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朴槿惠不上訴,為什麼韓國檢方卻覺得法院判決太輕提出上訴?

雲深


4月13日是朴槿惠二審上訴最後期限,然而朴槿惠卻放棄了上訴,本來她妹妹樸槿令已遞交二審上訴狀,但經過朴槿惠本人授意,不具法律效應,朴槿惠明知上訴毫無意義,上訴與不上訴其結果都一樣,可以韓國卻在4月11日提起了上訴,上訴的目的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韓國檢方要顯示對文在寅的忠心。文在寅上臺後推行政商勾結的反腐運動,檢方為了履行反腐政策,只能服務命令。文在寅是韓國最陰險、最獨裁的韓國總統,檢方除了服從命令,最主要的是迎合文在寅的心意,要讓朴槿惠把牢底坐穿。


第二點,檢方認為法院判得太輕,檢方提請法院的建議是判處朴槿惠30年監禁,罰金1185億韓元,而法院只判朴槿惠24年監禁,罰金180億元,明顯沒有按照檢方的建議進行判決,有失檢方威嚴,所以上訴。

第三點,檢方深知一不做二不休的道理,他們讓朴槿惠永不翻身,必須加重判決,如果朴槿惠有翻身之日,他們將沒有好下場,所謂斬草除根就是這個道理。


舞動人生124


截止到上訴的最後期限四月十三日午夜,朴槿惠並未向韓國法院提出上訴,而且其妹妹樸槿令的上訴狀因為未經過朴槿惠本人授意所以不具備效應。看起來似乎朴槿惠案件已經塵埃落定,但是其實遠遠沒有結束,因為早在四月十一日,韓國檢方就以法院量刑不當提出上訴。案件自動進入二審階段。
此前,韓國檢方曾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三十年有期徒刑,但法院最終只認定了十六項罪名,判處二十四年,韓國檢方對此不滿,遂提出上訴。在我看來,這群人真是夠無恥的,把朴槿惠逼到這種地步還不放手,到底怎麼樣才會滿足。


得知朴槿惠判決結果的朴槿惠支持者

朴槿惠此次不上訴其實很明智,或者說也是無奈之舉。她很清楚,在文在寅政府把持下的韓國司法系統,法律鬥爭毫無意義。即使二審,自己也不可能翻身,所以朴槿惠還是會一樣的抵制。
朴槿惠一審被判二十四年,罰款一百八十億韓元,現年六十六歲,如果熬的下來出獄九十歲。也不知道韓國檢方以及其背後的授意者都是怎麼樣的一群人,毫無人性可言,去這樣對待一位為了國家付出所有的女人。


雲深


這是去年的話題,今又提起,足見人們對樸瑾惠一事的關心。

樸瑾惠下臺,是因支持率過低,國會彈劾而致。這表明她的總統沒當好,有重大失誤。

至於她是否有罪,罪多嚴重,就要畫問號了。

親信門干政的罪是有的。但樸瑾惠在此事上究竟有多大責任?她的罪責是否象韓官方說的那樣嚴重?

貪腐的罪一直是韓官方指控之一。但樸瑾惠一直拒不承認。韓官方似乎也始終未拿出充分的證據來。此事很讓人懷疑,朴槿惠無家無子女,掙的錢花不完,她搞貪腐乾什麼呢?

就是這樣,樸瑾惠被韓政府揪住不放,一再增加刑期。

根據韓國曆任總統無一善終的情況看,樸瑾惠一案很可能有政治打擊的因素在裡面。這是人們普遍一再關心朴槿惠案的原因。

朴槿惠也有一些明顯實際的錯誤,如允許美國佈置薩德系統武器,再如和日本簽署關於慰安婦的協議等。她的失民心也不是無緣無故的。

但她的罪是否嚴重到了現在韓政府強加給她的三十年刑期的程度?韓政府何以要對此一孑身弱女子如此大動撻伐呢?

