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并提交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8月27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8月27日前10名股东情况:

2、2018年9月7日前10名股东情况: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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