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在古代有的人被判滅九族時,為什麼他的家人寧願等死,也不逃跑?

周明燕




正規的說法叫株連九族,也就是說一人犯死罪,全族人遭殃,共同承擔責任。這基本上也是最嚴厲的處罰,把一個人的死罪擴展到整個家族成員。在正常情況下,我們經常用斬草除根這個詞來形容,基本上還是準確的。

族刑在古代刑法上主要有三族和九族之分。三族,一說是父母兄弟妻子,另一說是父族母族和妻族。九族也有兩個說法,一說是從高祖到元孫共9代人,另一個說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族的第二種說法就相對比較規範,通常是這樣劃分的:父族四是指自己的一家直系親屬,出嫁的姑姑一家人,出嫁的姐妹一家人,出嫁的女兒一家人。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母親的姐姐妹妹一家。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和岳母的孃家。

當然在歷史上株連九族的時候,並不是把所有的人都殺光。14歲以下的小孩子通常不殺,但必須罰入其他豪門為奴。有的時候也規定女人不殺,比如唐朝。



這一制度的創始人是秦朝的商鞅,他在商君書中說:重刑連其罪,則民不敢試。在日常的政府管理中,就推行了這一辦法,10戶人為一保,如果有一戶人家犯了罪,其他人家不舉報,就連坐共同處罰。後來才慢慢升級為了株連三族、九族。

最慘的莫過於明朝的方孝儒。方孝孺的父親就因為空印案被朱元璋殺死,到了方孝孺這一代,卻因為反對篡權奪位的朱棣,被判處了株連十族,在九族之上又加了一個門生。明朝的官員在清查九族的時候發現了800多人,再加上方孝孺的門生200多人,共計1000多人。


一般像株連三族和九族的嚴刑峻法只適用於造反大案,在古代歷史上國家是屬於皇帝一個人的,造反就是造皇帝一個人的反。為了震懾天下人,增加造反的成本,就對敢於造反的人堅決打壓,讓一般人不敢心存二心。

當然這一刑罰是極其不人道的,有太多無辜的人被牽連到其中,甚至丟了性命。就算沒有被處死也被罰為奴隸,女人被送入妓院,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直到1905年清政府在預備君主立憲時才取消了這種連坐的株連制度。



當被株連九族時有這麼多人被殺,有人問為什麼他們不逃跑呢?這就有點不專業了,下面來慢慢解答。

在古代歷史上,皇權不下鄉。地方上都是推行的宗族聚居制度,一個大姓集中住在同一個村子裡,大戶人家不分家,實行的是分工合作制度。每一個家族中都有族譜,只要是本族的男子,不論老少都會被列入族譜。當官兵要抓人的時候,就基本上是拿著族譜一一對號入座,就算你逃出去了,也會把你抓回來。


在皇權專制時代,皇帝推行的是非常嚴格的管理制度。在宋朝以前晚上人是不能出門的,抓到了會被嚴格處罰。人也不能隨意跨區域流動,除非有路引(官府發放的憑證,相當於前些年的介紹信)才可以自由流動。如果你僥倖逃了出來,很難通過一些關卡。

就算你通過了一些關卡,到了其他的地方,也是推行的宗族聚居制度。當時的城市和鄉村流動人口不多,單憑口音就很容易被別人識別出來,然後被舉報上去,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一聽你就不是本地人。更不要說逃脫的人被視為逃犯,海捕文書到處都是,很容易被抓回來。


更重要的一點,當時推行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君臣如父子。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雷霆雨露俱是皇恩。皇帝給你賞賜物品或者讓你去死,對於普通人來說都是莫大的榮耀,只有被動接收的份。如果敢於逃命就是違抗聖命,管保讓你死得超級難看。

在這種情況下,逃跑就顯得非常困難。如果被抓回來,又要面臨無盡的羞辱,很有可能生不如死。逃跑沒有任何意義,很少有成功的先例。


新知傳習閣




被判“滅九族”,相關人員在家等死?引頸受戮?這誰願意?沒人願意。

如果能逃跑,誰也不願意將自己的腦袋交給“儈子手”,讓其當西瓜切了。那為什麼大部分的“誅九族”能夠順利成功?

