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我家農村蓋房,全活包給包工頭,他帶工人蓋房子。回家路上,出車禍被撞工人一死一傷,我家該付多少責任?

頭條微天下


農村在這幾年蓋房子已經成為了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以前要是誰家翻蓋新房那可是非常少見的,而且大家還都會跑過來觀看到底是如何蓋的,這些年隨著每家每戶家庭條件的越來越好,看的人也就越來越少了。



雖然現在農村蓋房的特別多,但是在蓋房子的時候會發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今天我就來講一講我們村的真實例子再來分析問題當中的責任到底該怎麼劃分。


農村蓋房出事故的真實例子

大家都知道蓋新房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情,但是在農村蓋房的一般都是附近村子裡的人帶領著10幾個人成立的包工。

也就是在2017年的時候我們村有一家因為孩子快要結婚了就著急蓋新房,當時的天氣正處於夏天,天氣特別的炎熱很多蓋房的人員都出現了中暑的跡象,但是為了掙錢他們依然不下工地繼續蓋房。


可能是由於工人的狀態不好蓋出來的房子質量不達標,也就在準備吊樓板的時候事故發生了,房子的大梁斷裂了,當時正好有幾個工人在站在大梁上都掉了下來,雖然人沒有什麼大礙,但是腿基本上都斷了。


主家來看也不好說什麼,畢竟蓋房的時候也沒有簽訂什麼合同協議,包工頭更沒有為所帶領的工人買保險,造成這樣的局面只能是經過調解,最後主家每人給了5000塊錢,包工頭也沒人給了5000塊錢,就這樣一場事故就調解好了。

其實房子的質量問題出現的事故應該都由包工頭來承擔,但是在農村並不是像城裡蓋房一樣各項保障措施都完善。


問題當中的事故

雖然說是在蓋完房後回家的路上發生的事故,但是作為主家也是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承擔的責任比較小。

就好比剛才我說的我們村的情況主家拿了5000,包工頭也拿了5000,那麼你這個情況如果有10分責任的話,你只能佔3分,剩餘的5分責任在包工頭,最後的2分責任在工人。


主要是現在農村蓋房的都是自己認識的人,於情於理我們也不想這樣。

綜上所述:

因此我們如果要是再蓋房的話就要把這些話說到前面,也就是說先提出來或者是簽訂安全協議,這樣才能保障我們的個人利益,畢竟平平安安才是最好。


紀錄鄉土


大家好我是小魚。

我家農村蓋房,全活包給包工頭,他帶工人蓋房子。回家路上,出車禍被撞工人一死一傷,我家該付多少責任?

談到這個問題容小魚先講一個我們本地發生的一件鬧得沸沸揚揚的事。

大概在七八年錢,我們隔壁村有一家人蓋房子娶媳婦,由於家裡人都是上班吃公飯的,所以平時很忙,採用的就是這種包工包料全包給包工頭的這種承包方案,在墊地基回填土的時候,由於車子沒站穩側翻正好把一個年輕人壓在下面,當場死亡。死者的家屬找蓋房子的這家人要求賠償,但是他們不同意。說這次蓋房子是採用的全包方案,和我們沒關係,你們應該去找包工頭。而包工頭則說你們兒子是幫他們家蓋房子才出事的,他們家應該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吵來吵去事情也沒有解決,最後這死者家屬把包工頭和蓋房子的這家人告上了法庭。法院的處理結果是包工頭全責,因為按照勞動法包工頭已經是第三方,相當於中介,蓋房子的這家人已經和死者沒有什麼關係了。而蓋房子的這家人出於對死者家屬的同情也同意出1萬塊錢的喪葬費,最後這件事情才劃上句話。


