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河北又一項行政許可審批下放,快來看!

近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通知,根據“放管服”的有關要求,自2019年3月28日起,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後不再負責對在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實施行政許可。

按照屬地原則,將原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實施行政許可,下放到該勞務派遣單位所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

已經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過的,准許繼續實行到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的有效期期滿,期滿後再申請延續的,到其所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辦理。

(燕趙都市報 記者 楊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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