同情朴槿惠遭遇的大有人在,也只能希望她能早日出獄,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如此而已。

歡迎點評。


夕陽晚霞


上訴或不上訴這是朴槿惠 的權力,不過朴槿惠此前已經明確表示她不再信任法院,法院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她以拒絕出庭的方式表明自己不參與法院審理的堅定立場。既然是不參與也就無所謂上不上訴。韓國檢方提出上訴的理由有兩點,第一點;檢方對一審判決中朴槿惠部分指控無罪提出異議。在一審中,檢方對朴槿惠提出18項指控罪名,但法院最終只認定其中的16項。其中牽涉“三星賄賂案”部分關於朴槿惠的內容,一審法院認定不存在李在鎔在三星經營權繼承一事上有“不當之託”,作為第三方的朴槿惠收受賄賂的指控不成立。對此檢方提出異議,認為該判決存在誤判。第二點;檢方覺得一審法院對朴槿惠的判決整體量刑不當,說白了就是檢方對朴槿惠24年刑期這個結果不太滿意。


對韓國檢方覺得輕判朴槿惠的觀點一定都不奇怪。自起訴朴槿惠到一審宣判前,韓國檢方的立場自始至終是要求法院嚴懲朴槿惠。 在法庭的聽證會上以及在媒體面前, 韓國檢方的一貫表述,大意為,朴槿惠辜負了韓國民眾的重託和信任,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給韓國憲政史留汙點,案件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這是不可原諒的。為了警示後人 從中吸取教訓,避免這樣的悲劇將來在韓國再重演。因此必須嚴懲朴槿惠。韓國檢方認為,嚴懲朴槿惠是一次凝聚民眾力量,重樹韓國民主主義和法治主義的良機。從檢方的論點中可以看出,檢方是把朴槿惠當典型來處置 ,要把朴槿惠作為標誌性的反面教材載入韓國的歷史教科書。然而檢方費盡口舌渲染朴槿惠案件的嚴重性,結果只得到朴槿惠24年刑期的結果,雖然離檢方建議的30年只少了6年,但某種意義上理解,宣判結果讓檢方的政治圖謀落空了。


韓國檢方這種一味強調朴槿惠的過錯,而將朴槿惠執政期間為國家做的所有貢獻都化為烏有的做法是不正確的,更有失公允。在韓國各界普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的情況下,檢方的做法未免有挑起事端之嫌。30年是檢方向法院建議的,可見檢方是希望通過二審實現將朴槿惠的刑期儘量往30年靠攏或者就是30年。只是現在的朴槿惠還會在意是24年還是30年這種數字遊戲嗎?


貝貝和豆豆的視野


據最新報道,在2018年7月20日,韓國首爾地方法院判決朴槿惠“收受國情院經費”及“違反選舉法”6年及2年有期徒刑的當天,韓國檢方即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請了抗訴。

原因是,韓國檢方覺得法院判決太輕。在6月14日,檢方提請的是判處朴槿惠12年及3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是否在7天之內上訴還不得而知。想必朴槿惠如同得知“親信干政”案的一審判決結果一樣,會再次放棄上訴。

朴槿惠對法庭的“抵抗”始於延長羈押期的那一刻,朴槿惠以沉默不語和拒絕出庭受審來以示抗議。

直至“親信干政”案一審判決的那一刻,也未見朴槿惠的身影。

當然,朴槿惠對法院的“親信干政”案的一審判決,放棄了上訴。


那麼,朴槿惠不上訴,為什麼韓國檢方卻覺得法院判決太輕提出上訴?

