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快讯|四川这三种家庭将成为“光荣之家”

封面新闻讯(见习记者 杨金祝)军人保家卫国、定邦安民,军人家属在后方提供坚实而温暖的力量,他们都是人民的骄傲,都值得我们敬仰。

9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在四川省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将通过官网向社会全文公布。接下来,四川将做好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根据《通知》,悬挂对象分两种,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一是户籍所在地目前在四川省范围内的“三属”家庭、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二是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如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

据悉,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落款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设计的规范样式和技术标准,由民政厅统一制作,于今年12月底前组织分发到县(市、区)。今年10月30日前,四川各市(州)民政局将负责统计汇总本地区悬挂对象数量,并向民政厅申报本地区所需光荣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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