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李興偉
入春以來,由於氣溫回升,風大物燥,山林火災隱患不斷增大。在嚴峻的森林防火態勢下,硯山縣多措並舉,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實到行動上,杜絕春季火災事故的發生。
該縣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通過嚴厲的措施、嚴格的制度,嚴肅的檢查,堅決把住野外農事用火安全。對進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要嚴格檢查,確保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杜絕在林區和林緣吸菸、燒香燒紙、燒地草、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各林區單位、施工作業單位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管理、防火措施,配合防火檢查,森林公安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大火案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各類縱火犯罪。
同時,強化宣傳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增強公眾火種不入山,林區不用火,上墳不燒香紙的責任意識和自覺行為。各鄉鎮森林及防火指揮所要落實責任,及時向社會發布森林高火險期公告、禁火令,公示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新聞媒體要播放和發佈森林火災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公益廣告等,讓廣大幹部群眾充分了解安全防火知識和森林防火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情況。要保證通訊設施的暢通,一旦發生火情,要確保第一時間接收火情信息,專業撲火隊伍要整裝待發,靠前駐防,有火撲火、無火巡護,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此外,注重信息報告時效,做到撲報同時。在接到火情信息後,迅速查清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火勢、林相、火場周邊情況、起火原因等重要要素並及時跟蹤。已確認為森林火災的,在迅速開展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撲救進展。對因發現火災隱患不作為、發生火情不報告而貽誤撲火時機,撲火措施不落實、組織撲火不得力而導致重特大森林火災或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嚴格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嚴防死守,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做到責任清楚、措施落實,防範到位、靠前指揮,在接到火情報告後,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處置,保證火情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控制,確保不發生重大火情火災。一旦發現火情,迅速作出應急響應,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集中絕對優勢的撲救力量進行撲救。嚴禁安排無撲火經驗的幹部在一線指揮;嚴禁組織婦女、中小學生和其他不適宜人員參加撲火;嚴禁組織未經培訓的人員直接撲打明火;嚴禁無組織自發撲火。
據瞭解,硯山縣於2017年12月1日進入防火期,到目前為止,全縣已發生森林火情8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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