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農發行特大騙貸案細節曝光 風險管理值得深思

一向以“高冷”形象示人的銀行,近年頻頻被所騙,彷彿成了“傻白甜”,驚人案件背後也引發業界對銀行風控安全的嚴肅考問。

據日前媒體報道,兩年前轟動金融系統、涉案金額超過18億元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騙貸案,隨著案件的宣判,更多細節被曝光。

農發行特大騙貸案細節曝光 風險管理值得深思

具體細節顯示,2016年8月,農發行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支行(下稱“徐水農發行”)發生兩起騙取貸款案件,從2015年開始,徐水兩家大型糧食收購企業從徐水農發行獲取了18億元多的購糧貸款,其中一家企業將10多億元貸款挪用,建設了房地產項目,給貸款帶來重大風險。

從法院宣判結果來看,涉案的兩家企業總計十多名相關人員均被認定構成騙取貸款罪。由於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農發行徐水支行也已經被監管部門處罰。

農發行作為我國三家政策性銀行之一,所經營的貸款項目中包括收購糧食的專項貸款,這種貸款只能用於糧食貿易。為保證此類貸款的安全,農發行在貸款審批、貸款發放、發放後等環節,設置了嚴格的審查流程。

但是,在這兩起案件中,透過農發行系統的多份貸款流程管理文件,可以清晰地看出農發行在此類貸款發放後的審查流程中,出現了層層失守的情況,致使並不難發現的挪用貸款問題未被發現,釀成重大風險。這也再次引起人們的深思,騙貸金額如此巨大,早幹嘛去了?當初審批的過程到底哪裡疏漏了?

合規經營意識淡薄屢罰屢犯

實際上,針對商業銀行的合規監管整頓從2016年下半年就已經開始,回顧過去的一年,金融監管推動有序、出手有力。2017年,從銀監會“三三四十”大整治到一行三會資管新規公開徵求意見,各類監管政策陸續推出,全面排查工作效果明顯。2018年初,監管新規繼續密集出臺,後續還將有新規出臺,進入針對風險重點整治的新階段。

在此背景下,作為三大政策性銀行的農發行也因合規經營問題屢屢被罰。據北青網記者瞭解,在4月份農發行就領到了銀保監會公佈罰單中的5張,居被罰各單位之首,累計被罰205萬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農發行各分支機構被罰金額都不大,但是卻存在短期內,同一機構被連續處罰。以山東德州農發行為例,德州銀監局下發的德銀監罰決字〔2017〕3號的處罰決定顯示,農發行禹城支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違反以質定價收費要求,向客戶收取投融資財務顧問費。

資料顯示,農發行德州系統違規亂象的問題早就被爆出。此前,魯網財經於2月16日、2月17日分別以《山東農發行一行長應對不良拆東牆補西牆 向企業借錢週轉》、《山東一農發行應對不良貸款拆借續:銀行拒還擔保借款成“老賴”》為題對武城縣農發行為企業借款提供擔保的問題進行了報道。此外,和武城縣農發行行長為企業提供擔保類似,同樣在臨邑縣農發行出現過,違規方式如出一轍。

農發行風險防控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在加強對商業銀行的合規監管同時,針對政策性銀行的監管也沒有放鬆。2017年11月底,中國銀監會發布了對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監督管理辦法,這是監管部門首次針對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制定專門的監管制度。

北青網記者瞭解到,在此之前的二十多年,三家銀行的監管沒有制定專門的辦法,一直參照商業銀行相關的監管規則要求。此次銀監會首次出臺三家政策性銀行監管制度,標誌著中國政策性銀行改革發展和監管探索進入更為成熟的嶄新階段,具有里程碑意義。

另一方面,為推動整個銀行金融業的發展,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改革”,是2015年以來連續第四年對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提出要求。

眾所周知,風險防控是現代銀行管理的核心內容,農發行通過不斷深化體制改革,信貸資產質量逐年提升,風險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範化的軌道,但是與同行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合規風險管理意識普遍比較淡薄。第一,過度側重業務的拓展,而忽視合規經營管理。各級分支機構往往把目光侷限於完成考核任務和經營目標,注重市場營銷和拓展,忽視業務的合規性管理,有些營業機構甚至不惜冒著違規操作的風險以實現短期業績,加大了銀行合規經營風險。第二,側重事後管理,而輕視事前防範。各級機構往往偏重於對己發生或己存在的風險採取事後的管理處罰措施,試圖以嚴厲的處罰遏制風險的出現,而對事前的防範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卻關注較少。

隨著農發行改革漸入深水區,業務品種和業務範圍的快速拓展,部分行業務人員對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防控風險的理念摸清不清,存在著貸款調查不深入、審查不仔細,貸後跟蹤監測不到位、風險的事前預防、事後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導致部分行出現了新的風險點甚至新增不良貸款。

其次,合規風險管理制度建設有待完善。在2011年,農發行就制定了《關於加強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但未有效推進風險防控工作。2015年印發了《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標誌著農發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全面啟動。

但是,農發行的合規風險管理還不能完全適應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不能適應銀行審慎經營和銀行業監管的需要。銀行內部缺乏一個統一完整、全面科學的合規風險管理法規制度及操作規則,不少制度規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現象,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風險管理框架以及管理隊伍建設相對滯後。從管理框架方面來看,農發行存在兩個的問題:一個是完善、垂直的合規風險管理體制還沒有完全形成。農發行沒有形成包括縱向和橫向全方位立體的合規風險管理架構。另一個就是合規風險管理職責分散。目前農發行合規性管理分別由風險、財會、信貸、客戶等不同的業務部門進行自律監管,這種自立門戶、各自為政的合規管理模式,使得合規風險管理不能有效地獨立於經營職能,同時由於缺乏專門的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組織協調,使得合規風險管理有的部門重疊,形成重複管理;有的職責不清,出現管理真空。

從人才儲備方面,目前農發行從事風險管理的專業人才資源稀缺,部分基層行信貸風險條線人員業務能力差,甚至存在著混崗、一人多崗、崗位調整等隊伍不固定的現象,風險管理隊伍的數量和質量都不能滿足全面風險管理的需要。

不可否認,經過近幾年的改革與發展,農發行已經走出了一條新的轉型之路,在保持政策性銀行本色的同時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據統計,截至2018年4月末,農發行資產總額達6.68萬億元,貸款餘額4.92萬億元。不過農發行雖然逐步開展了一些與其職能相關的商業性業務,但業務管理上,並沒有對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從制度上加以區分,增加了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混合經營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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