原因其實不復雜。

相關人員不知情,官府突然襲擊



古代的時候,通訊網絡很不發達,那邊朝廷判了“誅九族”,這邊還不知情的情況下,官府兵馬就已經到了,主犯的族人很多都是在“莫名其妙”中被帶走,然後被殺害。

這裡面的關鍵點就在官府的行動速度,判了後,官府的行動速度越快,漏網的人員就會越少。

由於這種行動有其突然性,所以來不及跑,來不及藏,除了嘴裡罵罵官府,罵罵當事人,剩下的就只有“挨宰了”,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所以,不是不跑,而是事發突然,來不及跑罷了。

相關的族人跑了,但是沒能跑掉



有時候,有些大家族朝裡有人,在“誅九族”的案子判下來的時候,其家族快速得到了消息,於是開始快速安排逃跑。

但是,一般情況下,大多也是跑不掉的,畢竟得到消息還要通知各色人等,大多人還要收拾金銀細軟,這樣一來,時間又少了。

利落的人,可能跑出去了,但跑遠的很少,大多在跑出去不久就被抓了。

相關人員跑了,在全國通緝下,又被抓回



總有一些人消息得到早,跑得比較快,跑得比較遠,即使這樣,也不能完全說“萬無一失”了,因為還有一種情況叫“全國通緝”,這種情況下,有不少人又被抓回。

可以說,被判“誅九族”,還能安然脫身的相對還是比較少。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逃成功的,有那麼一些人還是逃出了官府的抓捕。那麼這些人是如何逃成功的呢?

逃成功的,大多有預判,早有了對策



逃成功的,大多對事情有預判,在主犯出事後,還未判時,其族人就已經開始做好準備,有計劃地撤離了,等宣判下來時,這些人已經安頓好了一切,早已在某個地方,隱姓埋名,改頭換面,開始了新的生活。

另外,也有家族人員因為出門在外,躲過了抓捕,躲過了一劫的。

但,總體上來說,大多都跑不掉。



誅九族的人,沒有一個是甘心被殺的,只是事發突然來不及跑,或者跑了沒跑遠,再或者跑遠了但因全國通緝被抓。


藍風破曉


【精選回答】來自優質賬號→野史日記


據我所知,這要被滅九族的家人根本跑不了。原因其實也很簡單,我給你們簡單說一說你們就明白了。

第一、來不及逃

一個家族要被滅九族了,這個消息誰第一個知道啊?肯定是皇帝啊,皇帝在下令之前,誰知道皇帝要怎麼處置啊,在沒有具體的處置之前,總不能先“畏罪潛逃”吧?萬一皇帝不發火了,這不就弄巧成拙了嗎?

皇帝既然下定決心要滅九族,那肯定就是事先有所準備的啊,否則消息走漏,那犯人不跑等啥呢?坐以待斃嗎?他們之所以不逃,據我瞭解,那是根本來不及逃啊。皇帝在大殿之上對主犯進行宣判的同時,兵部那邊就開始拿人了,他外地的族人也會有專人帶著聖旨八百里加急去當地調兵抓捕,在古代可沒有電話、BB機,全靠這人和馬來傳信,就算有人想通風報信,那速度也沒有官方的800里加急快啊。

等到族人知道消息之後,早就被官兵圍住了,一個都跑不了,他們能不想跑麼,除非有正好外出的不太重要的人可以躲過一劫,進深山像猴子一樣活一輩子。

第二、無處可逃

自從商鞅變法開始,這連坐的政策實施,當年商鞅自己犯罪逃亡都沒人敢收留,最後被逮捕歸案了,其他人更不可能逃跑成功了。

在古代雖然沒有身份證,但是戶籍證明的啥的還是有的,而且一個地方的人都認識,你一個外鄉人來就會被舉報,收留你的人連坐,誰冒風險收留你幹啥啊,自己的小日子還不知道咋過呢,咋那麼有閒心理一個陌生人呢?萬一你是逃犯,那可是要同罪的。

