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之後,在對外開發票的時候,好糾結,到底是按照原稅率開票?還是按照新稅率開票?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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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開票稅率選擇的最基本原則,就是看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果應稅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30日之前,適用調整前的稅率。如果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之後,適用調整後的稅率。開具發票時,也相應按照以上原則來選擇適用稅率。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基本規定:
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的當天。
如果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具體判定:
1、銷售貨物
根據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來分:
如果是直接收款,納稅義務時間就是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如果是辦理託收的(比如委託銀行收款) ,納稅義務時間就是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如果是賒銷或是分歧付款,納稅義務時間則是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
2、 其他銷售行為
銷售應稅勞務或服務,為提供勞務或服務並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為轉讓過程中或完成後收到的款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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