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期間去世的人,土地會被收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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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期間去世的人,土地會收回嗎?

我們看看國家土地承包法是怎麼規定的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土地承包以家庭為單位,國家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規定在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那麼,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期間去世的人,土地會收回嗎?我覺得分幾種情況。


一種是你這個家庭還有成員。即使有成員去世了,根據土地法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承包的土地是不會減少的。目前,國家決定二輪承包期滿後再延長30年,意味著到2058年,你們的土地都不會變化。



另一種是家庭沒有成員了。全家人分別去世或者全家都把戶口遷出去,轉入設區的市,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們已經不屬於村集體成員了,村集體有權收回你們的承包地。


三農調研


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期間去世的人,土地會被收回嗎?

這個問題很好,事實上,很多人都關心也擔心這個事。搞清楚這個問題,需要了解我們國家的土地承包政策。

我們國家從1978年開始探索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到1984年左右基本全面推行。後來,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權利和耕種預期,國家開始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即無論家庭人口因為出生死亡、娶進嫁出,只要這個家庭有人沒有消亡,就可以始終耕種那些土地。

按照政策要求,從第一輪承包時期(1984年左右到1998年左右),特別是從第二輪承包時期(1998年到2028年)開始,包括以後的第三輪承包(再延長30年),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只要家裡還有在村裡種地,土地就不應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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