所以逃跑也沒啥用,沒地方吃沒地方穿沒地方呆,根本就是沒有活路,最後只能是罪加一等,本來是砍你一刀,再改成凌遲啥的,那不是更慘啊。

第三、不想逃

你們是不是對“滅九族”有什麼誤解啊?以為這滅九族是誰都能“享受”的嗎?一般能獲這樣的大罪的人,那能是普通人嗎?你啥時候聽說皇帝給一個庶人來一個滅九族的罪名過啊?據我瞭解,能被滅九族的,那曾經都得是大哥。

被滅九族的肯定是犯下了大罪啊,能犯下大罪的人那都是風雲人物,過慣了錦衣玉食,他的族人自然也不是普通人,他們就算有機會逃,只能去深山裡和猴子一起過,根本不敢露面,就算他們野外求生能力強,那種不人不鬼的日子他們也是拒絕的,這樣的心裡落差,他們寧願選擇一死了之。

第四、歷史上總共被滅九族的就一個人兒

看到這個標題,傻眼了吧?我瞭解了一下歷史上被滅九族的人,加一塊兒也沒幾個人,還得是野史和故事都加到一起。

傳的最厲害的就是明朝的方孝孺,這老小子是朝廷的一大派系的領頭人,在文人中也有很高的地位,朱棣篡位成功後,想和這老小子和平相處,還屈尊降貴的求方孝孺給寫一份詔書,讓他表態以後跟自己混,沒想到方孝孺是一個“硬骨頭”,就寫了四個字兒“燕賊篡位”,朱棣一看很失望,覺得這位方孝孺很剛啊,就說要弄死他,結果方孝孺不怕,還說你要殺便殺。別整那些滅九族啥的嚇唬人,有本事你來個“滅十族”。

朱棣也是一位豪傑啊, 能受這氣麼?隨後就滿足了方孝孺的願望,給他滅了十族,這九族包含了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為了湊夠十族,也為了徹底剷除方孝孺這方勢力,就把方孝孺的門生都加了進來,全都砍了。

但是這個事情傳的再神,也沒有啥記載啊,真假難辨,可信度也不是很高。不過朱棣後來確實遷都燕京了,可能真是為了遠離方孝孺的勢力,還是回到自己的地盤穩妥。

還有荊軻曾經被滅了七族,非要說有記載的“滅九族”,就一個人被滅過,他就是楊玄感。

當年隋煬帝和高句麗頻發發生爭鬥的時候,這個楊玄感不明白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道理,覺得時機成熟了,於是站出來做了打響造反第一下的人物,俗稱炮灰。被楊廣一頓組合拳給揍趴下了,面對楊玄感的造反,楊廣賊生氣,這大隋朝都這樣風雨飄搖了,你還整事兒,於是下令誅滅楊玄感的九族。

楊玄感的九族根本沒地方跑,他們去哪誰敢收留啊,這可是反賊啊,就算真跑了也得有人給抓回去,獻給楊廣請功,其實明白牆倒眾人推的道理,也就能明白為啥被誅九族的人不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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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跑不了,而且也不敢跑。

先來說說為什麼跑不了吧。


在古代,所謂株連九族,一般都是帝王親自下命令的,需要經過一番精心佈置,而且株連九族實際上也是一種突發事件。這種情況下,犯人的親屬可能連發生了事情什麼都不知道,就被官府抓走,根本來不及逃跑。

更何況,即便僥倖能逃脫一兩個,只要官府誠心想抓,一般都是能抓到的。

在農耕社會,由於自給自足的特殊性和交通不便等原因,大部分老百姓可能一輩子只活動於村子及村子的周圍,一般不會遠行。所以村子裡的居民,彼此間都非常熟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村裡來了外鄉人,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這時候,如果官府拿著犯人的畫像來到村子裡排查,最先排查的自然就是村子裡的外鄉人。古代的畫像雖然不如現在的照相機那麼精準,但識別出犯人還是沒什麼問題的,所以即便能跑,十有八九也會被抓到。有人說,那罪犯的親屬跑到外地的親戚家躲一陣子也不行嗎?

