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歷史學家吳晗的愛情往事:精神上的門當戶對!

我們現在身處的社會,多數人都很講究實際,特別是在婚戀這個看似純情浪漫的地界裡,也長滿了朵朵耀眼的金花。

歷史學家吳晗的愛情往事:精神上的門當戶對!

蘇雙碧、王宏志老師合著的《吳晗傳》細緻入微地揭開了歷史學家吳晗的愛情往事。吳晗的父親給他定了一門婚事。兩家門當戶對,女方家是當地的富戶,人也長得漂亮,吳家是書香門第,也是當地苦竹塘的首富。吳晗上中學時,因為抽菸等不良行為而受到學校的處分,於是女方家覺得他人不靠譜,連忙退掉了婚事。在那個時代,男方被女方退婚,真得是非常搶眼,然而吳晗沒有怨懟對方,自己倒是反省了錯誤,覺得是自己對不起女方,同時也認為包辦婚姻沒有感情基礎,沒了就沒了。

吳晗受朋友之託,照顧袁震。袁震畢業於湖北女子師範、曾就讀於清華大學,在讀清華大學四年級時,由於肺病發作,只好退學養病。袁震和堂姐妹袁溥之、袁熙之一起居住,袁震的日常生活由堂姐袁溥之照料。

吳晗和袁震所學專業相同,在照顧袁震時,吳晗和她經常交流學問,彼此關係默契融洽。吳晗幫助袁溥之找到工作,工資剛夠姐妹三人的生活費,而袁震的醫藥費用還很昂貴,吳晗以袁溥之幫助抄寫史料的名義,每月為袁震她們送去40元錢,解決了藥費難題。

在袁震高高地平躺在病床上時,吳晗就站在那裡和她交談一兩個鐘頭。他們兩個經常爭論問題,當吳晗被駁倒時,他倒開心地哈哈大笑。吳晗表達了對袁震的愛慕之情,袁震雖然也喜歡吳晗,但因為自己的病卻不願意拖累他。

吳晗身邊的朋友,為他個人的幸福,都來勸導他,特別是吳晗的母親聽到此事,也趕來阻止兒子。吳晗是孝子,他要麼瞞哄母親,要麼勸慰母親。母親時常大哭,母親說動大女兒再勸,但吳晗和妹妹說:“我和袁震是清華的老同學,在史學研究上,有共同語言、共同的思想感情,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不是利害關係的交易。一個人不能以利害關係與人相處,兩個人要好,不僅應當在順利的情況下要好,更重要的是在患難的情況下要好。不管袁震願不願結婚,我都要照顧她。否則,那就是不義的人,難道你願意自己的哥哥做個不義的人嗎?”

母親甚至提出賣了田產給袁震治病,條件是讓吳晗離開她。

吳晗對母親說:“你完全錯了!人的精神是不能用金錢換取的。否則,豈不成了市儈了嗎?我們相愛,是因為我們今生今世互相不可缺少,我不能沒有她,她也不能沒有我。這種同生共死的感情,是一萬兩黃金也買不到的!我們結婚與否,不決定於我,取決於她。她病好了,願意結婚,我一定和她結婚,如果她不願意結婚,我要照顧她一輩子。”

後來在吳晗一家人的精心護理下,袁震病情轉好,最後1939年10月吳晗和袁震在昆明結婚。

吳晗的婚戀觀很樸素,他的兩次婚約很有意思:

第一次的婚約,是父親幫他定的,基於物質上的門當戶對,而女方發覺他行為不端時,立即退婚。

第二次的婚約,是吳晗自己提出的,基於精神上的門當戶對,當女方堅持因病而婉拒時,他堅持相愛的人要在一起,而這次有情人終成眷屬。

其實細究這兩次婚約,人實則更重視的是精神上的平衡。第一次看似是物質做了鋪墊,但當女方家人看到雙方原本的精神上的平衡出現了潛在的失衡狀態,立馬就毀約了。而第二次婚約,卻是雙方精神達到了極致的平衡,所以才產生了逆境下的婚姻。婚姻的幸福基礎還是需要精神上達到平衡,物質基礎只是精神基礎上的附加值和衍生物。精神契合不是空洞的字眼,它才是世間愛情最好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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