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近日宣判

近日,樅陽縣人民法院對樅陽縣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進行宣判,判決結果支持了公益訴訟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011年,樅陽縣國土資源局與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位於樅陽縣橫埠鎮規劃區內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給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讓金額4020萬元。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計繳納土地出讓金2810萬元,尚欠該宗土地出讓金1210萬元。但樅陽縣國土局卻違法向該企業發放了《國有土地使用證》。

樅陽縣人民檢察院發現線索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審查發現樅陽縣國土資源局怠於監管,違法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遂依法向國土局發出檢察建議。但針對該檢察建議,縣國土局未採取有效措施。

為切實維護國家利益,使國有土地出讓金及時清繳到位,樅陽縣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向樅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決:1.確認樅陽縣國土資源局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行政行為違法;2.判令樅陽縣國土資源局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土地出讓收入徵收職責,依法徵收欠繳的土地出讓金。近日,樅陽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支持了公益訴訟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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