說起來,這法子倒是不錯,就是親戚可能不願意幹,因為這些親戚只要敢收留,就會受到牽連。另外,如果親戚的鄰居發現了,但知情不報,親戚的鄰居同樣會受到懲處。

這種情況下,親戚會因害怕而不敢收留,而親戚的鄰居極有可能會向官府告密。

例如,朱元璋起義期間,曾遭元軍追殺,朱元璋本想到大姐家裡躲一陣子,但朱元璋的大姐擔心受牽連,所以就拒絕了。而朱元璋對此記恨在心,當皇帝后也就沒有封賞他的大姐。至親尚且如此,何況是遠親?

所以說,不是被誅九族犯人親屬不想跑,而是實在來不及逃跑,也逃跑不了。

再來說說為何不敢跑吧。

古代誅九族,當事人自然是非死不可的,但其他人倒有那麼一線生機。

例如,《唐律》中就規定:當犯了謀反、大逆兩罪,其父、其年十六以上的兒子將被一同處死,而其他親屬均可免去死刑,只是會按照和犯事者的親疏處以其他懲罰。

再比如《大明律》規定:犯事者本人將被凌遲處死,且其族中年滿十六歲的男子也統統會被處死,而十六歲以下的男子則充軍,至於女性家屬,則“給付功臣之家為奴”。

有些被誅九族的家族為了後代,在明知逃跑無望的前提下,也就不敢逃跑了。


金兔歷史


先不論逃跑被抓會帶來的後果,在這裡先說不逃跑的主要原因。

在我看來,被判株連九族的人家屬之所以不逃跑【或者說是跑不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有戶籍制度的存在。

我國古代的戶籍制度由來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秦朝開始以法家為重,戶籍制度初具規模。【商鞅被車裂沒有跑得掉的原因就是戶籍制度】

戶籍制度跟我們現在的戶口有些相似,只要是正規的平民,登記了戶籍,上級一查可以直接查到管轄這個區域的直屬官員,再由官員進行追查,責任分工明白,想逃跑十分困難。

再加上古代人除了遊學的士子之外,百姓離開自己的居住地都要攜帶官府出具的官憑路引,相當於現在的身份證加暫住證加通行證,出入城門的時候由看守城門的士兵一個個檢查,被判刑的家屬根本不可能有官府的路引,=無法出城=會被本城負責的官員抓住=無法逃跑。

另外,古代交通不便,陸路水路速度都不快,就算成功混出了城,也跑不遠,加上能一路避開官府的通緝追查也是不可能的。

簡而言之,在城裡=會被抓,不在城裡危險係數又極高,左右兩邊都是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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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想跑,是真的跑不掉。

自從商鞅變法之後,官府對城市的進出控制非常嚴厲,不僅有宵禁還要對進出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古人出城去另一個地方必須要有身份指引,不然很難出去。既然被判滅九族,這個古代人身份肯定不低,最起碼也是城裡的土豪,他的家人即使得到消息,因為城門被封禁,想跑也沒辦法出城。

古代信息傳遞太慢,不像現在一個手機發一條信息就能傳遞到千里之外,古代人信息傳遞主要靠驛站。驛站是官府建造的,傳遞的信息又不是緊急軍情,不會安排快馬日夜兼程派人送達。古代人都是以家族宗族為單位,聚集在一個地方,還沒等到這家人收到信息,官軍就找上門來抓人。這給了前來抓捕的官軍一網打盡的機會。

