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澄城縣公安局安裡派出所發現查處一起外國新娘未登記案件

澄城縣公安局安裡派出所發現查處一起外國新娘未登記案件

澄城縣公安局召開輿論環境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會後,安裡派出所迅速行動,召開所內工作會議,傳達領導講話精神,紮實安排部署,落實有效舉措,結合“一標三實”信息查漏補缺,重點開展輿論環境整治、打黑除惡等五項重點工作以及六項專項行動的線索摸排工作。

2018年9月10日,安裡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一標三實”查漏補缺、打黑除惡、輿論環境整治線索摸排工作中,在安裡鎮義合村楊康家中,發現了一名老撾籍女子,經瞭解,該女子名叫(以下簡稱NA),現年35歲,老撾籍,於今年6月21日從昆明前往西安打工,6月27日與安裡鎮義合村四組村民楊康辦理婚姻登記手續,9月8日同丈夫回到本村居住。但NA及其家屬均未在24小時內向當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隨即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派出所,向其講明外國人登記報備工作的重要性,並依法對其作出一千元的罰款處罰,NA及其家屬欣然接受。

友情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

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但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向公安機關申報住宿登記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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