那麼我們在來看,題主所說的問題,他們家的房子工程也是全活包給了包工頭,他們家人和幹活的工人已經沒有了直接意義上的關係,已經由包工頭這個中介從中間把二者的關係承接了。而且出車禍的時間地點是在下班後的回家路上,那就更和你家沒什麼關係了。在蓋房子時的上班時間和地點出事的話,還勉強能扯上個”工傷“的名義,在回家路上出車禍的話已經不屬於工作時間,已經不算是工傷了。就像是我們在一個地方上班,你好久沒去上班了,突然你有一天出了點小意外,你能去你原來的工作單位要求賠償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我認為出現這種事,和蓋房子的你家以及包工頭都沒有什麼關係,而是要去找車禍的另一方,他們才是這件事的直接參與人。死者家屬想要什麼賠償的話也應該要去找車禍另一方,而且還要報警讓交警才評估事情的主要責任方來劃分責任,以便後面的賠償問題。假如說是死者為全責的話,車禍另一方最多出於對弱者的同情心給予一部分資金充當喪葬費。


而對於蓋房子的你家和包工頭來說,死者出於下班時間,不是上班時間及地點,不屬於工傷。家屬要求賠償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說心裡過意不去的話,可以適當的給予幾千到一萬的喪葬費以示慰問、遺憾。


我是小魚,以上是我的一點點看法。如果感覺我的回答還可以,歡迎大家回覆討論。想要了解更多農村趣聞和最新動態,請點擊右上角關注!


小魚遊三農


有沒有責任,得看法律。

我說一件去年發生的事情,我們這裡的旅遊區正在搞建設,用完的一些鋼管什麼的就都不要了,因為他們再僱人運下來,還要花不少的錢。

有一天,僱的工人下山的時候,他們騎的三輪車,車上坐著四個人,加上司機五個人,還在車上綁了很多鋼管,山很高,一路下坡。

那麼大的重量壓在車上,根本不受控制,沒走多遠就出了事故,五個人無一倖免。據說當時很慘,有甩到了石頭上,有路沿上,驚動了縣鄉鎮所有領導,120,警車,全都到了現場。

這件事也是他們收回家,然後貪點小便宜導致如此下場。

後來聽說旅遊區賠了他們很多錢,賠錢方也叫屈,己經收工了,況且是他們自己的原因導致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們沒出旅遊區,就和他們有關係。



山村蘇姐


說到農村蓋房子這事兒,鄉居小菜想起了自己去年也蓋房子,除了買建築材料,也是全活包給了包工頭,不包吃的;而且都是當地的人,不是外地人,當時是不籤什麼合同的,一些事情都是口頭上談好就可以了;施工隊裡有幾個50多歲的男人,而且還有夫妻搭檔的,大熱天干活的時候有一對夫妻吵架了然而男的不幹活直接回家了,遇到這樣的事兒,真擔心萬一哪次他們打架啥的搞出事情來了,該怎麼辦呢,好在建好房子,沒有什麼意外發生,終於鬆了口氣。

而像提主說的全活包給包工頭,他帶工人蓋房子;回家路上,出車禍被撞工人一死一傷,自己家該付多少責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下面我也說說我的看法:

在農村人們建房子是很不容易的,平時種莊稼賣糧食或者養家禽豬賣了慢慢攢錢的,不然就是背井離鄉去打工賺錢了,要攢好幾年才夠錢起房子,起個房子當然是希望順順利利的,沒有什麼意外發生了,所以出車禍被撞工人一死一傷這樣的情況也是屋主意料不到的,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

而事發地點是在工人回家的路上,也就是說不是在建房子工地那裡因為幹活導致事故發生的,而且工活是包給包工頭了,工人幹完活回家,這是很正常的舉動,而路上出車禍誰也料不到,事發跟屋主沒有關係,屋主不用承擔責任,說是交通事故最合適;畢竟交通事故是路上的突發事件,就算是沒有工作的人走在路上散步,發生車禍了也是根據事發現場情況來定誰的責任的。

