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緊急通知:鹽湖區12月3日18時至12月9日24時開始限行

根據運城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組《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運氣防組〔2019〕20號)要求,自12月3日18時至12月9日24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二級)預警。鹽湖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現將管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減少戶外活動。

2、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活動。

3、加強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二、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拒絕露天燒烤。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1、根據生態環境部《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結合最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對工業企業採取相應減排措施:對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加強監管,確保各類汙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各項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鹽湖分局)

2、中心城區我區有監管職責的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攪拌站、城中村改造拆遷工程全部停工。各類渣堆、土堆、料堆全部苫蓋並灑水保溼。停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焊接、護坡、噴漿作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3、公安交警、交通部門對進入中心城區冒黑煙車輛進行查扣處罰,對重型柴油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要擴大禁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高排放車輛停止運輸作業。(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區交通局)

4、12月4日至12月9日橙色預警期間,中心城區內每日7時至22時執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公安交警部門加大限行車輛管控力度,同時加大對擁堵道路和重點區域的交通疏導力度,早高峰7-9時、晚高峰17-21時,加強對解放南路、人民路、工農西街、聖惠南路、禹都東街等路段,南風廣場、萬達廣場等商業區周邊道路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擁堵怠速現象,降低機動車尾氣對我市空氣質量的影響。(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

5、加強散煤源頭管控,嚴格落實“禁煤區”管理要求,禁煤區內嚴禁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煤炭及其製品,非禁煤區嚴禁使用灰分大於16%、硫份大於1%的民用散煤。(責任單位:區能源局)

6、加強對城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淨化裝置安裝及使用的監管,確保油煙淨化設施正常高效穩定運行,嚴禁未安裝油煙淨化設施或油煙淨化設施不能穩定運行的餐飲單位營業。(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7、嚴格禁止燃燒秸稈、落葉、垃圾等行為,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加大巡邏力度,發現火點要第一時間撲滅。(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

公安部門嚴格執行《運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嚴格禁止中心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鹽湖分局)

四、調度要求

1、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應對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務對象,嚴格監督執法,最大限度控制汙染物排放,減輕對群眾影響。

2、各責任單位在預警期間每日16:00前將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執行情況和減排措施督導檢查情況向區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逾期不報送的視為未組織實施。

運城市鹽湖區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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