檢方對朴槿惠的指控書長達幾十萬頁,可見檢方對朴槿惠案重判的決心。

檢方在朴槿惠“親信干政”一案,提請的是30年監禁及1185億韓元的罰款。

而法院最終判決結果是24年監禁及180萬韓元罰款,這與檢方的提請相差甚遠。其主要差異在於,法院拒絕認定三星太子李在鎔與朴槿惠之間的“默許的請託關係”。

檢方堅決不服法院對朴槿惠一審判決結果。

在檢方的上訴書中措辭嚴厲地指出,朴槿惠將總統權利私人化,嚴重擾亂了國家綱紀與破壞了憲法,在韓國憲政史上留下了汙點,必須給予朴槿惠重判。


而檢方對朴槿惠的指控多達21項,指控書長達幾十萬頁。特別是在與朴槿惠案的相關人員均先後被判刑之後,檢方認定朴槿惠案的連續性比較完整。

所以,韓國檢方認定,為了避免官商勾結,更是為了嚴明法律的崇高與嚴謹,為了體現法律的朗朗乾坤,必須予以朴槿惠重判,而法院的一審判決則顯得太輕。

二、法律之外的政治考量

朴槿惠畢竟是民選上來的總統,而朴槿惠則將國民賦予的總統權利轉交給身無公職的崔順實,從而引起了國民的強烈憤慨。

而遭彈劾及羈押之後的朴槿惠,民意調查顯示,其支持率只有2%,已經失去了民心。

再說,民眾對崔順實各種行徑的恨之入骨,必然也會殃及朴槿惠。


另外,現執政者文在寅,競選總統時就許諾,要徹查朴槿惠案,給民眾一個交代。同時明確指出,總統特赦不包含貪腐的政治人士。

檢方綜合考慮,為避免將國家賦予總統的權利私用和權利壟斷的悲劇重演,對於朴槿惠案必須重判,而法院的判決太輕,不足以明證,故提請上訴。

而30年有期徒刑是韓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有期徒刑中的上限,由此可見檢方的決心。

其實,縱觀朴槿惠案,不可否認朴槿惠走到今天,有其自身的很大原因。

然而,透過朴槿惠案的始末,更多的則是折射出了韓國在民主現代化進程中政治生態有其不成熟的深層次原因。

無論怎樣,朴槿惠案必將用其濃墨重彩記載於國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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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觀世界



朴槿惠案一審是在4月6日,判決結果為16條大罪,24年刑期,180億韓元罰款。申訴有效期是7天。最先表態的是檢方,聲稱判刑太輕,並在4月11日提起上訴;而朴槿惠這邊,一直沒有消息,直到樸槿令以直系親屬的身份代其上訴,直到最後被朴槿惠本人否決,放棄上訴。

所以,從時間的前後順序上來說,是檢方提前上訴,先下手為強;而朴槿惠認罪在後,放棄上訴。其實問題的描述改成這樣是比較合適的——朴槿惠已經認罪,為什麼檢方依然不依不饒的繼續上訴?

我們每個人都清楚,朴槿惠一案是政治案件,不是民事和刑事案件,但一樣要走司法流程,一樣有一審、二審、終審,而且被告人朴槿惠有著直接上訴的權力,這個只關乎有效期,不關乎她是否有錢,是否支付的起律師費用——柳榮夏不會在乎這點律師費用;至於國選律師,那是免費的,就看朴槿惠願不願意用。



其實,直到現在,我依然無法理解的是,朴槿惠為什麼不上訴?對於她現在66歲的年齡來說,24年,30年,還是終身監禁,都沒有太大區別;她需要的是自由和名聲;可是無論是釋放出獄後自由,還是清白無罪的名聲,都是要通過一審後的上訴,才能解決,雖然希望微乎其微。

我從得知朴槿惠放棄上訴的消息,直到現在,一直無法對這裡面的因末情由、是非曲折,做出一個能夠自圓其說的理解。至於檢方的堅持上訴,其實我也沒想通:作為文在寅總統來講,他目前最需要的,是要迅速結束朴槿惠案,騰出手來對付李明博,然後再去刷政績,好為下屆總統的競選來鋪路。

我覺得,朴槿惠的不再上訴、檢方的追殺到底、文在寅的最終目的之間一定有關聯,只是這些內幕消息沒有暴露出來。該不會是朴槿惠和文在寅之間,談好了一些條件,互相做了讓步,才有了目前的局面,莫非文在寅的條件是——朴槿惠你認罪,兩年內,我換屆前,給你特赦;然後,讓檢方唱戲,再把戲做足。

是這樣嗎,樸前總統和文大總統?

