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岳母癌症中晚期,老婆丟下丈夫和孩子回孃家照顧她媽及她哥倆孩子,治病錢也全由丈夫出,合理嗎?

sinA008


首先,這個女兒女婿做的事情挺對,雙方父母皆是父母這是社會道德,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只是底線。我比較認同父母的照顧上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家庭和和美美的。但是我也認同無論其餘兄弟姐妹孝與不孝,自己儘自己最大努力。身為配偶可能有怨氣但是要相互理解。

但是有一點我挺不理解的,也是我困惑的,我時常關注這種話題,女方父母的問題上,評論區看起來倒是無比和諧,男方父母的問題上,絕大部分女人竟然理解女性的做法,我不知道原因為何?婆媳不和沒有贍養義務似乎成為某些女性的理由了。最寬容的照顧底線就是男方可以照顧,但是共同財產動用沒門。男方兄弟姐妹未出力由自己家庭出力出錢,然後問題亮出來之後,評論區直接就炸了。一邊倒的支持離婚。最奇葩的我也遇到過,看的我想笑,老母親全款買房,小夫妻居住,後來夫妻雙方自己也買了房,這裡只做說明,說明夫妻雙方不是那種父母得病看不起的家庭,老母親重病,癌症,要花不少錢,得賣房子,兒媳直接把房子賣了,住著老母親的房子,然後直接買了一個學區房,然後口口聲聲說為了兒子房子不賣,要錢沒有。我就說了幾句兒子兒媳不是個玩意,孩子能因為這幾個月的學校跟換問題耽誤一生?竟然有人給我回了一個我不是女人,女人可以為了兒子得罪天下人,把震驚了,這什麼邏輯?為了這幾個月,就要鬧到得罪天下人的地步?心安理得的住著老母親的房子。女性們帶入老母親的位置心寒不?我自己的病治不治的好我知道,但你的態度在哪?房子賣了你拿手裡等我死了再買不行嗎?

話題有點遠,可能是一些女性家庭和諧沒這麼抱怨懶得理會這些話題。但是希望諸位看客嘴下留情,就算為自己以後做公婆積點口德。


王效佐


親情哪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之說?

我姥爺今年腦梗,住院住了小一個月,這期間他不允許任何一個孩子離開他。只要有一個孩子走開他就哭(姥爺四個孩子:我媽老大,老二是我舅舅,老三老四分別是我的大姨小姨),導致每個孩子都很累,我媽已經近60歲了,可是別人無法替代她。我爸也就只能替她兩天,因為即使我爸替代我媽伺候,我媽也得在旁邊守著。也不知道為什麼一生病,我姥爺變的特別不講理!

住院期間,大家一開始說是平攤。我舅後來說,金額多了他無力支付再平攤,他能支付的了的就他自己出,因為他說那是他的義務。後來出院一共花了不到五萬,我舅就說不需要大家攤了,他自己出就行。但是我爸還是再三讓我媽把錢給我舅,我媽自己也覺得既然說不需要了就不用給了,況且都是女兒,我大姨小姨也不平攤的,可我爸說,我媽是老大,不用管別人怎麼樣,她要做到她應該盡的本分。然後我媽給我舅幾次,我舅都沒有收!我姥爺生病後,我舅媽也沒有守在床邊,我們也沒有人覺得哪裡不妥,不過我舅媽有給大家做飯之類的。

我大姨做生意,尤其是到了冬天特別忙。我小姨每天上班,我舅舅也沒有退休。只有我媽時間比較多。現在也是我媽照顧的比較多。有時候我爸也抱怨,說自己日子還過不過了?我們也只能勸我爸,讓他想想我爺爺那個時候,如果我媽自己想休息,她會不去的。如果她想去照顧,因為家裡人不想她去,萬一哪天我姥爺不在了,我媽後悔沒有多照顧,那以後他就得經常看到我媽後悔的樣子,那個時候彌補也來不及了。所以我爸現在啥也不說,由著我媽去照顧。

