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被母賣內衣、打律師、大哭賣慘……梅豔芳成最慘“樊勝美”

“芳華絕代尤可見,世間再無梅豔芳。”

梅豔芳去世15年後,梅媽還在盤算著女兒的遺產,打官司、鬧法庭、當街拉條幅、媒體面前大哭賣慘,甚至為了錢拍賣女兒內衣……

梅媽鬧了15年,現已95歲高齡,但爭奪遺產之路似乎還沒完。

這不,這兩天又有新動靜了。

據港媒報道,3月12日,梅豔芳95歲高齡的母親覃美金花二十多萬在尖沙咀大擺壽宴,前來的親朋好友眾多,酒席足足擺了20桌,現場也是十分奢華。

當天生日宴的主角梅媽,身著黑色旗袍,神采奕奕,各種首飾一應俱全,珠光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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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宴上,梅媽還開心地和友人跳起了舞。不得不佩服,這95歲的老太太身體確實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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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來祝壽的除了梅媽分外疼愛的兒子梅啟明(梅豔芳哥哥),還有演員黃夏蕙等梅媽的圈中好友。梅媽更是收到金桃、金觀音等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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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壽老人擺生日宴,更何況又是梅豔芳的親生母親,這本應該是一件值得祝福的喜事,但鮮妹發現,相關的新聞報道下,評論完全是另一個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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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報道,梅媽此次壽宴20多萬的花費,來自梅豔芳留下的遺產。

梅媽多次委託自己的律師前去法院,要求取出梅豔芳的部分遺產以舉辦壽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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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同意批款25萬港幣(約人民幣20萬)給梅媽擺酒席,不過是直接以支票的形式給到了酒家,並沒有經梅媽的手。

過大壽不被祝福,壽宴經費還要向法院申請?梅豔芳和母親的關係究竟怎麼了?

有人說,娛樂圈的“樊勝美”不少,但梅豔芳一定是最慘的一個,去世後還在不斷被家人消費。

而這一切都要從梅豔芳小時候說起……

1963年10月10日,梅豔芳出生在香港旺角的花園街。已有了兩兄一姐的梅豔芳,是家裡最小的一個孩子,但她卻沒有得到母親覃美金的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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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梅豔芳出生前,梅媽就想著,如果是男孩,就咬咬牙培養成才,要是個女兒,就得快點獨立賺錢養家。

梅豔芳一生坎坷似乎從出生前就已註定。

梅父早逝,留下覃美金帶著四個孩子,生活不易。

於是,梅豔芳從4歲半就開始在戲班獻唱掙錢,補貼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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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遊走於各種風月場所,身邊各種三教九流。

在那個年代小小年紀的梅豔芳被大家稱為“歌女”,聽起來並沒有多少善意的稱呼。

後來,香港娛樂產業得到發展,梅豔芳一舉成名,幾乎負責了所有家人的基本花銷。

但無論梅豔芳為整個家付出了多少,“重男輕女”的覃美金都只寵愛自己的兩個兒子,尤其是梅豔芳的大哥梅啟明。

梅媽不僅自己揮霍無度,還用梅豔芳的錢補貼兒子的開銷,如果梅豔芳拒絕,她就撒潑到處抹黑女兒。

梅豔芳剛出名,梅啟明想做生意,就叫梅媽跟她開口要300萬港幣經營狗場。經不住母親的勸說,梅豔芳將自己當時全部的積蓄拿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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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大哥梅啟明)


但梅啟明不僅將找妹妹“借”來的錢全部虧掉,還欠了一大筆債,並且讓梅媽做了擔保人,

變相把債務轉給了梅豔芳,自己逃去了美國。

梅豔芳只能更加努力賺錢還債,兄妹二人也因此有了隔閡。

此後,提到哥哥,梅豔芳曾說:

“對他(梅啟明),我已經不恨了,但仍不能釋懷,如果在街上遇到這個人,我不會看他、理他!我覺得自己一向對人很好,但一直遇到被人出賣的事。朋友出賣我,我可以放棄對方,可這次出賣我的是自己的親人。

據媒體報道,梅啟明去了美國後依舊遊手好閒,全靠家人接濟生活。直到梅豔芳去世,這個“消失”多年的哥哥才重回香港,但目的並不單純,鮮妹後面詳細給大家說。

不僅哥哥如此,連自己的媽媽也一直在“套路”自己的財產。

1996年,梅媽成立“世界中西醫學抗癌協會”,為了支持母親,梅豔芳先後捐出1000萬港幣,並擔任了該協會的名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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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後,卻因為發現母親利用自己的名義對外借貸30萬元

,梅豔芳宣佈與母親打理的“抗癌協會”劃清界限。

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媽媽前腳成立了抗癌協會,女兒卻後被查出身患癌症。

2003年,梅豔芳罹患宮頸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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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的是,梅媽得知女兒的病情後,第一件事並不是為女兒擔心,反而給梅豔芳打了通電話要一筆“傍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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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的消息,之後梅媽每次給梅豔芳打電話都是在要錢,梅豔芳每次掛完電話都會大哭一場。

