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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好朋友週週和我提起她的發小,一臉生氣。原因是她的發小竟然聽男朋友的話“不辦婚禮”就結婚。
週週的發小說,我們兩家的經濟條件不好,他父親最近生病住院了,家裡經濟有點困難,所以男友覺得婚禮能不辦就不辦了,可以節省一點開支。反正辦不辦婚禮都是要過日子的。
週週勸她要慎重,發小還口口聲聲說,我和他在一起是因為愛情,不是因為錢,辦婚禮要錢,那就不辦了唄,不然顯得我多不體貼。
週週說,那你可以晚點辦,她也不答應。
這件事真正陷於了僵局,女的愛男的愛的不顧一切都要在一起,甚至不要婚禮。
其實真正讓週週煩惱的是,從發小那裡得知,他的老公沒有那麼靠譜。平時發小生日從不送一百以上的東西,美其名曰禮輕情意重,我愛你不像世俗那樣,用錢砸你,那是對你人格的侮辱。
說白了就一句,摳門,對自己的女朋友很摳,平時能不送禮物絕不送,出去吃飯永遠是路邊攤,偶爾幾餐小餐館。甜言蜜語一大堆,關鍵行動卻很少。
面對這樣的男人,週週怎麼捨得發小嫁給她,肯定會受苦的,何談幸福。奈何發小那顆恨嫁的心,就連婚禮這種大事都覺得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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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女孩子,陷於愛情的深淵無法自拔,明知道男朋友對你摳門,不願意為你花錢,你還是義無反顧地和他在一起,到處嚷嚷你們是因為愛情在一起的。
別侮辱了愛情這個詞,真正的愛情,是會讓一個人變得更好、更幸福的。而不是你一再委曲求全,步步退讓,一而再地降低自己的底線,破壞自己的原則,這樣委曲求全得來的婚姻,會幸福嗎,未必吧。
況且,一個不願意為你花錢,處處對你的吝嗇的男人有什麼優良的品質值得你愛的,他只不過覺得你傻,你好騙,花很少的錢,就能娶到一個為你生兒育女、任勞任怨做家務伺候你的女人,這樣天大的好事,那個男人不願意。
如果你想獲得幸福,遇到這樣的男人趕緊離開,即使止損,不要說很痛苦,你想痛苦一陣子還是婚後痛苦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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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方正好相反,沒有結婚前因為相親,認識了一個男人,第一印象很不錯,小方就答應和他談戀愛。
可是沒幾天,這個男人摳門的性格就顯露無疑,和她出去吃飯aa,熟悉之後,直接讓她付錢,美其名曰反正以後結婚,都是一家人,不要計較這個。
小方當場就發火了:去你的,誰和你一家人。沒結婚就欺負我,吃我的,以後不變本加厲。
果斷分手,不久之後,找了林先生,林先生是個律師,不是很優秀的男人,但勝在對她很好,為人和善,捨得為她花錢。他們相處很融洽,幾個月之後就結婚,現在很幸福。
問起她當初的事情,她一臉幸福地說幸虧沒有嫁給這種摳門的男人。
結婚不一定要找個很有錢的男人,但是一定要找個願意為你花錢的男人。
不願意為你花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試問,他的錢不給你花,想給哪個女人花,可想而知,他不一定真心愛你,這樣的男人,不如趁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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