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茅箭区检察院坚持“四轮驱动”向黑恶势力迅猛亮剑

本网讯(通讯员 黄林)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茅箭区院在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四轮驱动”为抓手,向辖区黑恶势力雷霆出击,迅猛亮剑,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积极努力。

茅箭区检察院坚持“四轮驱动”向黑恶势力迅猛亮剑

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省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院上下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四个意识”体现和贯彻到专项斗争中。

强化责任担当。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案件快查快结。分管院领导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头兵,对受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亲自督导并参与其中,随时准确掌握案件的侦办进展,保证案件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起诉到法院。承办检察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参与侦查阶段案件讨论,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案件调查取证和协调解决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难点问题,降低退查几率,提高办案质效。

茅箭区检察院坚持“四轮驱动”向黑恶势力迅猛亮剑

突出专业化办案,提高扫黑除恶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包括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在内的带头作用,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作为扫黑除恶专案组骨干成员,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推动快捕快诉奠定坚实基础。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牵头督导全程督办。与此同时,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在辖区对黑恶势力形成严查严打高压态势。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标本兼治。以斩草除根、除恶务尽为扫黑除恶终极目标,实施釜底抽薪,在依法查办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同时,深挖细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并将查处“保护伞”贯穿于侦查、批捕、公诉等工作的始终。对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涉案线索,第一时间向纪委、监委报告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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