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網絡賭球誰是贏家

網絡賭球誰是贏家

姚雯/漫畫

四年一度的世界盃讓球迷熱血沸騰,同樣讓人眼紅耳熱的還有網絡賭球的“造富”神話,但誰又知道有很多人會因此鋃鐺入獄呢?張某等5人利用賭博網站,組織多人以“賭球”形式進行賭博,並從中分成獲利,網站輸贏額累計達1300餘萬元,涉案投注金額高達1.2億餘元。7月13日,由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陳某、邵某、童某、沈某等5人利用賭博網站開設賭場一案,當地法院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張某等5人犯開設賭場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四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元至20萬元不等。

“皇冠”賭博網站代理層級分明

2016年7月,正值歐洲盃期間,張某看到身邊的很多球迷朋友都到網上去賭球,但是輸多贏少,這讓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機”。之後,張某通過渠道獲取了“皇冠”賭博網站的代理賬號,並夥同陳某、邵某,在杭州某知名酒店內開設網絡賭場,同時發展童某、沈某等下級代理或末級代理。末級代理發展賭客在“皇冠”賭博網站上用手機、電腦下單,以賭球的方式進行賭博。

整個賭球網站的代理運營是一個金字塔模式,他們之間各司其職,作為“皇冠”網站代理人的張某是總運營人,處在金字塔的頂尖位置;而他的下級陳某、邵某處在第二層級,陳某負責對賬、管理賬戶,邵某負責結賬;童某作為第三層級代理,主要負責發展第四層級代理;而沈某作為第四層級代理則發展了多名末級代理,末級代理各自發展賭客,在“皇冠”賭博網站上以賭球的方式進行賭博。

截至2017年6月案發,網站輸贏額累計達1300餘萬元,涉案投注金額高達1.2億餘元。

球迷賭球“中槍”

應某是一名球迷,在杭州擁有多家門店,平時喜歡看足球比賽,2014年開始涉足賭球。2016年7月,歐洲盃一開始,應某就主動跟朋友張某說自己想要賭球,張某把他介紹給了陳某。之後,陳某把賭球網站“皇冠”網的網址發給了他,並給他派送了專門的賬號和密碼。

賬號是積分制的,1分代表1元人民幣,一般一天賬號中有2萬分。賭球的種類可以選擇足球、籃球、網球等,應某選擇的是足球,進入界面後會跳出當日全球賽事,你只要選擇喜歡的球隊進行投注就行。一般賭場會對對壘的球隊進行評估,強隊要讓球給弱隊,主場要讓球給客場,讓球數從平手盤開始,以此類推。每場賠率也不固定。有的時候能到100%以上,有時只有70%,還有打半場、打全場。

賭球對賬一般是一週一結。如果應某的賬號贏了的話,陳某會把贏的錢通過銀行卡打給應某,如果輸的話,應某則要把輸的錢打給陳某。半年不到的時間,應某就在“皇冠”網賭博輸掉了30餘萬元。

在杭州做生意的溫州人林某也是一名資深球迷,他通過朋友介紹也在“皇冠”網站上賭球。據他說,自己賭了五六天就輸掉了50多萬元。這讓他感到有些害怕,辛苦賺來的錢這麼幾天就賭沒了,所以他停止了網絡賭球。

“馬糧”“分成”誘惑賭客

應某說,為了拉攏更多的賭客進入賭球網站,或鼓勵已有賬號的賭客進行更多的投注,賭球網站上有一個返碼的規矩,俗稱吃“馬糧”,也就是賺取洗碼費。洗碼費是指上級代理返給下級代理的好處費,一般是總下注額的千分之十二。洗碼費是最穩定的,只要賬戶內有下注就有,所有代理均能賺取洗碼費。如在一週結算的時候,應某賬戶裡總投注額有10萬元,最後贏了5萬元,那麼陳某不僅會給他5萬元的贏資,同時還會給他1200元的洗碼費。“馬糧”的存在,讓應某等賭客更瘋狂地參賭,也使得應某更積極地把認識的喜歡賭球的人拉到這個賬號下來賭球。

部分末級代理一般只吃“馬糧”,但較高層級的代理除了吃“馬糧”以外,還會參與“分成”。“分成”就是代理直接入股莊家進行賭博。從表面上看,賭客是在與網絡虛擬莊家進行賭博,實際上是與上級代理們進行賭博,所以賭客總是輸多贏少,你永遠無法和幕後的莊家公平“較量”。因此處在金字塔頂尖和中間的代理們,都獲得了較為豐厚的回報。

檢察官提醒,網絡賭球其實是網絡賭博的一種,相較於傳統賭博,不受空間限制,作案手段更加隱蔽,涉賭資金更大,社會危害性更加巨大。有的人迷上網絡賭球后無法自拔,直至陷入網絡賭博的深淵。網絡賭博一直屢禁不止,主要原因是賭博網站的服務器一般都設在國外,網址不定期更換,在國內通過代理人發展下級代理人或吸引賭客參與賭博。賭客一旦在賭博網站進行違法賭博,傾家蕩產不說,也極有可能招來牢獄之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