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信陽通報四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近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中央巡視組交辦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現將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羅山縣竹竿鎮黃湖村黨支部書記黃家明利用職務便利優親厚友、收取錢款等問題。

2012年和2015年,黃家明利用職務之便,未經集體研究,分別為其弟黃某瓊、其妻喻某某違規辦理危房改造手續;2015年,黃家明在黃湖村村民黃某德、黃某慶申請辦理危房改造時,以“需要請客”的名義分別向兩人索要了1000元和500元;2017年3月,黃家明在為村民尤某辦理低保時,向其家屬收取了2000元。2018年4月,黃家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並退還群眾。

2息縣八里岔鄉主任科員趙昆、八里岔鄉付寨村原黨支部書記周宗和履職不力問題。

2017年4月,因付寨村審核不嚴,導致5戶不符合條件的群眾被評為貧困戶,6戶非貧困戶違規領取到戶增收獎補資金17800元。2018年4月,周宗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非貧困戶違規領取的資金已被追繳。

3平橋區洋河鎮關灣村原黨支部書記王三明、原村主任李付銀違規收費等問題。

2012年至2015年,關灣村為完成新農合收繳任務,違規向79名低保戶收取新農合參保費,共計14650元。另查,2007年至2012年,關灣村未嚴格執行土地承包程序,出租水庫、集體林場。2018年4月,王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付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資金已退還群眾。

4固始縣陳淋子鎮涼亭村村民組長違規享受低保問題。

2010年,涼亭村“兩委”研究決定,以給村民組長“發工資”名義,違規讓11名村民組長每人享受兩個低保,分別在組長本人和其近親屬名下,並持續至2016年上半年,11名村民組長違規領取低保金共計140448元。2018年3月,時任涼亭村黨支部書記蔣邦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民組長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已被追繳。

從曝光的4起典型案例看,低保五保、危房改造、貧困戶審核等領域仍是基層扶貧工作中腐敗和作風問題多發易發地,突出表現為個別基層幹部履職不力、作風不實、吃拿卡要、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問題,其根源是基層幹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傷害了基層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造成了國家扶貧資金的損失,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必須嚴肅查處,並全力追繳違紀違法資金,挽回和彌補群眾的損失。

“微腐敗”也能成為“大禍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群眾對一些地方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現象非常反感,要認真加以解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敢於“亮劍”,加大對基層脫貧攻堅工作中“微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查處力度,用堅強的紀律保障維護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用紮實成效取信於民;要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推進以案促改,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為鑑、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充分發揮監督執紀的治本功能,完善制度體制,構建長效機制,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要積極建立、宣傳並利用好“陽光村務”平臺,把基層“小微權力”曬在“陽光”之下,裝進制度之“籠”,切實把黨的惠民好政策落實到基層群眾心裡,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厚植黨的執政基礎。(來源:清風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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