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糟心!暖水管开裂泡坏地板墙皮,究竟谁该负责?

糟心!暖水管开裂泡坏地板墙皮,究竟谁该负责?

家住市北区益阳路的刘先生,这段时间,不但忙活,还糟心,家里的暖气管开裂渗水,自家地板泡了,邻居家也跟着受牵连,这样的情况他该去哪讨说法啊!

  晚上八点,行动员见到刘先生时,他正在和邻居检查对方家中泡水的情况。只见邻居家的墙面、电表和房顶全部都有被过水的痕迹,维修费用大约要3000元左右,而在一旁的刘先生告诉行动员,他们家更惨。

  刘先生跟行动员说完后,随即又指向了门口的一根管道,并告诉行动员,这一切都是因管道而起。

  刘先生说,因为当时自己家并没有出现任何漏水的现象,所以一直没找到漏点,但邻居家却越漏越严重,眼看事情越来越难收场,刘先生突然想到,有可能是供热管漏水的问题。

  刘先生所说的这根管就是刚刚他指给行动员的供暖管,当时漏水主要是因为管子上出现了裂纹,因而不断向外渗水,问题找到了,刘先生立马找人修好了管子,可管子是修好了,刘先生和邻居的损失该找谁要呢?

  管子是泰能方面提供,但施工方是开发商,究竟谁该为这次漏水买单。第二天一早,行动员就来到了房子的开发单位,位于崂山区泉岭路上的中冶置业。

  随后行动员在青岛市供热条例第21条中查看到: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应该低于两个供暖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义务未履行或拖延履行,供热设施保修期不受二个保暖期限制。但在此前,刘先生并未开通供暖,因此问题也没能凸显,如今已过保修期才发现问题,责任该如何界定呢?

  由于考虑到刘先生的事始终没个结果,再加上天气越来越冷了,泰能供热的工作人员承诺会尽快协助刘先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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