我怎麼感覺我腦子都不夠用了。


體育情深


在檢方提出樸槿慧案中18項指控中,法院認定其中16項成立,不過檢方稱一審宣判中法院不公平地逃避了幾項受賄指控,跟之前提刑30年徒刑相比,判刑太輕。

對於檢方的"執著",個人覺得檢方無非是想向民眾透露出自己是公平公正,一切以事實為依據嗎?來掩蓋其主子的政治報復。但這樣有意思嗎?24年的徒刑,對樸槿慧來說已經是等於判了死刑。一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前總統受到如此"待遇",實則不幸!


林儀萍



楊建曦


朴槿惠為什麼?不"上訴"如果是你你會"上訴"嗎?是我不但"上訴"而且"抗訴""申訴"官司打倒底。朴槿惠去年最後一次亮像,在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法庭,帶著眼睛為什麼?大家應該明白。從那天開始,朴槿惠在沒有出現在,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法庭吧!沒有。2018年4月6日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開庭,量刑,宣判朴槿惠出現了沒有?即然朴槿惠沒有出現在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開庭,量刑,宣判。朴槿惠就是因為韓國政府地方法院直播嗎?拒絕出庭審?

這段時間除朴槿惠支持聚會。誰親自去韓國政府拘留所見過朴槿惠?都是韓國媒體報道,外網報道,誰真正見了朴槿惠本人?記者,媒體在韓國拘留採訪見過朴槿惠本人嗎?都是圖片,真的韓國民眾聚會支持朴槿惠?柳榮夏律師對韓國媒體講朴槿惠想吃生魚片。希望自己走出拘留所。拘留所公職人員不可能不給朴槿惠買生魚片吃。不是朴槿惠不"上訴"韓國政府中院。而現朴槿惠是否活著誰都不知道?這才是應該大家關注,關心,朴槿惠問題?真的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管不了?沒權管理司法界?
司法釋放:如果朴槿惠本人活著不可能缺席審判?而朴槿惠目前韓國政府平民三無人員是罪犯。不是韓國政府總統。朴槿惠有權利拒絕法院判決出庭。拒絕一切權利?法院法警幹什麼?拘留所一個所長,能擋住韓國政府地方法院法官提審?玩笑開大了。

大家看朴槿惠出現韓國政府地方法院,開庭,法庭,身邊多少法警。而且帶手銬。朴槿惠韓國政府總統?韓國政府地方法院,法官,開庭"彈劾"罷免朴槿惠韓國政府總統職務。今天朴槿惠韓國政府民眾三無人員,罪犯能不出現韓國政府地方法院一審量刑宣判。
如果朴槿惠真的身體健康!不出庭,不"上訴"死人不上訴。活人一定"上訴"。不是不韓國政府地方檢察廳"上訴"韓國政府中院。朴槿惠一定官司打倒底。為什麼朴槿惠弟弟,弟媳在沒有出現?弟媳韓國律師。難道朴槿惠拒絕所有人?不是因為拘留所不讓任何人見面。柳榮夏律師一樣。自去年朴槿惠最後一次出現韓國政府地方法院法庭。朴槿惠律師團隊集體辭職包括柳榮夏律師。拘留所除法院派律師團隊,但是朴槿惠簽字才能進入朴槿惠"親信門干政"一案辯護。韓國政府地方檢察廳"上訴"材料韓國政府中院。如果:韓國政府中院開庭,審理,朴槿惠不出現。。。。。。。朴槿惠人在那?


劉愛源


我覺得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政治家可以說是政治鬥爭殘酷性的體現,女權主義者會說這是文在寅政權對女性總統的迫害。作為法律工作者,我的觀點是這個問題要從法律層面來看。



毫無疑問,韓國是一個法制比較健全的國家,這一點我們必須承認。因此,扣除掉政治陰謀論和女性迫害論,單從法律程序上講,檢察院對朴槿惠提起上訴,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在法院判處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前,檢察院提起公訴時的建議刑期為30年,在法院判決中並未採納檢察院中提出的部分罪名並,而這幾個罪名基本是舉世共知的,所以檢察院提起上訴完全是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是法制國家司法系統必備的糾錯機制和司法人員必備的基本素質。



我覺的,作為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公民,我們一定要有辯證的眼光與思維,能明辨是非,不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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