未來還有多少年誰也不知道。因為腦梗的壽命不好說。可是可以肯定的是,癌症中晚期的壽命不長,又何必去計較那麼多?如果現在你老婆不去照顧,她媽媽過世後她就會活在自責和愧疚之中,而這種愧疚是再也無法彌補的。難道你希望自己的妻子餘生一直活在愧疚之中嗎?如果妻子照顧岳母讓自己家裡的生活陷入混亂,那說明妻子很重要。既然妻子很重要,那不是更應該讓她以後沒有愧疚的活著嗎?一時的混亂換來妻子餘生的問心無愧,這是一筆劃算的買賣,何樂而不為呢?


種草莊稼人趙小姐


恕我直言,問這樣的問題,只能說明你心胸狹窄,看問題狹隘。

親媽,得了癌症,難道女兒不該照顧嗎?你是她老公,家裡不是還有你嗎?你就不能照顧自己的孩子嗎?

你說她照顧他哥的倆孩子,那他哥嫂幹嘛去了?難道是出去遊玩,或者上班不管孩子嗎?而且憑她一個人,怎麼照顧得過來孩子和生病的老人呢?這一點,我真的不相信,肯定也是想辦法為母親籌錢吧!

換位思考一下,自己的母親得了癌症,不去照顧,不出錢,不出力,那還是人嗎?

有錢就多出,沒錢就少出。能多陪陪就多陪陪,時日不多了,兒女們能照顧的機會也不多了。父母養大我們不容易。剩下的時間,真的該好好珍惜。

所以,我覺得你就不要計較的太多了吧!錢都是人掙的。以後夫妻再齊心把錢掙回來。如果你連這都不能支持,那麼你妻子一定會心涼的。

父母就是一面鏡子,當你老了,當你疾病纏身的時候,你是不是也很渴望兒女在身邊照顧呢?

身教重於言教,你的妻子一定很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請你三思。


天使精靈的小窩


癌症中晚期,有治療的價值,即便預後不好,也不能夠放棄老人的生命,至少可以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擁有一個良好的生活質量。人在來到這個世界上以後,就是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任何人都避免不了的。老婆照顧病重的岳母是非常合理的事情。題幹中出現了“他哥倆孩子”,不知道這兩個孩子是否母親不在身邊,也許平日裡孩子的起居就是由奶奶負責的,現在奶奶病重,自然孩子的照顧會落到父親的身上,但平日裡對於孩子的生活照料不操心的男性,在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時,顯然是應對不及時的。因此你的老婆捎帶照顧了一下他自己哥哥的孩子,也是人之常情。

至於治療疾病的費用由誰來出,應該是由經濟條件決定的,如果你老婆的哥哥沒有這個能力,而你的家庭生活條件比較殷實,那麼由你們來出這筆費用也是未嘗不可的。我們經常說,要讓媳婦對待公婆像對待自己父母一樣的孝順,那反過來,老婆的媽也是男人的媽,這個關鍵時刻,拿錢給自己媽看病,難道還有什麼想法嗎?


劉華放大夫


中晚期了回去照顧自己媽媽,估計也是抱著這輩子估計就這段時間能陪著自己媽媽了,每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我想問下題主,你有啥不理解的?你是石頭縫裡出來的?還有你說的另一個問題,你說清楚他哥哥情況,為啥不掏錢?是不想掏還是確實沒有能力,兩者性質不一樣,沒錢遇到父母生病了,拿不出錢來,妹妹掏可以理解,有錢不管那就另當別論!說一下我曾經經歷過的,我父親當年生病,恰好我和弟弟都剛成家生孩子,我倆那年經濟都不好,我還稍好一些,父親生病,我就掏的全部的治療費用,我總不能不管父親,逼著弟弟吧,他也確實沒錢,不過父親病好出院時弟弟給我說,醫療費不能全讓我掏,等他有點錢了他最少承擔一半,給我還錢,意思就是有一半的醫療費算是借我的。所以,你掏了所有的錢,應該是有原因的,你沒說清楚,所以不妄加評論!!


