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申請已獲2019年7月22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1362號文註冊。
2、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本基金運作方式是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為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登記機構為本公司。
4、本基金將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公開發售,本基金通過本公司指定的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5、本基金銷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6、投資人慾購買本基金,需事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在各銷售機構開立交易賬戶才能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手續。已經有該類賬戶的投資者不須另行開立。
7、投資人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人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投資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8、投資人在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指定一個銀行賬戶為其結算賬戶(以下簡稱“資金賬戶”),用於該投資人的基金贖回、分紅和退款等資金結算。該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人開立的基金賬戶名稱相同。
9、募集期內,投資人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認購以金額申請,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每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超過最低認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允許撤銷。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筆認購,須按每筆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採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認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認購費率須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10、募集期內,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規模沒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後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
11、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2、對於T日(指發售募集期內的工作日,下文同)交易時間內受理的認購申請,在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將在T+1日就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但對申請有效性的確認僅代表確實接受了投資人的認購申請。認購申請的成功確認以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認購申請及認購份額的確認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資人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人慾瞭解本基金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20年1月17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網站(www.msjyfund.com.cn)、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公告同步刊登在2020年1月17日的《證券日報》上。
14、募集期內,本公司可能新增銷售機構,請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或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諮詢。
15、本公司已開通了網上開戶和認購服務,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查詢。
16、投資人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88或銷售機構的客服電話進行諮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8、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合規風險以及本基金特有風險等。鉅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是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混合型、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並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基金。
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迴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具體風險煩請查閱基金招募說明書的“風險揭示”章節的具體內容。
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基金資產並非必然投資港股,存在不對港股進行投資的可能。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瞭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人應當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或非直銷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間增設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基金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淨值高低並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19、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內,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髮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民生加銀品質消費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代碼:A類007965;C類007966
(三)基金類型:股票型
(四)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五)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額髮售面值:人民幣1.00元
(七)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八)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法定代表人:張煥南
客服電話:400-8888-388
聯繫人:林泳江
電話:0755-23999809
傳真:0755-23999810
網址:www.msjyfund.com.cn
投資人可以通過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的開戶、認購等業務。有關辦理本基金開戶、認購等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msjyfund.com.cn)查詢。
2、非直銷銷售機構
非直銷銷售機構的聯繫方式請見“九、本次發行有關當事人和中介機構”中 “4、非直銷銷售機構”的相關內容。
(九)募集期限與發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發售募集期為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20日,本基金於該期間向社會公開發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基金募集的實際情況按照相關程序延長或縮短髮售募集期,此類變更適用於所有銷售機構。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本公司的直銷網點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銷售本基金,若基金管理人增加非直銷銷售機構,則本公司的直銷網點和非直銷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將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銷售本基金。
(二)認購受理:在基金份額髮售期間,直銷網點及非直銷銷售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受理投資人的認購申請。
(三)認購方式:本基金採用金額認購方式。投資人可以通過直銷網點、非直銷銷售機構、網上委託等方式進行認購。
(四)資金繳納:投資人須在募集期內將足額資金存入資金賬戶,基金認購方可成功。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五)認購限額:投資人通過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每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超過最低認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若本基金在募集期間增加銷售機構,以銷售機構規定為準,但不得低於10元的最低限額規定。
募集期內,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規模沒有限制,但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
三、認購費用及認購份額
(一)認購費率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認購費率。養老金賬戶,包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依據規定將其納入養老金賬戶範圍,並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投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賬戶,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辦理賬戶認證手續後,即可享受認購費率1折優惠。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認購費率為固定金額的,則按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費率規定執行,不再享有費率優惠。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認購費率如下:
非養老金客戶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如下:
投資人同日或異日多次認購A類基金份額,須按每次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當需要採取比例配售方式對有效認購金額進行部分確認時,投資人認購費率按照認購申請確認金額所對應的費率計算,認購申請確認金額不受認購最低限額的限制。
非直銷銷售機構費率優惠說明:本基金參加各銷售機構發起的基金認購費率優惠活動,具體費率優惠方案以銷售機構的安排為準,請關注銷售機構公告或詢問銷售機構。
(二)基金的面值、認購價格、認購費用和認購份額的計算
1、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髮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2、認購價格
本基金認購價格以基金份額髮售面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3、認購份額的計算
(1)若投資者選擇認購A類基金份額,則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1+認購費率)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2)認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2)若投資者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方式
