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再喜歡也不要回頭了!

再喜歡也不要回頭了!

文 / 茶茶 圖 / 網絡

“你總要習慣這世上突如其來的失去,撒了的牛奶,遺失的錢包,斷掉的友情,走散的愛人。當你不能夠再擁有了,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丟都丟了,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不要再為回憶傷神,學會放下,再喜歡,也不要回頭了。

1

昨天帶親戚家的弟弟去吃肯德基,他放下手裡的炸雞去拿可樂時,不小心手一滑,可樂掉在了地上,全都灑了出來。

我叮囑他不要撿,小心別沾到腳上,會很黏,他嘴上答應著,卻惋惜地看了好幾次地上的可樂。

之後他一直顯得有些悶悶不樂,不像最開始時的高興,我問他是否需要再買一杯可樂,他搖搖頭說:“還是不了吧。”

我想著,畢竟是小孩子,過會兒買個玩具,就可以讓他重新高興起來。

看他的樣子,卻突然覺得我們有時候也會這樣,對失去的東西念念不忘,卻沒有孩子的心性,能夠快點放下讓自己不開心的人事物。

我們都很貪心,渴望永遠銘記快樂,又希望忘卻傷感,可這世上的事太難兩全,歡喜總伴隨著悲傷,快樂總和惆悵並肩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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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邪西毒》裡有這樣一句臺詞:

“你越想忘記一個人時,其實你越會記得他。人的煩惱就是記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都忘掉,以後每一日都是個新開始,你說多好。”

大晴和前任分開一段時間之後,有一次我問她:“如果再給你一個機會,你還會選擇和他遇見嗎?”

大晴想了想說:“會,比起難過,不遇見更讓我惋惜,可世上沒有後悔藥賣,再喜歡,我們也回不去了。”

當你知道不能夠再擁有了,就要學會把情緒藏在心底,不回頭,大步往前走。

2

常在後臺收到讀者問我,分開了的人,還會回來嗎?

其實問這個問題的人,心裡都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只是不願意正視。

就像一件你很喜歡的外套,釦子掉了幾顆,你沒辦法穿出門去,也許哪一天你找到了遺失的扣子,卻已經是夏天,外套已經過季了。

愛過的人就像這樣一件舊衣服,也許穿了很久,洗的泛白髮舊,你不想丟掉,可也知道自己不會再把它穿出門去了,不如就疊好之後放到衣櫃最高層,等到哪天收拾好情緒,和其他舊物一起丟掉。

不必逼著自己遺忘,也不用刻意偽裝,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總有一天時光會把這些傷痛一點一點撫平,而你,也將成為更強大的自己。

離開的人教會你成長,就已然是不負相遇一場。

3

以前總天真地以為,你給對方一塊糖,對方就會和你做朋友,你把真心交付與人,就一定會換來同等的真情對待。

後來才明白,情字無解。

你喜歡蘋果,對方卻非給你一車梨,你不是不感動,可就是沒辦法去愛,因為你不喜歡梨,心不甘情不願。

同樣的,你沒辦法強求自己愛上一個你不喜歡的人,你也不能強求不喜歡你的人會慢慢愛上你,最難測的是人心,最難辨的是感情。

有時候喜歡一個人,並不非要長相廝守,愛情到最後,終歸是要化為平淡的。

相忘於江湖其實挺好的,沒有聲嘶力竭,沒有耗盡情分,他日回想起來,在彼此心裡,都還是初時模樣,又何嘗不是一種永恆呢。

相似的人適合一起風花雪月,互補的人才能白頭到老。

那些沒辦法在一起的人,再喜歡也不要回頭了。

你要學會坦然接受告別,平常之心看待那些離開你的人。

不必太過傷感難過,把這些時間都留給自己,努力做更好的自己,雨過天晴,總會看到彩虹,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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