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歐盟等WTO成員決定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3月27日,中國、歐盟和其他十多個世貿組織成員聯合發表部長聲明,決定在世貿組織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該安排將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利用世貿組織《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25條規定的仲裁程序,審理各參加方提起上訴的爭端案件。目前,各參加方已就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的案文達成一致。

爭端解決機制是世貿組織的核心功能之一,在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上訴機構是專門審理上訴案件的常設機構,是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個別世貿組織成員持續阻撓上訴機構成員遴選,上訴機構自2019年12月11日起陷入停擺,對多邊貿易體制帶來了沉重打擊。

當前,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有利於維持世貿爭端解決機制的運轉,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顯示了國際社會對多邊貿易體制的信心和支持。中方將與其他參加方一道,早日向世貿組織通報該安排,推動儘快正式實施,並歡迎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參加。

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是在上訴機構停擺期間的臨時措施,最終目標仍是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恢復上訴機構正常運轉。參加方在部長聲明中承諾,將繼續堅定、積極地推動解決上訴機構遴選僵局,並將其作為優先事項。中方將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一道,繼續推動儘早恢復上訴機構正常運轉,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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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上訴機構“停擺”,只剩1名法官在任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當地時間2019年12月10日,世貿組織(WTO)總理事會結束,世貿組織總幹事阿澤維多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由於改進上訴機構的草案並未通過,上訴機構將於11日正式“停擺”。

世貿組織總幹事阿澤維多當天表示,由於美國阻止新法官的任命,將需要數月時間來解決這一問題。

作為爭端解決機制的一部分,上訴機構常設7名法官,每人任期4年,每起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進行審理。從11日起,上訴機構將只剩一名法官在任。

過去數年來,美國不斷以存在“系統性問題”理由,拒絕上訴機構批准新法官。11月底,美國又拿世貿組織的預算相威脅,要求將這個上訴機構的預算砍掉87%。

報道稱,在世貿組織陷入癱瘓的情況下,其他國家可能會傾向於支持歐盟的計劃,建立新的替代性臨時系統來解決國際貿易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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