清風蔻兒


父母的養育之恩子女沒以回報的!你和家人應該支持老婆的舉動,協助她照顧好重病的母親,她會心懷感恩,把你的父母當親人的。我母親患癌症時,我的孩子才一歲多,我有時去送飯,老公單位忙,公婆去搓麻將,孩子沒人帶,病房不讓上樓,只能讓他站在門衛室,抱著桌子腿,關照他不要和任何人說話,有人抱就大叫救命……我都不敢在病房多看母親一眼。別人無法體會那種心情啊!母親離開二十多年了,一直後悔沒有多些關愛給她,沒有好好照顧她……。現在,我婆婆中風偏癱了,我就沒法像照顧父母那樣親手照顧她,有護工照顧著,我們有空去看看,覺得自己做的已經很好了!只要付出,就會有回報!


吳蝶奶奶


你說的這種情況,我曾經有個姐妹來問我說,他身邊有人也是念佛男士,接受不了家庭的壓力,準備出家修行去了,扔下母親,和上學的孩子和一個有病的老婆,問我對嗎?我說他能這樣做不用唸佛了,連最起碼的良心都沒有了,還修什麼啊,現在當下不是對你最好的考驗嗎?後來我的姐妹把我的話告訴了他,他聽後,覺得自己是不對,留了下來,從此認真上班了。其實很多時候,人們往往一念之間,做錯了事情,卻要後悔一輩子,如果有好人相勸便也就換了一種方式。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真的很重要。


用戶妙音水蓮


人死不能復生,但是錢能夠再賺。

前段時間姥姥生病,本來母親是在我家幫我帶孩子的,一聽說姥姥生病,我們二話沒說就讓母親回去了,自己僱了保姆,雖然經濟上負擔重了些,但是想著還是應該讓母親多照顧姥姥一些。姥姥歲數大了,終究是沒有熬過去,但是我們沒有後悔,母親在最後的日子裡陪在了姥姥身邊,也為我們小輩們樹立了榜樣。


想想李詠,非常有名,且有錢,最後因為癌症也離開了人世,所以說得了癌症基本上沒治,最後的日子裡有孩子陪在身邊只是短暫的減輕其疼痛而已。

癌症的花費的確很高,但是為了至親,我想很多人都會傾其所有,我想作為丈夫應該表示理解吧,而且真情換真情,你陪妻子走過了艱苦的歲月,妻子一定會更加珍惜你。


秘語相傳


親情哪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之說?

中晚期了回去照顧自己媽媽,估計也是抱著這輩子估計就這段時間能陪著自己媽媽了,每天都當成最後一天來過,我想問下題主,你有啥不理解的?你是石頭縫裡出來的?還有你說的另一個問題,你說清楚他哥哥情況,為啥不掏錢?是不想掏還是確實沒有能力,兩者性質不一樣,沒錢遇到父母生病了,拿不出錢來,妹妹掏可以理解,有錢不管那就另當別論!說一下我曾經經歷過的,我父親當年生病,恰好我和弟弟都剛成家生孩子,我倆那年經濟都不好,我還稍好一些,父親生病,我就掏的全部的治療費用,我總不能不管父親,逼著弟弟吧,他也確實沒錢,不過父親病好出院時弟弟給我說,醫療費不能全讓我掏,等他有點錢了他最少承擔一半,給我還錢,意思就是有一半的醫療費算是借我的。所以,你掏了所有的錢,應該是有原因的,你沒說清楚,所以不妄加評論!!


遠括


對於一個結了婚的人,父母或兄弟有這麼重要?我沒說不重要,我是不相信重要到那種程度,比如,寧可與愛人離婚,寧可讓自己的孩子沒媽或沒爸等等。這怎麼可能?結了婚,要承擔小家建設的重大任務呀,說句難聽些的話,就算愛人離了可再找,那孩子就這麼就沒了父親或母親?而這一切居然僅是為了所謂孝敬父母或幫助兄弟姐妹?怎麼可能?父母和兄弟姐妹,能比你自己孩子都重要?這不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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