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不給急救車讓路將被抓拍處罰!鄭州急救車要裝移動“電子眼”了

不給急救車讓路將被抓拍處罰!鄭州急救車要裝移動“電子眼”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彭飛

生活中有時會看到急救車被堵在路上,一些社會車輛不給急救車讓行的情況。以後在鄭州,如果不給急救車讓行,有可能會被抓拍處罰。

7月27日,為整治車輛不讓行或違法停車影響急救車通行的現象,保障“生命通道”暢通,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為鄭大一附院發放了首批20臺“移動抓拍設備”,可隨車抓拍不避讓急救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鄭大一附院(河醫院區)周邊人車流量非常大,容易發生擁堵。鄭大一附院急診醫學部的急救人員王偉說,“急救車在路上遇堵時,機動車的避讓意識比以前有很大提升,但非機動車很少有讓行的”。一次急救車回醫院時在中原路大學路路口附近堵了40分鐘,而一般情況下最佳急救時間為半小時,“急得冒汗,乾急也沒辦法”。

這批設備可被稱為行走的“電子眼”。記者注意到,移動抓拍設備類似於具有內後視鏡功能的行車記錄儀,安裝在車輛內後視鏡的位置。可隨車及時抓拍影響急救車輛正常通行的違法行為和違法車輛。被抓拍到的違法信息將通過網絡傳回交警支隊,經核實後對違法車輛和駕駛員進行錄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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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於不給急救車讓行的行為,這臺設備如何進行抓拍?據瞭解,這臺設備與交警支隊自主研發的“行車記錄儀交通違法舉報平臺”APP相聯。急救車駕駛員行車中如果發現阻礙“生命通道”的交通違法行為,可通過語音發出“抓拍”指令,設備就會將交通違法行為的完整過程上傳至系統。隨後,駕駛員可通過手機APP,將抓拍的視頻、照片以及違法時間、地點、情節等上傳至後臺。民警在後臺核實無誤後,對違法車輛及駕駛員依法予以處罰。

交警支隊民警馮智勇介紹,對於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將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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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移動抓拍設備還可抓拍以下行為: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壓線);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反導向);機動車遇交通擁堵處借道超車、隨意穿插(加塞);機動車駕駛人或乘員向車外拋物(拋物);機動車違反規定掉頭(違法掉頭);機動車未按規定變更車道影響後方車輛通行(違規變道);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闖紅燈);機動車逆向行駛(逆行)。

此外,當天上午,鄭州交警共部署警力179人,分別在鄭大一附院河醫院區和東院區,對周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地毯式治理。鄭州交警三大隊大隊長王金柱介紹,到醫院看病的人把共享單車和電動車直接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引起交通堵塞。三大隊已聯合辦事處對佔道經營的攤點,佔道停放的共享單車進行了清理,並對違停機動車拖移。

鄭州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張書軍說,經過前期的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有明顯好轉,不過,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遵法意識,道路規劃、渠化、科技設施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提高。下一步,將結合人力、技術、社會、法律等力量,進一步改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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