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 借鑑|孫華臣:鄉村振興的國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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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標美國、日本和德國等發達經濟體,我國的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仍有較大差距,還存在農業綜合效益不高、農村發展新動能不足、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不強等突出問題,實現鄉村振興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事實上,美日德等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也不同程度經歷了鄉村衰退的過程,最終依靠政府的重大制度性供給主動振興鄉村,實現了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

這些國家鄉村出現衰退時呈現出一些共性特徵:從發展階段看,一般發生於工業化、城市化快速推進的時期,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大規模遷移,城市部門是經濟的主要增長點和財稅價值創造的主體;從城鄉關係看,城市發展居於主導地位,城鄉收入和分配差距不斷擴大,政策安排、資源要素向城市傾斜,形成了單方面以農補工、以鄉促城的資源配置和城鄉發展格局;從鄉村自身看,農村總耕地面積和人均耕地面積有所減少,農業質量效益不高,農村空心化問題顯現,“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現象較為突出,發展活力和內生動力明顯不足。

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現狀也具有類似特點。因此,討論中國的鄉村振興戰略,有必要吸收借鑑國際上振興農業農村的先進經驗做法,這樣可以借“他山之石”,找到促進鄉村振興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徑,能夠為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提供有益啟迪,無疑對我國解決好“三農”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政府頂層設計,注重立法先行,補齊制度短板

充分發揮好政府在立法規劃、宏觀調控、監督監管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制定出臺鄉村振興全國性或地方性法律法規,強化鄉村振興立法保障,夯實鄉村建設發展的法律基礎,明晰鄉村振興“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法律邊界,明確鄉村振興需要支持保護的正面清單和限制禁止的負面清單,搭建起法治先行、規劃引領、政策支撐的制度體系框架,為市場在城鄉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營造法治環境,為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創造法治條件,為保護好農民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增收提供法治保障,使鄉村振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鄉村振興過程中,美國先後制定出臺並修改完善了以《農業調整法》《農業法》《農業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等為代表的百餘部法律法規,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業的基礎性地位,有力地支持了農業農村發展。日本則根據不同階段農業農村發展需要,不斷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制定修改《農地法》《農協法》《農業基本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在糧食增產、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德國建立了覆蓋“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全系統的鄉村建設法律框架體系,《帝國土地改革法》《土地整理法》等關鍵性法律法規,有力促進了土地整合和鄉村更新。

重視基礎設施建設,打通城鄉融合“最後一公里”,促進互聯互通

俗話說,“要想富,先修路”。這說明基礎設施建設在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當然,現代意義上的基礎設施不僅僅侷限於道路交通等傳統方面,而已經涵蓋延伸到生產生活、公共服務、信息物流等諸多領域;不僅僅具備打通城鄉內外鏈接、提供生活便利等簡單功能,而是成為農村生產生活生態和農業經濟發展的關鍵支撐;不僅僅能夠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還能夠有效降低農村經濟發展的交易成本,激活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更重要的是能夠吸引人心、增加人氣、留住人才,能夠為鄉村振興提供活水之源和持續動力。

針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資大、公益性強、回收週期長等特點,美國綜合運用信貸擔保、補貼等政策工具,由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建設鄉村公路、供氣供熱、垃圾汙水處理等公益半公益基礎設施,由市場投資主體建設農業發展等相關基礎設施,為振興鄉村經濟提供了有力支撐。德國以空間規劃佈局為先導,突出鄉村文化傳統和地方特色,重點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公共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將鄉村建設更新融入鄉村整體發展,真正實現了“城鄉等值”。

發展農業新模式新業態,增強整體競爭力,實現產業興旺

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三鏈重構”,需要大力推廣功能拓展型、新技術滲透型、多業態複合型等新模式新路徑,需要大力培育終端型、體驗型、循環型等新產業新業態,需要著力打造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供銷合作社等新載體新平臺,需要健全完善股份合作、訂單農業等利益聯結新紐帶新機制,需要在傳統農業中融入加工元素、融入服務元素、融入科技元素,形成體現現代農業特色的“微笑曲線”,這樣農村發展才有活力、農民增收才有支撐,最終提高的是農業附加值,提高的是農村飽和度,提高的是農民獲得感。

日本積極改造提升傳統農業,大力推廣以地方特色產品為基礎的“一村一品”發展模式,充分發揮農業協同組織在農業生產、技術和金融等方面的獨特優勢,先後經歷了進行初加工或簡單加工的“1.5次產業”和注重農工商融合發展的“第六產業”兩次轉型升級,農業產業鏈條不斷延伸,農產品附加值顯著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美國則用發展工業的理念來發展農業,促進農業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實現了農業產業化經營。

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生產效率,實現提質增效

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要瞄準制約農業生產經營的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精準發力,要聚焦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要圍繞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精準施策,尤其要依靠科技創新完善農業生產體系,進一步拓展生產邊界;尤其要依靠資源整合促進規模化發展,進一步增加規模效益;尤其要依靠比較優勢促進專業化分工,進一步提高經營效率,這也是破解當前我國農業綜合競爭力不強、農民投入回報不高、抗風險能力弱的突破口和著眼點。

美國、德國高度重視提升農業生產效率,但其實現路徑既有共性特點、也有個性因素。實現效率提升和規模經濟,美國靠的是在糧食生產、作物種植、設施農業等方面的高度機械化,靠的是酶工程、細胞工程等農業生物化學技術的推廣應用,靠的是依託資源稟賦進行的玉米帶、棉花帶等的生產專業化分工;實現效率提升和規模經濟,德國靠的是土地合併整合實現的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產,靠的是農業專用機械的大規模使用和農業機械化水平的大幅提高,靠的是以土地規模化和農業機械化為前提形成的農場規模化經營。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農民職業技能,促進農村人才振興

無論是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還是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無論是構建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還是健全鄉村治理體系,都離不開人才,都離不開人才振興,“人才是第一資源”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當前,需要進一步增加農村教育投入,加大農民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專項技能學習扶持力度,同時出臺激勵政策吸引新鄉賢、大學生、退伍軍人、農民工等返鄉創業就業,打造新時代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以“人才振興”助推“鄉村振興”。

美國不斷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在農業教育領域實施“工讀課程計劃”,構建農業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相結合的“三位一體”體系,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能和素質。日本積極搭建農協培訓中心、農業科技培訓中心等農民教育培訓平臺,實施地域帶頭人培養戰略,重點培養農村產業帶頭人和接班人,強化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和生產指導。德國農民中不乏高學歷人才,並對農業從業人員設置了一定的門檻要求:農場主和農業企業主需具備從業資格,其他人員則需經過專門的農業技術培訓和實習鍛鍊。

作者系山東省宏觀經濟研究院戰略規劃所副所長

鄉村發現轉自: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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