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昭平县检察院构建涉黑恶案件“六问”回访制度突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昭平县检察院构建涉黑恶案件“六问”回访制度突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标准,近期,昭平县检察院建立健全了涉黑涉恶案件“六问”回访制度,对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近亲诉讼参与人、发案单位全覆盖进行回访,把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和组织建设的有机结合起来。

一、问是否遗漏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防止漏捕漏诉

案件回访以办案检察官为主导,在对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近亲诉讼参与人、发案单位进行回访时,首先注意询问是否还有遗漏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深入群众广泛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夯实纠正漏捕和纠正漏诉工作基础,注意清除黑恶势力残余,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扫黑去根、除恶务尽。目前,涉黑恶势力犯罪追加起诉遗漏4起犯罪事实。

二、问是否遗漏黑恶犯罪“保护伞”,坚决“打网破伞”

案件回访中,要注意提升深挖彻查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意识,注意排查“保护伞”线索的方式方法,注意旁敲侧击、迂回婉转、深挖细节,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回访中全面收集黑恶势力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信息,结合涉黑恶组织及其成员的成长历史、时间跨度、发展轨迹、被害人是否报案、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挥好检察官接触案件当事人、了解案情的工作优势,配合纪委监委做好“打网破伞”前期工作。目前共摸排出并向县监察委移交涉黑恶犯罪线索6条,其中监察委立案调查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且调离原岗位1人。

三、问是否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注重“打财断血”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做到“打财断血”,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效果的关键环节。该院在案件回访中,注意防止仅仅从纸质上审查案件的工作弊病,对有关敲诈勒索、暴力讨债、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涉黑恶侵财案件被害人进行重点回访,了解被害人在涉黑恶犯罪中被侵害的财物是否赔偿到位。并按照强化对涉案财物处理的《“五查”工作方案》对所有涉黑恶案件做到每案必审,注意主动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涉黑恶案件涉案财物处理的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其中对黄某宁等人涉黑案件,冻结涉案犯罪嫌疑人银行卡资金合计37万元,扣押用于赌资现金6.4万元,冻结交易房产5处经评估价值230多万,扣押涉案车辆13辆。其他涉恶案件共查封扣押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员现金约5万元,冻结2人银行账户,扣押一部小轿车、一部面包车、三部拖拉机等涉案工具。

四、问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是否到位,强化检察建议

该院在案件回访中,注意了解相关地区、行业和领域是否存在管理乱象,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结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工作优势,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为强化基层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截止日前,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被建议单位均做反馈并进行整改,其中昭平镇在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涉案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并对全镇140名村干进行约谈;原工商局对被建议事项进行全面核查调研。

五、问基层党组织作用是否发挥,夯实基层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要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该院检察官在回访中,注意了解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注意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注重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为基层组织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注意发挥检察机关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回访基层组织15个,回访行政部门8个。

六、问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突出根本标准

该院检察官在回访中,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注意了解涉黑恶案件被害人及相关人员对办案人员执法办案的意见,对案件办理是否满意,重点聚焦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虚心向群众学习,倾听群众呼声,汲取群众智慧,不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和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目前为止,通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14件全部进行了诉前回访,回访案件当事人或者近亲诉讼参与人30人次。现阶段在进行案件起诉后再次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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