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光伏新政突拉“電閘”,專家直言:政策前後矛盾,呼籲撤銷新政

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因文件落款時間為5月31日,業界將通知稱為“531新政”或“光伏新政”。

光伏新政突拉“電閘”,專家直言:政策前後矛盾,呼籲撤銷新政

“531新政”對光伏產業帶來的最大的三點變化分別是:控制新增規模、加快補貼退坡和降低上網電價。

“531新政”讓絕大多數光伏企業感覺,已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受此政策影響,資本市場表現出強烈的恐慌情緒。

2018年6月4日,是光伏新政出臺的首個交易日,幾乎所有關於光電、風電、新能源產業都不同比例受到重創!在光伏新政出臺首個交易日開始至結束,光伏領域、風電及電動車行業合計損失超過600億元。去年全國50餘家實現盈利的光伏上市公司的淨利潤總和,也只有300億左右。

除了股民叫苦外,光伏行業後續或將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因政策突變,一些光伏企業或許將承擔巨大損失,而他們的損失或將引發一系列的違約潮。

而一些行業權威專家也公開呼籲相關部門撤銷新政,延續過去的發改委文件、同時適當合理壓減規模,自發自用項目和戶用光伏的建設規模由地方政府管理,仍需納入國家補貼範圍。

猛拉電閘的光伏新政

6月1日,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三部門發佈的光伏新政,嚴苛程度超出預期,資本市場和媒體均稱其為“史上最嚴光伏新政”。

光伏新政的嚴苛要求包括:

1、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

2、自發文之日起對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

對此,三部委認為,近年來,隨著我國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速度明顯加快。為促進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高發展質量,加快補貼退坡。而眾多光伏企業則建議,要給予已經合法批准開建的項目一定的緩衝期,考慮行業現狀,降低規模幅度不應過大,希望國家支持這個行業進入不需要補貼的最後一公里。

業內人士認為,控規模和大幅降補貼強度,無疑給近年來高速發展的中國光伏產業踩下一腳“急剎車”,也意味著整個光伏行業的政策風向發生了重大的轉變。

業內人士表示,新政將帶來裝機需求下滑和下游的觀望態度,下半年國內市場將大幅縮水,為了保證現金流,下半年光伏製造企業有可能會“清庫存甩貨”,光伏組件價格短期可能向下波動,製造環節的毛利率較大下滑。

新增裝機降四成 或有近六成產能閒置

“光伏新政”要求,根據行業發展實際,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在國家未下發文件啟動普通電站建設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建設。

同時,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於支持分佈式光伏項目建設。考慮今年分佈式光伏已建情況,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併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範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範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據瞭解,光伏發電項目主要包括分佈式光伏、集中式光伏兩種,前者指在用戶場地附近建設,自發自用、多餘電量上網,規模相對較小、分佈較為分散的光伏發電項目;集中式光伏也就是普通光伏電站,指利用荒漠荒地等集中建設的大型光伏電站。

從全國來看。截止2017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量為130GW,未來三年如以每年50GW的規模發展,新增裝機約150GW。

然而,“光伏新政”大幅壓減2018年新增裝機規模和指標,預計2018年新增裝機將被減少至30GW左右,與2017年新增53GW規模相比,將斷崖式削減高達43%。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副主任王斯成表示,如果“光伏新政”執行,國內外光伏市場的總和不會超過65GW,光伏製造業將會有56%的產能閒置,繼而帶來一系列問題,對光伏製造業帶來毀滅性打擊。

光伏新政突拉“電閘”,專家直言:政策前後矛盾,呼籲撤銷新政

普通光伏電站仍執行2017年標杆電價

數據顯示,從發電成本看,過去十年光伏電站建設成本已下降了90%,現有條件下建成的電站,我國東部地區每度電成本為0.4到0.5元、西部地區為0.3到0.4元。

同時,隨著技術的快速進步、規模效應的持續提升,兩三年內上述成本還將下降30%以上,成為發電成本最低的能源生產方式。

不過,根據“531新政”,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杆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含稅)。

同時,新投運的、採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採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光伏電站價格執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自用電量免收隨電價徵收的各類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統備用容量費和其他相關併網服務費。

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創新研究院報告顯示,我國光伏發電更大規模應用後,在2020年前後即可實現平價上網、不再需要補貼,此前已建成項目的補貼也將在2022年至2025年間達到峰值,補貼金額在1000-1750億之間。

由此來看,光伏發電不依靠補貼的平價上網時代,已走到“黎明前的黑暗”和“最後一公里”。

然而,讓光伏企業憤憤不平的是,從2008年到2017年,國家共計為煤電脫硫脫硝補貼了超過1萬億元,平均每年的補貼都在1000億元左右,但即使煤電進行了脫硫脫硝處理,每年仍在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

