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稻穀補貼錢去了哪裡,到底該補給誰?

稻穀補貼錢去了哪裡,到底該補給誰?

春耕在即,記者接到部分種糧大戶反映,政策明確規定補給實際生產者的稻穀補貼,去年他們卻沒有拿到,影響了他們今年種糧的積極性。對此,記者進行了廣泛調查。

部分大戶未享補貼

“國家和省裡已經明確,稻穀補貼對象是‘實際生產者’,我們很多種糧大戶去年卻沒拿到補貼。 ”最近,霍邱縣多位種糧大戶向記者反映。

記者從霍邱縣農業部門證實,根據 《霍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稻穀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稻穀生產者補貼對象是 “本縣行政區劃範圍內合法耕地上的稻穀實際生產者 (包括農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水稻生產的實際種植收穫者。 ”

當地一位流轉土地1000多畝的大戶說,近幾年,受農業自然災害、稻穀託市收購價下調等多種因素影響,種稻效益銳減。國家建立稻穀補貼機制,對種糧大戶來說,是扶持,更是莫大的安慰。但未料到作為 “實際生產者”的大戶們沒能獲得補貼。記者此後聯繫了多位大戶,他們也反映,未能享受稻穀補貼。

補貼打給了小農戶,採訪中,霍邱縣周集鎮農經站負責人司大劍告訴記者,根據省裡方案,該縣明確提出,“種糧大戶流轉土地必須要簽訂協議。對於流轉土地,流轉合同明確約定補貼歸屬流出方的,由合同雙方按約定執行。 ”因此,合同中如果提出,補貼歸流出方所有的,有些地方就把補貼補給了發包的農戶。

由於稻穀補貼是去年首次實施,霍邱縣這些規定是參考了省裡的方案和其他縣區方案制定的。隨後,記者又從懷寧縣、潁上縣、壽縣、肥東縣、潛山市、全椒縣、廬江縣等多個水稻生產區證實,稻穀生產者補貼的原則是“誰種誰享受”,但同時,根據我省政策,對於大戶流轉土地,如果當時雙方有約定,國家補貼歸農戶,就補給農戶。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就補給實際生產者。

稻穀補貼錢去了哪裡,到底該補給誰?

誰種誰享受亟待落地

去年,省財政廳、發改委、省農委、統計局、糧食局、物價局、國家統計局安徽省調查總隊聯合發出 《關於印發安徽省稻穀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對於流轉土地,流轉合同明確約定補貼歸屬流出方的,由合同雙方按約定執行。

實踐中,土地流轉的複雜性給政策落地造成了困擾。記者廣泛調查後發現,有的大戶根本沒有簽訂流轉合同;有的大戶在合同中約定,政府發放的良種補貼和土地補貼,由流出方所有;有的大戶口頭約定,土地補貼歸農戶……因此,各地在執行政策中也千差萬別:同樣在霍邱縣,眾興集鎮一名種糧大戶向記者介紹,他流轉了1000多畝地,村裡直接為他申報了稻穀補貼,也沒讓他提供合同。 “誰種誰得,村裡最清楚地是誰種的。 ”懷寧縣種糧大戶李良懷也表示,當地稻穀補貼都直接補給了大戶們。

上述彈性規定,還引發了不少大戶的不滿。他們表示,以往綜合糧補等補貼都發給了農戶,大戶們也沒有多少意見。但這次不同,稻穀補貼明確是給“實際生產者的補貼”。即便是以前有約定,針對的也是當時的良種補貼等情況,與新增的稻穀補貼完全是兩回事。

對此,省財政廳一位不願具名的相關負責人坦言,去年稻穀補貼是第一年實施,很多問題需要在實施過程中發現並改進,因此鼓勵地方根據實際進行操作。潁上縣潤河鎮農業綜合服務站的王冠軍說:“這也給了各地一個提醒,隨著補貼政策的變化,一定要及時完善規範流轉合同,約定補貼歸屬。不光是稻穀補貼,現在各方呼籲耕地地力補貼也應補給實際生產者。 ”

稻穀補貼錢去了哪裡,到底該補給誰?

記者又查詢了全國其他地區對於稻穀補貼的規定。如遼寧省規定,對於土地流轉的,補貼資金應發放給實際生產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領取補貼的,有關地方政府要引導承包者相應減少土地流轉費用,真正讓稻穀生產者受益;江西省規定,對原已享受“耕地地力補貼”的村組、集體,按照誰種補給誰的原則,補貼資金補給實際種植戶。為此,採訪中專家們建議,我省應儘快完善政策,對於那些實際種植水稻也實際支付流轉費用的種糧大戶,政府應該幫助大戶完善合同手續,讓“誰種糧補貼誰”真正落地,讓生產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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