古代交通工具不發達。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馬,在有的朝代馬還作為戰略物資受到管控。而最好的馬是戰馬理所當然都集中在軍隊手上,面對前來抓捕的騎馬官軍,插上三條腿也難跑。


陸棄


這明顯就是一個偽命題,明知被滅族而不跑,原地等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所有被滅族的人都不會等死,都會選擇掙扎或者逃跑。



一般情況下朝代更迭最常用的手法就是滅族,比如清朝代替明朝時,打著為崇禎報仇的旗號入關,然後大肆屠殺朱明皇族成員。當時很多人都隱姓埋名,選擇了逃跑,甚至有人活到了康熙年間。

除了皇族成員外,還有捻軍將領張宗禹和殺死僧格林沁的張皮綆,他們在當時屬於謀反,都是誅九族的大罪。但是張皮綆改名換姓、置田買業,一家人又活了八年才被發現。張宗禹更是隱姓埋名活了20多年,直到老死才說出了秘密。



所謂的寧願等死,實際上根本就是跑不了

第一、事發突然來不及逃跑

先看看被夷三族的李斯是被如何處理的。秦二世掌權後,李斯和趙高矛盾凸顯,本來雙方只是向秦二世互相上本參奏。不過趙高上書二世,李斯的兒子李由暗通陳勝、吳廣。這件事把李斯嚇壞了,當即上書秦二世趙高謀反,秦二世當然不相信自己的老師趙高謀反。反而把這件事告訴了趙高,之後趙高慫恿秦二世抓捕李斯,秦二世當即下令趙高逮捕了李斯。



經過嚴刑拷打,李斯實在是熬不過去了,被迫招認謀反,然後秦二世以謀反罪誅殺李斯三族。這時李斯的家人根本就不知情,因為李斯根本就沒有想謀反,所以當秦國兵士到來之時,李斯的族人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還有更快晁錯,在上朝的路上,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就被押解到了菜市口腰斬,然後把家人全部殺完才公佈了罪行。這種情況根本就來不及。



第二、很多人抱有僥倖心理

實際上不論是夷三族或者是滅九族,總有一部分人能夠得到赦免,有很大一部分人並不致死,而是選擇發配流放,或者其他刑罰。

比如漢朝霍光死後,漢宣帝慢慢的把權力收回,但是引起了霍家的反抗,並且密謀造反。最終事情敗露,霍氏族人遭到了滅族。但是霍光的侄子、女兒女婿等人得以保全,霍成君雖然被廢,但是保全了性命。

到了唐朝的時候,雖然名義上是誅滅九族,但實際的操作是16歲以下的可以免死,家族女性成員大部分也都是充入掖庭為奴。



第三、實在是跑不掉

古代人員流動性很差,大部分都是族群聚居,在商鞅變法以後又實行嚴格的戶籍制度,所以大部分情況下根本跑不了。即便是逃跑到了其他地區,因為陌生人的突然到來,也會迅速引起當地百姓的警覺。

一旦官府下達海捕文書,立刻就會有人向衙門報告,在嚴密的天羅地網下,逃脫實在是太難了。


我是越關


古代的株連滅族,可以說在古代作用,震懾大於實行,一人遭罪全家受宰。那麼很多人就問,被株連的人為何不跑?

這個問題其實很有意思,我們不能用現代人的思維來考慮古代人的想法。大概羅列了這麼一些原因。

1、君權神授。

在封建制度集中的年代,皇帝那是神的兒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這樣的思想禁錮下,在很多人心裡,根本就沒有逃跑的概念,他們不敢抗命,不敢抗神。如果違抗,那麼死後下地獄一樣會遭罪,一樣會補償回來,所以很多人心裡沒有逃跑的概念。