多家大型光伏企業負責人表示,光伏製造業的萎縮將帶來上萬億元的經濟損失,對大量普通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

不過,中國光伏行業協會表示,經協會再次向行業相關主管部門瞭解,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電站指標的項目,在今年6月30號前併網的,仍執行2017年標杆電價。

“也就是說,普通地面光伏電站,仍執行‘6·30’政策(即2018年6月30號前併網的電站仍執行2017年標杆電價的政策)。各企業可以聯繫各項目所在地電網公司核實,也可向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處反映情況。”協會有關人士說。

最擔心的是引發違約潮

“531新政”發佈後,光伏產業業界一片譁然。

6月4日,光伏系列股全線飄綠,47家光伏企業一天之內跌去了逾600億的市值。

行業未來的趨勢,更讓一些光伏人士擔憂。據報道,一位地面電站的投資商表示,“暫停普通電站規模指標”,是所有政策裡面最厲害的之一。事實上,新政突發之後,有些已建好幾個月卻未併網的項目,損失會很大。

這讓企業怎敢輕易投資?一家EPC廠商表示,如果一個50兆瓦項目未能及時在531之前併網,它的損失是幾千萬,要有企業自身承擔了。

“投資商違約、施工方違約、組件逆變器等設備方違約、零部件違約……進而引起整個光伏產業的違約潮,同時還可能波及相關配套行業,如玻璃、背板、加工設備等行業。”一位業內人士表示,“531新政”將帶來一大波違約潮的出現,將給光伏行業帶來巨大的損失,主要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1、光伏企業之間大量的違約糾紛

投資商違約→施工方違約→組件逆變器等設備方違約→零部件違約→原材料違約,進而引起整個光伏產業的違約潮,同時還可能波及相關配套行業,如玻璃、背板、加工設備等行業。一大波違約潮的出現,將給光伏行業帶來巨大的損失,同時也是給國家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失!

2、經銷商與設備廠家的經濟糾紛

很多經銷商為了快速的給老百姓安裝光伏電站,同時也是在廠家的要求下都進行了壓貨,如果不給緩衝期,很多經銷商將血本無歸。

3、經銷商和老百姓之間的經濟糾紛

正在施工的光伏電站,如果咔嚓一刀切,以併網時間為準,那麼正在施工的沒有併網的光伏電站怎麼處理?

專家直言:政策前後矛盾,呼籲撤銷新政

新政對行業及資本市場帶來的巨大沖擊已經引發國家能源局的關注,國家能源局正密切關注業內對於光伏新政的看法和建議。

6月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綦成元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行業協會對“531新政”的意見。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鄧奎、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也一同參加。

在會上,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中國能源研究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相關負責代表就“531新政”提出了六條建議。

上述五家行業協會首先提出,理解此次出臺文件的目的是適應光伏行業發展實際,促進中國光伏行業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並表示和能源局一樣,降低補貼強度,儘快實現平價上網是全體光伏從業者的共同願望。

綦成元聽取了各協會的意見,表示將會給予認真研究。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委會副主任王斯成6月2日曾致函光伏專委會建議撤銷新政,在信中他表示,光伏“531”調整新政,不僅與以前發佈的文件相矛盾,降低了政府信譽,還將使光伏製造業崩潰,損失超萬億,250餘萬人就業將受影響。

王斯成建議,相關部門應延續過去的發改委文件、同時適當合理壓減規模

,自發自用項目和戶用光伏的建設規模由地方政府管理,仍需納入國家補貼範圍。

國內多家光伏龍頭企業的負責人和行業專家紛紛表示,許多光伏項目因為新政突然停止而產生糾紛,尤其考慮行業現狀,降低規模幅度不應過大,希望國家支持這個行業進入不需要補貼的最後一公里。同時還建議,給分佈式小型工商業自發自用及用戶光伏單獨指標;加快實行分佈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儘快實現“隔牆售電”和配額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支持加速平價上網步伐,但調價要有明確的時間窗口,並與產業成本結合。

對於光伏新政的後續影響,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後、中國新能源產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曾少軍認為,從能源革命總體目標高度出發,“531”新政背後絕不僅僅是幾百億政策補貼拖欠所影響的政府形象與信譽,真正的隱憂在於:在實現能源革命中所規劃的能源替代進程中,傳統能源規模的逐步退減,與以光伏為代表的新能源體量的逐步增加,其間合理的政策預研與矛盾化解,是否主管部門心中有數?業界各方是否達成共識?出現衝突更高層面如何從總體和全局的角度去把控和應對?讓傳統能源自覺、自願地為新能源發展拱手騰出空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