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0654 證券簡稱:*ST中安 公告編號:2019-105

債券代碼:136821 債券簡稱:安債暫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累計新增未完訴訟(仲裁)的金額:人民幣62,837,279.40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因部分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執行完畢,公司目前暫無法全面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4),於2018年8月31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6月22日、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76、2018-101、2018-105、2019-005、2019-014、2019-049、2019-086),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瞭解公司訴訟(仲裁)情況,特將公司訴訟(仲裁)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仲裁)案件基本情況表

(一)已披露訴訟(仲裁)進展情況

(二)新增未完訴訟(仲裁)概況

二、訴訟(仲裁)案件概況

(一)已披露案件進展情況

1、申請人: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中華通信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案件概述: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請求如下:1、裁定解除雙方簽訂的《“梁山縣公安局天網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2、裁定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已完成實際施工量進行結算,向申請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幣25,751,171.64元;3、裁定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進展情況:中安消技術變更仲裁申請如下:1、裁定被申請人支付已完工程價款人民幣33,060,771.01元;2、裁定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3、裁定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因本案產生的律師費500,000元、保全費5,000元以及保全擔保費25,751元。

2、原告:上海解放創意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概述: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上海解放創意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款項人民幣2億元;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已判決,判決結果如下:對上海解放創意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費1,041,80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均由上海解放創意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擔。反訴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5元,由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進展情況:解放創意提起上訴,目前二審已判決,判決結果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解放創意負擔。

3、原告:華夏銀行北京東單支行

被告: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安科機器人有限公司(第三被告)、塗國身(第四被告)、李志群(第五被告)

案件概述:2017年7月17日,原告與第一被告簽訂最高額融資合同,約定第一被告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之間,可向原告申請使用最高融資額度為人民幣4億元整。同日,原告與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和第五被告簽訂最高額度保證合同,為第一被告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訴訟請求:1、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35,800萬元及暫算至2018年2月26日的相應利息1,762,356.83元(實際利息、罰息、複利計算至全部清償之日止),合計359,762,356.83元;2、請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和第五被告對第一被告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3、本案全部訴訟費、保全費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由五被告承擔。

調解結果:詳見公司2018年6月30日所披露的《關於收到民事調解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6)。

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14),華夏銀行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展情況:在收到法院執行裁定書後,公司就解決債務事項向法院以及華夏銀行進行了積極的溝通與協商。針對第三方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存在低估資產價值的情況(虹橋路808號、永和路390號),公司分別向法院提交了執行異議申請書,上述執行異議尚在異議或複議程序中。

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拍賣通知書》,其根據法院民事調解書及執行裁定書對公司永和路390號房產進行司法拍賣,並通過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上述永和路390號資產的起拍價為32,850萬元,評估值為46,921萬元。

本次強制執行若在年報披露日前達成拍賣成交或者以物抵債的結果,會導致公司資產減值損失,預計對公司2019年度利潤總額的影響為0.76億元-1.82億元人民幣,對公司損益的影響以拍賣結果及最終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二)新增未完訴訟(仲裁)概況

1、反訴原告: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反訴被告:蘇州亞商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案件狀態:已開庭,待判決

案件概述:因股權轉讓糾紛,中安消技術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請求如下:1、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支付盈利補償款項人民幣3,009.98萬元;2、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反訴人向反訴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815.7萬元(以人民幣3,009.98萬元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自2018年5月8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暫計至2019年11月1日);3、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反訴人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2、原告:上海崇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狀態:尚未開庭

案件概述:因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上海崇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期延誤違約金人民幣2,255.67294萬元;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保修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並從2018年9月17日起按人民銀行貸款利率(4.75%)支付原告利息損失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暫計至2019年9月16日為2.375萬元;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3、原告: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被告:山東豪視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狀態:已開庭,待判決

案件概述: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安消技術向梁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間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退還預付款人民幣1,500,000元;3、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4、反訴原告:山東豪視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反訴被告: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反訴第三人:中華通信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山東喬恩建築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狀態:已開庭,待判決

案件概述: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山東豪視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梁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反訴被告向反訴原告支付勞務費150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從逾期付款之日計算至被告實際支付之日);2、本案反訴費用由反訴被告承擔。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鑑於本次披露的部分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執行完畢,暫無法全面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對公司訴訟(仲裁)案件的進展情況進行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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