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新买的二手房漏水严重,律师:如故意隐瞒要承担过错责任

昨日上午,市民刘女士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她在庐山南路旁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一个月后,便发现房子有严重漏水现象,而房东事先隐瞒了这个问题。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2月,她和丈夫花了31万元购买了一套顶楼的二手房并在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后入住了。“3月中旬连续下了好几天雨,我发现天花板上突然出现了大片水渍。”刘女士称,在找来修补工人后,工人告诉她,屋顶漏水情况比较严重,修补需要花费两三万元,“工人还说天花板的腻子是新刷的,也就是说前房主故意隐瞒了这个情况”。为此,刘女士多次联系前房主,但对方一直不愿出面,也不同意承担修补费用。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联系了前房主黄先生。不过,黄先生表示自己在外地,没有时间接受采访,便挂断了电话。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认为,如果原房东故意隐瞒房子存在漏水问题,是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应负责维修或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