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引言:

宦官作為封建時代統治中心(皇宮)中的一類特殊群體,主要負責貼身照顧皇帝以及後宮一眾女眷的生活起居,使得其往往能較為頻繁的接觸到東漢王朝的最高統治者——皇帝。再加上,宦官群體

"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佔據了外朝官們所沒有的後天優勢,所以頗受東漢歷代統治者看重。宦官們也往往能夠在潛移默化中,干預皇帝的想法。而東漢、晚唐和明代,這三個都是典型的宦官專權朝代,且都是由宦官專權導致了王朝衰亡,值得我們引鑑和思考。以下,說史君將對東漢宦官實現專權的途徑作詳細闡述,並對其專權造成的社會影響做進一步探討;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東漢幼帝

東漢時期的宦官組織,經過漢桓帝消滅外戚梁冀集團事件之後,宦官勢力發展到巔峰,並進一步加強了對"政治、司法、軍事"三方面的干涉和控制,力求達到專權的目的,其詳細表現如下:

一、政治方面

(一)變革取仕內容興辦"鴻都門學"。漢朝實行的是察舉與考試兩者交互而成的取仕制度,察舉後,還需要對所察舉之人,通過對策(相當於策問或面試)和射策(由主持考試的人提出多道問題,參考人抓鬮取其一回答)檢驗後,方才擇優錄用。考試內容,分兩個部分:"諸生試經學,文吏試章奏"。這種取仕方法,自從漢武帝設立五經博士後,就成了漢朝取仕的標準流程。

但是,靈帝時期的宦官集團為進一步打擊朝官勢力,特改變考試內容,把選拔標準從經學改為辭賦、畫畫和書法:"皆敕州郡三公舉召能為尺牘辭賦及工書鳥篆者"。還創辦了一所與太學相對的"鴻都門學",雖然與太學相同的都是"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卻名實不符。學校懸掛孔子畫像,但不用學習四書五經,只是學習詩詞歌賦及書法類考試內容。從而,使得鴻都門學學生,大多數都能受到朝廷任用,宦官勢力大幅增長。

《後漢書·楊賜傳》:"鴻都門下,招會群小,造作賦說,以蟲篆小技見寵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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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干涉朝廷的人才選拔。漢時期,漢桓帝誅滅外戚集團後,並沒有收回賦予宦官的權力,反而加大了對宦官勢力的看重,對"單超、左倌、具瑗、徐璜、唐衡"五位宦官同日封侯,加位特進。自此,形成了"左迴天,具獨坐,徐臥虎、唐兩墮"(單早逝)的政治局面,把控朝政,宦官的政治地位空前高漲。

東漢宦官群體開始利用自身的影響力,插手朝廷人才選拔,顯著特點任人唯親,並由此導致了所用非人。其宦官群體對朝廷人才選拔的干預,甚至致使東漢後期出現"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社會現象。如,漢桓帝的一位宦官方熾就"任人及子弟為官,佈滿天下,競為貪淫",引發"朝野嗟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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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方面

東漢設有由宦官掌管的監獄——黃門北寺獄。自漢桓帝之後,宦官勢力崛起,除了干涉朝政外,黃門北寺獄無疑又幫他們打開了一個司法缺口,使其可以合乎情理的行使

干預司法的權利、打擊政敵。掌握黃門北寺獄對宦官的好處:一是可以唆使皇帝下"拘捕令"或矯詔騙取,行使拘捕權力。二是通過獄內審訊和嚴刑拷打,來篡改證詞。三是用殘酷、非人的刑罰,來虐殺反對自己的士大夫官員。

而影響宦官專權的,無疑只有朝野士大夫之類,因此,黃門北寺獄的囚禁對象,多是反對宦官專權的正直人士,如:李雲、陳蕃等。李雲便是應上書漢桓帝:"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漢桓帝不喜,"詔尚書都護劍戟送黃寺獄,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李雲被投入黃門北寺獄後不久,便遭受宦官加害,死在了獄中,陳蕃則是為替李雲說話而被罷官。

《後漢書·李雲傳》:"(陳蕃)李雲所言,雖不識禁忌,幹上逆旨,其意歸於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雲腰領之誅。今日殺雲,臣恐剖心之譏,複議於世矣。故敢觸龍鱗,冒昧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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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蕃

三、軍事方面

(1) 禁軍軍權:太監統領禁軍,掌控禁軍軍權的現象在唐、明兩代比較常見。殊不知,早在東漢時期便已有了宦官掌握軍權的案例。最早則可以追溯到漢桓帝時期,漢桓帝為誅滅外戚集團,曾詔令:"使黃門令具瑗將左右廄騶、虎羽林、都候劍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校尉張彪共圍冀第"。此時,宦官所掌握的軍權,主要為保衛宮省的皇帝親兵,也是就是宮內禁軍。到了靈帝時期,曹節、王甫、蹇碩等宦官也都率領過禁軍。如,曹節就曾"持節將中黃門、虎賁、羽林千人,北迎靈帝,陪乘入宮",使得宦官掌握禁軍軍權,逐漸成為後世倚重宦官朝代的一種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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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漢朝羽林衛

(2) 監軍權:在東漢監軍制度下,監軍類型大致分為常設監軍、臨時差遣監軍兩類,而宦官出任監軍大多屬於臨時差遣的性質。雖然明令上並沒有相應的軍事統領權和指揮權,但是事實上充任監軍後的宦官,對軍事指揮等權力的行使還是有稍弱影響力。

