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凌源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根据《朝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人群:产改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原“4050”人员、城镇居民

二、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年每人缴费280元,产改退休职工每人缴费105元,灵活就业人员每人缴费2109元,原“4050”人员年每人缴费1459元。

三、缴费地点: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朝阳银行缴费,原“4050”人员到市医保局三楼财务科缴费。

四、缴费时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止。凌源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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