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長治縣公產房拆除排上日程,專家詳解相關政策

長治縣公產房拆除排上日程,專家詳解相關政策

舊城改造首要任務是改善民生。今年以來,長治縣始終突出以人為本,下大決心用幾年時間進行徹底改造,給廣大群眾創造一方美麗宜居生態的城市家園。在拆遷過程中,一大部分縣直單位搬進了設施齊備的民生大廈或新式辦公樓房,對原有老舊辦公樓房進行了有序拆除,共拆除面積43000餘平米,為下一步縣城建設改造打下了堅實基礎,騰出了發展空間……與此同時,縣城內的一些公產房的拆除工作也在積極推進中。

長治縣公產房拆除排上日程,專家詳解相關政策

據瞭解,公產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佔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在拆遷工作中,縣綜合執法局、縣住建局等相關工作人員多次深入到拆遷戶家中,做深入細緻的動遷工作,耐心講解拆遷政策,積極與被拆遷戶溝通,得到了住戶的普遍理解與支持。

長治縣公產房拆除排上日程,專家詳解相關政策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拆遷政策,日前記者採訪了縣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中心法律顧問張澤航,其對公產房拆除進行了政策解讀。

張澤航說,公產房是相對於所有權屬於個人的私有房屋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產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佔有、使用、部分收益的權利,但是沒有處分權。公產房按照產權人的不同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直管公房,指由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房屋,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部分免租給單位使用的房屋。第二種是單位自管產。指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等單位所有的房屋,也叫企業產。第三種公產房是行政事業單位作為產權人,分配或出租給單位員工居住使用的房屋。

張澤航表示,根據《長治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及《長治縣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的規定,徵收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所屬房屋的,也就是公房,原則上不予補償、涉及承租方等第三人利益的,由權屬單位與承租方協商解決。(來源:上黨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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