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弟弟向哥哥購買毒品 後販賣給他人

正義網電 弟弟向哥哥購買毒品再販賣給他人,結果兄弟倆雙雙被判刑。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馬偉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馬強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馬偉無固定職業,平日又喜好打麻將,找不到活幹又缺少賭資時就靠販賣毒品週轉些“活錢”。2017年8月7日,銀川市的張某聯繫馬偉,向其購買毒品冰毒,馬偉因手上沒有“現貨”,遂聯繫了其哥哥馬強,從馬強手裡購買了價值2400元的冰毒。當天晚上,馬偉在銀川市建發橋頭與張某進行毒品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經稱量,從馬偉處扣押的冰毒淨重5.72克。馬偉向公安機關提供其哥哥馬強的家庭住址並帶領偵查人員將馬強抓獲。據馬偉交代,其共向馬強購買過兩次毒品以供自己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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