2、雷厲風行。

很多朝代株連九族這種大罪,並不是先宣判後抓捕,而是先抓捕,後宣判。在當事人以及當事人的親屬還未察覺之際,就已經被秘密抓捕歸案。

比如西漢的晁錯,漢景帝以“大逆不道”族他三族的時候,晁錯還毫不知情,正穿著朝服打算去上朝,結果半道被殺,而他的家屬更是來不及做任何反應就被滅族了。

3、跑不掉。

當時交通不發達,小農經濟決定了人口流通性差。而戶籍都是有登記在冊的,古人也有身份證,沒有身份證亂闖也是死。

比如商鞅,就是死在自己的戶籍制度手中,當全國人口登記在冊,全國所有人都被政府掌控,加上流通性差,交通不發達,還真沒地方跑。商鞅去住宿,沒有“身份證”到哪裡都不接收他,最後無論可逃,被五馬分屍。


笑嘗歷史百態


都要誅九族了,傻瓜才不跑,除非你跑不掉。

靖難之役之前,建文帝朱允炆手下有兩個大官,都是建文帝當皇太孫時,東宮的臣僚,一個叫齊泰,一個叫黃子澄,就是這倆人,慫恿建文帝不顧一切撤藩的。

結果燕王朱棣以清君側的名字造反,清君側,指的就是齊泰黃子澄這倆人。朱棣成功以後,把齊泰,黃子澄等人都給誅九族了。

大家以為,都誅九族了,那麼,這倆人的家人應該都死絕了。其實不然。

比如黃子澄,他就有一個兒子逃跑了,怎麼逃跑的呢?改姓,不姓黃了,姓田了。

後來遇到天下大赦,黃子澄這個姓田的兒子才露面了,而且,重新改回了黃姓,不但如此,他的子孫還參加了科舉,中了進士。

明成祖朱棣靖難成功以後,對建文帝的忠臣大加屠戮,很多人往往被夷其三族或誅其九族。

比如有這麼一個叫戴德懿的,靖難之役時擔任左拾遺,被朱棣抓到,朱棣讓他投降,他誓死不屈,朱棣把他殺了。

當時戴德懿的兄弟也在南京,聽說以後怕的不行,把消息傳回了老家,戴德懿的老婆一聽,覺得恐怕全族都要遭殃了,說不定夷三族或誅九族,於是全家都逃跑了。

戴夫人也算一個忠節烈女,她把兩個兒子藏在了深山裡,又毀掉戴家的族譜,防止朝廷按圖索驥,株連戴家九族,然後又獨自一人回到了家裡,等待朝廷來抓,她想陪著丈夫去死,使丈夫黃泉路上也不孤獨。

聞變,度禍且族,令闔舍逃去。匿德彝二子山中,毀戴氏族譜,獨身留家。收者至,無所得,械項至京,搒掠終無一言,戴族獲全。

朝廷把戴夫人抓到京城,戴夫人一言不發,也不攀扯戴家族中之人,因此,戴家全族都得到了保全。戴夫人可謂大智大勇的女人,讓人佩服。

當然,確實也有傻瓜不跑的,比如方孝孺被成祖誅十族,他的兒子們就不願意跑,要跟方孝孺一起死。

所謂誅十族,就是九族親人之外,加上師友,當時方孝孺有幾個學生,就不願意跑,要向方孝孺殉節,陪方孝孺一起死。

其門下士有以身殉者,盧原質、鄭公智、林嘉猷,皆寧海人。

誅九族的時候,對於大部分家人來說,不是他們不想跑,是跑不了。

一方面,率土之濱,莫非王土,跑又能跑到哪裡去呢?你跑到天涯海角,仍然是朝廷的欽犯,一張告示,一紙追捕令,海捕文書到處都是,天下的州府縣衙仍然要捉拿你,就像曹操刺殺董卓以後,慌慌張張逃跑,各種偽裝,最後不也被縣令陳宮抓住了。