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例:假設某非養老金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適用的認購費率為1.20%,認購期利息為10元,則該投資者認購可得到的基金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0×1.20%)÷(1+1.20%)=1185.77(元)
淨認購金額=100,000-1185.77=98,814.23(元)
認購份額=(98,814.23+10)÷1.00=98,824.23(份)
即某非養老金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定認購期利息為10元,可得到基金份額98,824.23份A類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
注:上述舉例中的“認購期利息為10元”,僅供舉例說明,不代表實際的最終利息計算結果,最終利息的具體金額及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的具體數額以基金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例:假定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認購金額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0元。則該投資者可認購得到C類基金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0 + 10)/1.00 = 100,010.00(份)
即某投資者投資1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定認購金額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0元,可得到100,010.00份C類基金份額(含利息折份額部分)。
注:上述舉例中的“認購金額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0元”,僅供舉例說明,不代表實際的最終利息計算結果,最終利息的具體金額及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的具體數額以基金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4、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5、基金份額、餘額處理
上述計算結果(包括認購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四、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流程
(一)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流程
1、本公司直銷網點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直銷網點:發售募集期9:30-17:00(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網上交易系統:發售募集期9:30-17:00(T日17:00以後及週六、週日、節假日的認購申請視同為下一工作日申請受理)。
3、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直銷網點: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中國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
(2)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
(3)資金賬戶的開戶證明或儲蓄存摺複印件或銀行卡複印件加上個人簽名;
(4)簽名確認的銷售適用性調查問卷(個人投資者);
(5)簽名確認的《傳真交易協議書》。
(6)提供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個人版本》。
網上交易系統: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中國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2)本公司已開通支持網上交易的銀行卡。
4、個人投資者在網上交易系統辦理認購申請手續時憑交易密碼辦理;到直銷網點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並簽名。
5、資金劃撥
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辦理認購時應將足額資金通過銀行匯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1)戶名: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825014040000058
大額支付號:305584018019
(2)戶名: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額支付號:105584000021
投資人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並確保在申請當天17:00前到賬。
6、注意事項
(1)投資人T日提交開戶申請後,應於T+2日後(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提交開戶申請的還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查詢。
(2)投資人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應於T+2日後(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認購確認結果可於基金合同生效後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
(3)投資人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佈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7、投資人若未按上述規定進行辦理,造成認購無效的,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網點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機構投資者的開戶及認購流程
1、本公司直銷網點受理機構投資者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及認購時間:發售募集期9:30-17:00(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3、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的複印件(加蓋公章),金融機構還應出示開展金融相關業務資格證明,提供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5)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6)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7)加蓋預留印鑑(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鑑卡》一式三份;
(8)指定銀行賬戶資金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9)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並加蓋預留交易印鑑;
(10)簽名確認的銷售適用性調查問卷(機構投資者);
(11)簽名確認的《傳真交易協議書》;
(12)提供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機構版本》(如為金融機構,無需提供),如為消極非金融機構類別,還需提供《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13)實際股東或者控制人證件的複印件(加蓋開戶機構單位公章);
(14)加蓋公章的《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業務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2)同城支票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執”複印件;異地電匯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電匯憑證回單”複印件;
(3)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資金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時應將足額資金通過銀行匯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1)投資人T日提交開戶申請後,可於T+2日後(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提交開戶申請的還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查詢。
(2)投資人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應於T+2日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認購接受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認購份額確認結果可於基金合同生效後到本公司直銷網點查詢,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網上查詢系統查詢。
(3)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佈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五、清算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二)本基金權益登記由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後完成。
六、退款事項
(一)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
1、投資人划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2、已開戶投資人划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
3、投資人划來的認購資金小於其認購申請金額;
4、投資人認購資金到賬晚於本公司規定的最遲到賬時間;
5、本公司確認的其他無效資金。
(二)退款
投資人的無效認購資金,將於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人開戶時的指定銀行賬戶。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八、發售費用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九、本次發行有關當事人和中介機構
(一)基金有關當事人及銷售機構
1、基金管理人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電話:010-68960030
傳真:010-88566500
聯繫人:張冬梅
2、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工商銀行)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 人民幣35,640,625.7089萬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證監基字【1998】3號
3、直銷機構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非直銷銷售機構
(二)登記機構
名稱: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號民生金融大廈13樓13A
電話:0755-23999888
傳真:0755-23999833
聯繫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俞衛鋒
經辦律師:安冬、陳穎華
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繫人:陳穎華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執行事務合夥人:鄒俊
經辦註冊會計師:竇友明、王磊
電話: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傳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聯繫人: 蔡正軒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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