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吴建义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住址为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甘村村大洞屯28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 0778-3232807执行案号:(2018)桂1281执133号.、134号、135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吴建义
年龄:43岁
性别:男
身份证号:4527021975****0372
执行法院: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2017)桂1281民初2498号、2649号、2651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吴建义支付给乔某工程款15300元及逾期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91元;(2)吴建义支付给吴某工程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150元;(1)吴建义支付给兰某工程款14638元及逾期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83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甘村村大洞屯28号
举报电话:0778-3232807
联系人: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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