另一方面,根本就來不及跑,像戴夫人那種,提前得到消息,都是萬幸的,有的你都不知道呢,朝廷的人馬就把你家圍了,有的是,拖家帶口,跑也跑不多遠,早晚把你抓回來。


西堤君


民間所傳的最嚴重的刑法是滅十族,舉例是方孝孺,然而這不過是祝枝山等人謠傳,明史上記載的是其妻自經(上吊)、其兩子自經、其兩女跳河。另外一個例子是景清,誅十族也是無中生有。網上傳言歷史上最早也是最後一名被滅九族的是楊玄感,然而福垊查詢《開皇律》,沒有誅九族。隋朝首定最嚴重的罪名為“十惡”,《開皇律.名例律》規定懲治“十惡”要中的前三惡“大逆、謀反、叛者,(要)父子兄弟皆斬,家口沒官”。對楊玄感的處罰也符合這點。

福垊認為歷史最嚴重的刑法是滅七族,受刑人為刺殺秦王政的荊軻,荊軻是歷史上唯一受此刑法的人;其次就是夷三族了,他就是霸佔了秦王政的媽,當秦王政的後爸,還給秦王政生了倆弟弟,並且還起兵反叛的嫪毐。後來的像李斯、趙高、韓信、彭越、晁錯、江齊、馬何羅、霍光的妻子霍顯、方孝孺等也被夷三族。這些人中,除了江齊、馬何羅、方孝孺有人逃跑外,其他的都是等死。後面我們再說馬何羅家屬逃亡的問題,我們先說說為什麼他們要等死?

第一、信息閉塞、朝廷有備

秦王政滅燕之後,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派士兵誅荊軻的七族。這個幾乎算得上謀殺,先喬裝改扮,打聽其家人人數、姓名、作息事件後,以夜間突襲的形式,讓荊軻七族慘遭滅門。就是一家一家地殺,他們也難以獲得信息。第一他們封鎖消息嚴密,第二沒有傳播消息的渠道(沒有手機害死人啊!)。然而像滅李斯、趙高、晁錯、霍顯等他們的門時,先將以迅雷不及掩耳抓住一家之主,然後立即宣佈夷三族。而且他們都是朝廷重臣或紅人,其家族都在京城。為了防止他們事先準備逃跑,往往會提前派兵包圍。而且至其他親族,他們是無法得到信息就被朝廷統統滅門了。

第二、僥倖逃跑,難以生存

當然也有僥倖逃跑的,因為古代住店也需要類似於身份證的東西,當年商鞅就是這樣作法自斃了。一旦發現逃亡的犯人,立即全國張貼畫像,四處通緝,並公佈其“身份證”信息。即使僥倖逃跑了,生存下去的可能性不會太高。再說了,一般僥倖逃跑的,獲得信息時間會很短,也不可能跑遠的。

除非先安排,再“犯罪”。

先來說說江齊(後改名江充),他本是趙國人,他的妹夫是太子丹(不是燕國的,是漢朝趙國的)。兩人關係很鐵,無話不談,後來江充成為了太子丹之父趙王劉彭祖的貴賓。趙王對太子丹開始冷淡,劉丹就懷疑他說了不該說的話,就抓他,誰知讓他跑了。江充家人就被劉丹給滅三族了。他跑到京城就向漢武帝告狀:太子丹跟其公主姐妹以及趙王嬪妃有一腿。然後,漢武帝派兵逼的趙王廢了太子,而改名江齊的他成為了漢武帝的紅人。後來他又製造了巫蠱之禍,被漢武帝反悔後再次夷三族。

江齊的好朋友馬何羅看著好友被滅族,就擔心漢武帝會為戾太子報仇而滅自己的門。就提前將兒孫安排妥當,就和自己的弟弟馬通、馬安成以及親信幹大事。由馬何羅在宮內刺殺漢武帝,馬通、馬安成在聯絡兵將,然後裡應外合。結果馬何羅因為金日磾(jin mì dī)而失敗。方孝孺在遇到燕王之前,就將自己的幼子妥善安排,該姓為何。最後大義凌然被明太宗以謀反而將其父子兄弟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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