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藍牌貨車取消營運證,之前辦理的還需要去註銷嗎?

步初心


從19年1月1日全國統一取消4.5噸以下普通貨車“二證”,是交通部“放管服”新政,由於取消二證是統一取消,後續政策會統一根進或下文規定。

就目前還有的遺留問題,正在制定中;如4.5噸以下普通貨車,營運或非營運保險問題,行駛證變更問題,檢測線驗車問題,二證注消問題,二軸藍牌超載問題等等。

日前作者諮詢了相關單位,也沒有統一文件可執行,希望上級下發規定通知,以便統一執行。但按貫例目前執行舊行規,如北京和河北是:

保險可購營運保險或非營運保險,看行駛證。

營運證可去自主注消也可不用注消。

行駛證目前不能變更成營運或非營運,只能按上牌時算。新車上牌根據車輛報備同樣分營運或非營運車。

資格證大車小車通用,自已看的辦。也注消也可不消。

驗車是走老規定,只是“二檢”合一了。(綜合檢測和安全檢測一次完成,不上二次線)。

藍牌超載或綠通也無新政策,只能按老法規辦理。

其它問題有待新政策統一執行。

記住:4.5噸以下普通貨車只是取消了二證,並不代表交通法和安全法規變了,這只是行政上取消了,不代表法規變了。交通法規是不可能變更的,還是希望車主遵守法律法規。多掙錢少費用,不違法少麻煩。

二證取消是為了方便車主,適應市場需要,減少養車成本和費用,不是放任不管。

新政出臺,往往有後續補充,同時也不是交通局一家的事,它纖連到交管,保險,檢測,高速,維修,廠家等等行業和單位,是要配套完善的。

其實就當不要二證正常上路即可,沒那麼多特別關心的。

安全掙錢,遵守法規最好。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目前還沒有接到通知。只是說了兩點,從1月1日起,對藍牌貨車:

1.不再辦理雙證;

2.不再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處罰。


卡車之家


你好,
12月25日,交通部發文明確規定2019年1月1日起,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已經辦理營運證的用戶暫未接到通知是否需要註銷,暫時不用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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鏢俠客


拿地雙證去退費,退回上線錢三百一拾元,買從業資格證地,五百陸拾元。


觀望者917


自己考的準駕證,找誰退💰


人到中年212823970


不需要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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