本來漢代監軍使者主要由:大夫、御史、謁者和中郎將等充任,其宦官監軍的出現與“馮緄之請”分不開關係,"小以敗而大以亡,緄之貽害烈矣哉"。根據《後漢書·馮緄傳》所載,馮緄為防止軍資因不正當原因被將帥貪汙,特上疏稱:"勢得榮奸,伯夷可疑;苟日無猜。盜蹠可信。故樂羊陳功,文侯亦以謗書。緄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雖然,最後由於時任尚書朱穆的極力反對並沒能到應允,但是還是為宦官充任監軍一職,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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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常侍畫像

(3) 擔任軍職:除擔任監軍外,東漢宦官還可以擔任軍職,而其擁有軍職軍權的過程主要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有軍職無軍權"的漢桓帝時期,如《後漢書·宦官列傳》記載,單超、曹節等人,與孫程"病甚,即拜奉車都尉"的被授予軍職的情況大致相同,都是在患有疾病的情況下,被授予軍職,多是一個象徵意義。

第二階段是"有軍職兼有軍權"的漢靈帝時期,東漢既有軍職又有軍權的第一人是趙忠(十常侍首領之一),中平三年,漢靈帝任用"中常侍趙忠為車騎將軍",開了東漢宦官兼有軍職軍權的先河。車騎將軍一職有多重要呢?三國時期,劉備稱帝后,擔任車騎將軍的是其義弟張飛。由此可見,漢靈帝對宦官的信任。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四、東漢宦官專權所造成的影響

雖然宦官專權是封建君主集權制度下的必然產物,但是東漢中後期桓靈二帝對宦官管理所採取的放任態度,無疑加速了宦官群體專權的步伐。而專權則導致宦官缺乏管束,容易肆意妄為,對東漢的政治體系和民生經濟,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一)民生經濟方面:聚斂財富,加速土地兼併

宦官對財富鍾情程度,實則一點不輸於貪官汙吏,而往往由於其生理缺陷,沒有子輩,所以對財富的熱切追求,往往令人瞠目結舌。而聚斂財富的手段,則更是令人髮指,不但貪汙受賄是常事,更會通過敲詐勒索的手段來滿足慾望。

一是,公然受賄,敗壞社會風氣。《後漢書·宦官列傳》中就曾記載扶風人孟佗,憑藉自身"資產饒贍",先是把自家家產全部奉送給張讓的家奴"交通貨賂",後又把別人送給自己的珍寶奇玩,轉而送給張讓,"讓大喜,遂以佗為涼州刺史"。這麼一堂堂刺史的職位,竟然因財物被人轉送,社會上任人唯賢的風氣逐漸被專權宦官所敗壞。其中渤海王劉悝,就因為不肯屈從宦官權勢,一度被逼迫到投井自殺。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劇照:中常侍張讓

二是,剝削平民,大量兼併土地。中平二年,宦官張讓、趙忠,鼓動漢靈帝以修建宮室為藉口,"令斂天下田畝稅十錢",加徵田畝稅,剝削貧困農民,致使民不聊生。到了東漢後期,宦官們兼併土地的情形則是層出不窮,先是"中常侍蘇康、管霸用事於內,遂固天下良田美業,山林湖澤",後又中常侍侯覽"貧侈奢縱,前後請奪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百一十八頃"。

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土地即是人民生活的基礎也是生存的保障,東漢中後期土地兼併情形的加劇,使得平民及士大夫對宦官專權現象愈加憤懣。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二)政治體系方面:打擊賢能,任人唯親

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排除異己,任人唯親。宦官們先是採取打壓政策,利用自己深得皇帝寵信和掌握部分司法權的優勢,"構害賢明,專樹黨類",製造黨錮之禍,攻擊反對自己的士大夫群體。後又拋出官爵,拉攏部分腐化的官僚士大夫群體,運用它們的力量來提高自身對外朝的掌控力。如南陽樊陵,便是被宦官勢力拉攏的一員,"以阿附宦官,致位太尉" 。

精專可信任: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途徑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總結:

東漢時期由於外戚掌控朝政,使得皇帝不得不依賴和信任於,與自己朝夕相處的宦官群體。而宦官群體們也在積極的與外戚集團的對抗中,以及在幫助漢桓帝消滅外戚梁冀集團的過程中,展現了自身的力量,擁有皇帝更多的信任。至此,宦官勢力的魔爪終於從“後宮”伸到了“前殿”。同時,宦官們更通過對“朝政、司法、軍事”的干涉控制,極大豐富了自身參政議政的資本,形成了東漢時期宦官專權的政治特色。

但宦官專權,並不是“硬奪”來的皇權,只是皇權的一種旁落。本來東漢的皇帝們出於三方平衡的政治考慮,想利用宦官這類第三方勢力,打壓

外戚士大夫。可是其,一是識人不明,二是驕奢淫逸,在利用完宦官之後並沒有及時收回賦予宦官群體的權力,反而為了滿足自身慾望和掌控力,不斷抬高宦官地位、一昧縱容宦官勢力的發展,才最終造成了“迫害士大夫、搜刮社會財富、魚肉百姓”的宦官專權現象。

究其根本,宦官也只不過是皇帝家奴而已。因此,如果說東漢中後期宦官專權的愈演愈烈,是導致了東漢王朝滅亡的直接原因,那麼致使東漢滅亡的另一主要原因,則應歸咎於東漢中後期,尤其是桓靈二帝時期,對宦官集團的一昧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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