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平羅縣率先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

平羅縣率先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

平羅縣自承擔全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在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的基礎上,統籌推進土地制度三項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的有效實現形式,最大限度地顯化了宅基地價值,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為助力鄉村振興增添了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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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產權

對縣城規劃區以外的132個行政村宅基地核查登記,並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按照“一戶一宅、面積法定”的原則,對已使用的宅基地確權登記,頒發不動產證58595本,對村莊綜合整治中3129戶危舊房屋全面進行核查登記,探索以發放宅基地資格使用權的形式解決閒置宅基地和危舊房屋拆除問題,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

平羅縣率先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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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管理

由村集體主導,按照自治區法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270平方米/戶)核定確權,在保留200平方米庭院經濟用地的基礎上,對超出470平方米的部分,按標準一次性收取超佔有償使用費。對11戶新申請的2970平方米宅基地,按每平方米30元標準一次性收取有償使用費8.91萬元。允許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社會化服務的新型經營主體,打破鄉鎮、村組界限,在全縣規劃保留村莊內流轉宅基地,充分顯化了集體土地所有權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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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經營

鼓勵農民自願有償退出、轉讓閒置宅基地,允許農民充分利用宅基地和房屋開展農產品加工收購和餐飲零售等二三產業。目前,全縣已退出轉讓宅基地和房屋2056戶,利用宅基地和房屋開展農產品加工收購和餐飲、零售等二三產業的有123宗,盤活了宅基地資源的同時,增加了農民經濟收入。

平羅縣率先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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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交易

統籌閒置宅基地綜合整治利用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對符合規劃的15宗25.81畝的閒置宅基地由村集體主導予以收儲,調整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予以入市,為農村一二三產業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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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融資

結合農村“兩權抵押”試點,完善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融資權能,已辦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277筆1217.6萬元,拓展了農民土地房屋等產權的資本功能和權能,解決了農民融資困難。

製作:平羅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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