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离职证明要怎么开?

曾传新


离职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你已经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


一般新入职的单位,都会要求员工出示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其目的也是避免一些劳动纠纷。


开离职证明的程序非常简单。我的建议是在上家单位办离职手续时,就准备好离职证明(不管你有没有开始找新的工作),免得到新单位入职后再回原单位办理也不方便。


一般正规单位,在员工离职时,会主动提供一份盖好公章的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没有给,那建议你自己做一份,打印出来,然后向人力资源部盖章。附件模版供参考。


大家千万不要嫌麻烦,就忽视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在一些大型企业入职时,离职证明时不必可少的文件。


Ta在丛中笑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就是说离职证明是一张凭证,并且离职证明的内容是有法定规定的,不能随便开的。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职证明有如下作用:(1) 证明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不存在录用风险;

(2) 证明劳动者已经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不存在工作未交接的可能;

(3) 可以证明该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工作履历和职务等信息,有助于新单位正确做出录用判断,防止劳动者简历做假;

(4) 可以证明该劳动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

(5) 劳动者可以凭此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要注意啥?

首先是时限性。离职证明是在办完离职手续时就给劳动者的,不能过了很久才给劳动者 ,员工办理社保转移,申领就业金,找工作都是有时限要求的,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劳动者是可以索赔的。

其次是内容的法定性和客观性。离职证明上的内容除了法定规定的内容外,不要添加一些对员工评价性的内容,尤其是一些对劳动者不利的评价,因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关责任。曾经有HR在员工的离职证明上写上“该员工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员工要求赔偿的,尽管该员工确实屡次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不能把这些写在离职证明上。还有些HR自作聪明,在离职证明上写明“该员工和公司无任何经济纠纷”,以此来规避自身的责任,这也是无效的。

最后,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劳动者签收的证据保存。主要是避免劳动者否认用人单位已经开具离职证明的的事实,规避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曾经有HR朋友碰到过这种事情。


峰哥谈HR


你好,离职证明内容一般是人物、什么时间、地点等内容,盖公章。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一般公司都会开,不想给开的嫌麻烦,这就是职业道德问题,说白了人品不行。不给开属于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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