刀,砍向龍哥,目的是讓龍哥失去繼續打他的能力,哪知要了龍哥的命。

好在公安機關在全國人民強大的輿論關注下,認定於海明屬於正當防衛,予以釋放。

從視頻可以看出,是龍哥一而再再而三地追著砍人,就算於海明剮蹭了龍哥的寶馬車,可以走保險呀,龍哥感覺走保險不如自己打人出氣痛快,但你打人可以呀,幹嘛拿出砍刀呢?你龍哥不是要人家命嘛?人家能不反抗?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2、再回想起雲南唐雪反殺案

2019年2月8日(大年初四)23時許,唐雪(時25歲,身高170釐米)乘坐朋友駕駛的轎車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時26歲,身高190釐米)酒後在村道內對過往車輛進行無故攔截。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車輛並對唐雪言語挑釁,唐雪未予理睬。

後唐雪父親帶唐雪找到李德湘評理,李德湘與唐雪父女發生爭執,在此過程中李德湘踢了唐父胸部一腳,繼而與唐雪父女進行廝打,隨後被李德湘的朋友拉開,唐雪父女回家。

李德湘仍留在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聲稱要喊人把唐父一家人砍死。隨後,唐父給李德湘父親打電話,讓在場的眾人強制將其帶回家。

2月9日凌晨1時許,李德湘手持菜刀溜出家門,跑到唐父家大門外側,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並用腳踢踹大門。其間,唐雪聽到砸門聲後起床,因感到害怕到廚房拿了一把紅色削果皮刀和一把黑色手柄水果刀放在褲兜裡用於防身,並打開小門出門查看,李德湘看見唐雪出門後用力掙脫朋友拉拽,衝上前即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拿出紅色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繼續揮拳擊中唐雪左臉部,在被幾位朋友拉開後再次掙脫衝向唐雪,對其拳打腳踢。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黑色手柄水果刀用力反抗、揮刺,後雙方被他人拉開,唐雪回家,李德湘邊往巷道外跑邊大喊“拿刀來”,後在奔跑過程中倒地,其朋友上前發現李德湘受傷,遂將其送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唐雪反殺案中,受害人有很多次機會終止上門找事的行為,但受害人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尋釁滋事,導致被殺。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當然唐雪反殺案和崑山龍哥反殺案唯一區別是,唐雪是退役軍人,也有人說是特種兵。法眼掃描認為唐雪特種兵的說法肯定不對,如果是特種兵,唐雪不用任何工具也能把受害人打翻在地,否則特種兵也太垃圾了。

也就是因為唐雪的退役兵身份,導致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遲遲未能對唐雪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作出認定。

但無論唐雪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受害人的死亡都是受害人自己一再挑釁導致的。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三、吳秀波小三敲詐勒索罪

吳秀波在最紅的時候,遇到了小三的無休止的大胃口,要知道北京電視臺春節晚會C位的主持人是吳秀波呀,事情出來後,逼得北京電視臺把吳秀波的人像全部摳掉了,你說多鬧心呀。

吳秀波的小三的確漂亮,不然老吳也不會看上,小三陪了老吳7年,不知道是老吳看上了別人,還是小三得寸進尺想當正室,反正老吳是不想繼續這種關係了。

小三在陪老吳這7年,全世界美景走透透,私人遊艇、私人飛機也坐過,各種名牌包包、奢侈品也到處曬。一看老吳想停止出血,就不願意了,再說自己美好的7年青春都陪老吳了,既然你老吳敢做初一,我小三就敢做十五。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好傢伙,小三準備大撈最後一筆,給自己的後半生準備養老金,於是第一次要600萬,給了;第二次要300萬,也給了;第三次要2000萬,老吳提出籤協議,想止血,也給了;第四次又要6000萬,老吳先給了200萬,女方母親又要10個億......

老吳一看這沒完沒了,乾脆請教了律師,律師讓留下要錢的全部證據,讓老吳給在國外的小三說:行吧,你回來,我給你。小三高高興興回來拿錢,一下飛機就讓公安局以敲詐勒索罪拘留了。

這下,小三媽媽不斷地求老吳放手,老吳一想名聲都讓你們搞壞了,那就大家一起玩完吧。

有人說,老吳做的不地道,把美女從國外騙回來,送進了監獄。但捫心自問,如果不是女方一再逼迫,老吳能這樣做嗎?如果女方几次得手後能終止,不再獅子大張口,能進監獄嗎?難道不是自己逼得老吳把自己送進去嗎?

......


社會中有哪些“不作死就不會死”的情形呢?

法眼掃描不想再舉例子了,因為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中國的傳統文化講究“溫、良、恭、儉、讓”。臺灣的馬英九據說就是這樣的代表。這裡面沒有一個字是叫人咄咄逼人的,都是要讓一步海闊天空。

俗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哪種打人臉,人家都忍了,你還要人家磕頭,人家可能就不願意了。

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一個人應該懂得適可而止,要知道天理,不要以為自己能主宰一切,要給他人留條活路,否則受害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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