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有一类案件叫“执行不能”

有一类案件叫“执行不能”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全国各级法院都在加班加点的努力工作,为了就是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每一个案件执行干警都不遗余力的去解决,但是现实是有一种执行结果就是“执行不能”。所谓“执行不能”就是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法院生效文书。

申请人魏某和许某、江某是同村老友,前两年非法集资公司横行,魏某为了获得高额利息将自己多年的积蓄放至许某、江某所称的“理财”公司内,许某、江某为了抽取中间差额利息收取了魏某的钱并给魏某打了欠条。但许某、江某将钱放进了所谓“理财”公司(实为非法集资公司),之后非法集资公司被取缔,公司负责人不知去向。魏某、许某、江某共同的如意算盘碎了。但许某、江某给魏某打了借条,多次索要钱财无果的魏某将许某、江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许某、江某归还魏某现金90000元。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许某、江某并未归还,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也遇到了困境,经调查,被执行人许某、江某是担保公司的业务员,除了魏某,被执行人许某、江某经手的案件不下五起,未申请执行的还有好几件。而许某、江某同时也将自己的所有积蓄投入到了担保公司,如今也是一无所有。案件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依程序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限制了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案件并未有实质性的进展。距离案件系统规定的时间临近了,执行干警准备对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申请人这时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家中有保险柜,这引起了执行干警的重视。执行干警立马向上级领导汇报准备搜查被执行人位于照镜村的住所。为了使案件顺利推进,执行局上周进行了一次集中搜查活动,但很遗憾的是被执行人许某、江某家中的保险柜内并无财产,都是一些欠条和跟案件无关的流水账本。

之后我院依法对申请人进行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询问,在明确告知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和意义后,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努力表示理解,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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