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提醒」微信群裡發紅包,黨員幹部到底該不該收?

 如今,微信收發紅包已成為大眾娛樂、增進友誼和加深情感的一個重要社交手段。但作為黨員幹部,有些紅包不是想搶就能搶,想發就能發的。收微信紅包,心裡要有條“紅線”!

「提醒」微信群裡發紅包,黨員幹部到底該不該收?

不隨便收紅包是在保護自己

  浙江省天台縣一村委會主任自薦候選人戴某,以總金額100元在微信群中發放60個紅包,為自己競選村委會主任拉票,結果事後被處罰。這一案例告訴我們,紅包數額的大小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發紅包的動機。案例中紅包涉及的金額很小,但性質卻非常嚴重。2017年,浙江省適時出臺了幹部微信“十條戒律”,其中有一條就是“黨員幹部不得違規收發微信紅包”。

  收紅包的人往往不知道發紅包人的真實動機和心情,待收下紅包後有可能追悔莫及。古人有云“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作為黨員幹部,還是應主動規避這些不必要的麻煩、少去或不去點收微信紅包,以更好地保護自己。(武建君 浙江省麗水市檢察院)

收紅包前多打幾個問號

  微信紅包到底能不能收?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慎重起見,不妨多打幾個問號——這是哪裡發的紅包?是誰發出的紅包?為何要發紅包?也就是說,收紅包時,心裡要有條“紅線”。

  近年來,多地出臺新規,對黨員幹部發放或領取紅包劃出了“紅線”。比如有些地方的組織部門就出臺規定,嚴禁機關黨員幹部利用微信接受或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微信紅包或電子禮券。

  這樣的“紅線”對利用微信紅包搞腐敗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但筆者以為,“紅線”還應該定得更具體更明確些,比如明確什麼樣的紅包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哪些領取紅包的行為才算違反規定。規定明確、具體了,才能提升實效,才能讓每位黨員幹部不觸“紅線”、杜絕腐敗。(朱愛東 安徽省碭山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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