而出車禍被撞,是因為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還是因為肇事者的錯導致車禍的?這就由交警人員來查看處理了;這個不關屋主的責任,若是發生在建房子那裡的話就要看情況來分責任輕重了,畢竟工人是來幹活的,而全活包給包工頭了,包工頭是直接的管理、監工人員,施工現場要對工人的安全有保障。

我們這邊這些年連續有人建房子裝修房子,而村裡雖然有水泥路了,但還不是戶戶通,有些道路還是泥土路,下雨後天晴了路還沒有完全乾特別難走,騎車都容易滑到呢;之前聽老公說有一戶起房子,下雨天晴後第二天又繼續幹活,有一人中午回家的時候騎電車路太滑摔到腿了,自己默默花錢去治,不過屋主心地還不錯,雖然不是在建房子現場發生的事故,但還是去看望他,給了些醫藥費;畢竟房子還沒有起好,發生這樣的事兒,心裡也不安的,越少意外發生越好。


鄉居小菜


現在農村建房,因為各種問題引起糾紛和矛盾的現象越來越多,對於“工人受傷請求賠償”的案件也不在少數。

那麼對於工人受傷,到底是包工頭賠償?還是蓋房子的業主?

如果你與包工頭簽訂的合同屬於:承攬合同

那麼您不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承攬人(包工頭)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蓋房子的業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蓋房子的業主)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所謂,承攬關係是房主按日或工作量支付施工人報酬,在建房過程中房主存在指揮、安排、監督和管理等行為,房主與施工人之間一般認定為僱傭關係; 在建房過程中房主不存在指揮、安排、監督和管理等行為,房主與施工人之間一般認定為承攬合同關係。

在承建農村居民低層住宅過程中,房主與施工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一般不屬於建設工程合同。

簡單來說!!!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將修房的全部事宜交給包工頭辦理的,你們屬於承攬關係,那麼你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被認定為你與工人屬於僱傭關係,那麼你難免承擔一定的責任。

關注我,懂點法律知識

有任何需要法律幫助的地方,私信諮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免費解答。


律師觀天下


親愛的問主,你很不幸運,攤上了這種事情。我的答覆時,按照法律規定,你肯定不需要賠錢,應該包工頭和工人自個兒賠,包工頭大概佔4成責任,開車的司機可能佔3成,工人自個兒佔3成,這個也比較符合我們中國人的約定俗成。

而且,這是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事故來處理。

但是,農村的醜惡風俗,大家都懂的。我講一個故事,你家裡沒人,院子裡桃子快成熟了,有鄰居或農村人,爬牆進來偷桃,摔傷摔死了。

按理說,這是自找的啊。但是,摔傷摔死這人的家人,就天天來你家鬧,最後賠了幾萬了事了。

沒錯,問主,你不用責任何責任,但是,這兩個工人的家人,天天來你家堵門吵架,你過不過了。

不要問為什麼,農村人就是這麼賴皮這麼胡鬧,反正,訛你錢唄。

建議你:找村長做中人,協商一個,沒有責任,但道義上,給個一兩萬了事吧。不然,天天來堵你家門。


董江波


普法時間又到了,按照這種說法,蓋房子的業主是完全沒有責任的,業主與包工頭屬於承攬關係,按照我國的法律明文規定,承攬法律關係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並給付報酬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係。承攬合同的成立僅需雙方就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現不拘形式,書面、口頭均可。而包工頭與工人之間是僱傭關係,國家僱傭關係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但是,有一種情況是需要業主負連帶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即應當由包工頭直接承擔責任。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的,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發包人(施工單位)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農村蓋房子誰也不想出事,事情一旦發生了就要積極去面對,以減少更少的損失。

希望對你有幫助。


豫見大山


關注農村熱點,分享農村生活!大家好,我是李哥阿峰!

對於這個問題,阿峰認為包工頭應該負起主要責任,你家應該從人情方面負著責任!

既然蓋房子全部活由包工頭承包,包工頭就應該負責全部的責任,甚至包括髮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後果!

