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電話+微信”辦案 調解化糾紛

近日,黃驊法院海堡法庭將調解工作貫穿訴訟全過程,通過電話、微信聯合辦案,成功調解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讓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2014年,杜某因擴大經營,購買了一套石家莊某公司的冷凍設備,雙方訂立合同後,石家莊某公司立即進行了安裝調試,杜某也依合同約定履行了前兩期的付款義務,但合同約定的最後兩期貨款共計36000元一直未付。2020年春節後,石家莊某公司通過網上立案起訴杜某,要求杜某給付貨款及違約金等。

考慮到案件標的額不大,而且有雙方簽訂合同作為依據,黃驊法院對該案進行了訴前調解,以儘快化解雙方的矛盾。但杜某不僅不同意調解,反而提出要反訴石家莊某公司,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原來,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發生故障導致冷凍產品部分變質,造成了杜某一定的損失。雙方就設備故障的成因存在分歧,始終協商不下,案件進入訴訟程序。

雖然訴前調解未能成功,但在糾紛調解過程中法官充分了解了雙方矛盾的焦點,並做出了針對性工作預案,將調解工作貫穿案件辦理的全過程。在法律文書送達過程中,辦案法官著重講解了訴訟風險及敗訴後的法律後果,同時多次通過電話、微信形式與雙方聯繫,聽取意見,針對提出的問題進行專業解答。

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溝通,杜某漸漸轉變了態度,不再一味強硬地反對調解,同意心平氣和地與原告解決問題。辦案法官趁熱打鐵,馬上與原告聯繫,告知被告的問題和意見,再結合原告的反饋與被告進行溝通。經過多次反覆地電話調解,雙方終於達成一致意見。考慮到疫情影響,被告將30000元貨款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交付給原告,原告自願放棄剩餘貨款。2月25日,原告撤回訴訟請求,多年糾紛畫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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