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江苏打造博士后人才聚集“强磁场”

博士后作为高层次人才皇冠上的明珠 ,该如何抢抓博士后人才竞争制高点,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集聚江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今日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日前江苏已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从创新博士后人才集聚机制、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集成支持力度、鼓励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提高博士后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着力打造青年博士后人才集聚“强磁场”。

江苏将再集聚万名博士后

近年来,江苏不断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截至目前, 江苏共建有各类博士后载体1420个,累计招收培养 21693名博士后;在站博士后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21190项、获批专利 6712项;出站博士后70%选择留苏工作,部分博士后成长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创造的经济效益超过千亿元。 那么,未来5年,江苏 博士后人才队伍将会达到何种规模?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 此次《意见》专门提出,江苏将要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0名。为吸引优秀海外博士到江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江苏将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招收引进机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收规模。将引进的 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

同时,江苏还将加大对企业类设站单位博士后人才招收引进支持力度。企业类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经费,可按规定视同考核利润。企业引进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优先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率先提出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类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 40周岁。为留住人才,吸引鼓励省内外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在江苏工作,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工作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享受地方高层次人才政策。

支持高质量博士后培养

当然,博士后人才培养也需要政策激励。为提高 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此次《意见》,还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提高科研创新项目质量、打通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准备了诚意满满的“大礼包”。

在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方面 ,江苏将建立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除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外,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非在职)日常经费由省财政择优资助。地方设站单位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各地财政择优资助。

在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方面,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江苏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 江苏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同时,创新开辟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针对原先在站博士后无法参与职称评审、出站博士后职称申报重复评价和低水平评价、事业单位岗位少等博士后群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将在站博士后纳入可参评职称人员范畴、开设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出站博士后申报评审岗位职数限制。

释放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

都说凤凰非梧桐不栖。博士后群体年龄大多在 35周岁以下,该年纪正是创新创业的“黄金时期”,储存的“能量”一旦爆发,带来的效益不可限量。江苏将如何搭建“梧桐”平台, 激发博士后群体潜能,释放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呢?

记者在《意见》中 发现,为打造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江苏 提出制定博士后设站引导目录,同时每年认定10家“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鼓励博士后参与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等相关工作,定期举办博士后人才科技项目对接交流会、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

在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方面,在站博士后将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硏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博士后自主创业,各地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江苏经济报记者 张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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