你家作為東家,雖然蓋房子承包出去了,可畢竟包工頭為了給你蓋房子出了人命這麼大的事你不應該袖手旁觀。

你可以根據自己家的經濟條件進行幫助!





李哥阿峰


沒一點責任,你想求個心裡安慰,可以給死者送個禮,給傷者買點水果看望一下。其他的都可以不做


小老龔4


蓋房子回家路上出車禍屬不屬於工傷?即便屬於工傷,那是修房的農民負責還是包工頭負責,亦或是共同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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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打工,光靠在農村種地要想修房子,絕非易事。種莊稼一年能存兩萬都很了不得,即便如此,理想狀態下存二十萬修房子也要十年;在非理想狀態下,材料費上漲、購買力下降,加上人也在慢慢變老,所以一般只能欠賬修房子了。而打工雖比種莊稼更掙錢一些,但也存不了多少錢,好些農民也是在修一層後再打工幾年,而後再樓上加樓。

由此可見,一座農村自建房都是農民的血汗錢壘起來的,不欠賬就已不錯了,在修建途中出不得亂子。農村修房子即便是包工包料給包工頭,也多是口頭協議,簽訂書面協議的少,所以方方面面考慮不周全,出了事就會有扯頭,口頭約定的一些事也可能不承認了。



如果把活外包給了包工頭,下班路上出車禍致死傷各一人,建房的農民要不要負責?責任該如何劃分?如下班路上算工作時間嗎?出事算工傷不?外包給包工頭了,農民還有責任嗎?

一、責任如何劃分?

很多人在討論建房的農民和包工頭擔責,卻忽略了這是車禍而非修房過程中出事。所以可分為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兩部分,不能混淆。既然是被撞而出車禍,那第一要找肇事者的責任。在路上出車禍,應該由交警劃分事故責任而承擔交通事故賠償。

刺楸聽說各地規定不一樣,因為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可能存在衝突,所以有些地方可主張一個賠償,而有的地方可兼賠,還有的是先由交通賠償,不足部分再以工傷來賠。

因此,這裡討論的應該是交通事故賠償以外的工傷賠償,由於有了交通事故賠償,所以工傷賠償這部分金額應該不算太大。不管錢多錢少,責任也應該劃分。

二、下班路上屬工傷不?

修房的工人在下班路上出了車禍,從《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來看,工人發生了非他們自己主責的交通事故,應該算是工傷吧。



三、工傷賠償的劃分

農村建房,有幾種形式:1、農民出材料包工頭包工;2、包工包料給包工頭;3、農民出材料並自己請工人來修。題中把活包給了包工頭,屬於承攬包工,工人為包工頭的職工,包工頭應當為工人購買保險,發生的工傷應該找包工頭。

農村建房包工頭一般是個人,刺楸認為這就要查看當地的宅基地或者農房建設管理規定、規劃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農房的要求,比如有些地方規定超過規定樓層、層高和跨度的農房要納入質量管理,需承攬給有資質的個人或者公司。如果修的房子不需要承攬給有資質的,那包給村裡沒資質的包工頭也是可以的。



對於有人提出最高法解釋規定: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刺楸個人認為這一般是包工頭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會搬出來扯,但既然是專門建房的包工頭,他的經濟不知比建房的農民好到哪裡去了。


四、刺楸來總結

建房是農民一輩子中比較重要的事,建好房子後估計也沒多少錢了,如果出問題無異於雪上加霜。把活承攬給包工頭最好籤好協議,免得事後扯筋。

下班路上出車禍,首先找肇事者賠,餘下的賠償應該沒多少了,這點錢對包工頭來說應該不多,但對農民來說就困難了。既然吃這碗飯,包工頭就應該為手下職工的安全負責,不要出了事後就扭著農民吠。

以上就是刺楸對「農村外包給包工頭修房,工人下班出車禍」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的還行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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