梅豔芳一路走來經歷了太多流言蜚語、世態炎涼,從小缺愛讓她比別人更敏感、也更懂得珍惜。

圈子裡的人都說梅豔芳身上總帶著俠氣,對每個人都很好。梅豔芳因此有很多朋友,但最特別的恐怕只有張國榮一個。

張國榮說,她很疼阿梅,像兄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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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梅也曾在演唱會上表示,張國榮是她生命中唯一的好友,像家人一樣。

兩人曾開玩笑稱,如果梅豔芳40歲時,男未婚,女未嫁,兩人就在一起。

2003年,梅豔芳40歲,傳來的卻是接二連三的噩耗。

2003年4月1日,苦於抑鬱症許久的張國榮情緒失控,跳樓自殺身亡。

同年12月30日,身患宮頸癌的梅豔芳肺功能衰竭而死。

梅豔芳名下有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多處房產以及現金,價值約3500萬港元。隨著房價上漲,2010年前後梅豔芳旗下資產總價值過億。

去世前,梅豔芳設立了遺囑和信託。雖然與母親關係不好,但阿梅仍希望母親能安享晚年。

阿梅將自己旗下資產一分為三:

將香港和倫敦兩處物業贈與好友兼形象設計師劉培基;

預留140萬人民幣給已故姐姐梅愛芳的兩個兒子和兄長梅德明的兩個女兒作教育經費;

母親覃美金每月可獲得7萬港元(摺合人民幣不到6萬元)生活費,直至其去世;

而後剩餘資產會捐給妙境佛學會。

阿梅的計劃是,根據當時物價水平,7萬塊生活費還可以給梅媽找兩個工人、一個司機。

每月7萬塊啊,趕得上四線以外城市不少人一年的收入水平了。

港真,鮮妹要是每個月能收到7萬港元生活費,做夢都能笑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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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鵝,梅媽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明明有幾千萬港元現金,每個月只讓我碰7萬?打發誰呢?

於是,梅媽開啟了花(無)樣(理)百(取)出(鬧)的討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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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合:遺囑無效論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的遺產分配,怎樣才能一次性將鉅額遺產都收攬到自己手裡呢?

梅媽和未受益的大兒砸梅啟明一拍即合,極力否認遺囑的效力

2004年3月,梅豔芳去世不過百餘天。梅媽入稟香港高院,稱遺囑是阿梅神志不清時寫下的,是無效遺囑。

2006年、2007年,梅媽兩次將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告上法庭,直指三方串通欺騙阿梅遺產,阿梅原本是想交給媽媽打理的,只是擔心梅媽不善理財+神志不清,才上當受騙立下這樣的遺囑。

先不說宮頸癌會不會讓人神志不清。

阿梅是2003年11月3日立下的遺囑,在這之後還連開8場演唱會,神志不清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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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遺囑無效”大戰暫時告一段落,梅媽敗訴,遺囑有效

但梅媽可不是這麼輕易就會被打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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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合:硬核討要

2008年10月,梅媽將梅豔芳之前的兩位事業合作伙伴訴上法庭,直指二人在公開場合將梅媽塑造成貪財、重男輕阿梅的形象,才使其敗訴,並向對方索賠3億港元。

這一系列折騰下來,雖然沒能扭轉乾坤,但也不是沒有效果,梅媽每月的生活費由原定的7萬港元變成12萬港元。

梅媽越挫越勇,在打官司的路上根本停不下來。

2011年,梅媽的“討遺案”又一次敗訴。為洩內心的不滿和鬱結,梅媽在繁華的中環街街頭拉起了條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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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討要生活費被拒後再次大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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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合:賣慘

強求不行,賣慘來湊。梅媽一邊在不停地打官司,一邊開啟了賣慘模式。

幾場官司下來,梅媽欠下鉅額律師費,若不還清欠款,梅媽很可能每月7萬都領不到了。

梅媽已經習慣了人參燕窩不能斷的日子,還要照顧長子梅啟明一家大小開支。

怎麼辦?一夜之間鋪天蓋地醬紫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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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個賣藝呢?這是要榨乾阿梅身上的所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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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還向媒體哭訴錢不夠花,欠了一大筆房租和醫藥費,還稱阿梅託夢說自己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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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合:花式“剛需錢”

2009年4月,年近80的梅媽向法院提出要申領80萬元經費“旅遊世界”,被拒。

後來,多次向法院申請從阿梅遺產中拿出20萬元補辦91歲大壽,被拒多次。

直到今年終於成功,也就有了開篇壕氣沖天的壽宴。

這漫長的15年討遺路下來,梅媽欠下不少錢,甚至多次被宣佈破產。

但梅媽打死不同意,堅決不能讓自己被破產。

香港沿用的英美法律允許個人申請破產,而一旦成功宣佈破產,就相當於法律承認你沒有還款能力,債主也不能再找你,可享受的權利也與常人沒有太大差別。

可以說是逃債最好手段,那為啥梅媽不願意?

嗯,因為一旦宣佈破產就不能再過奢華生活了(手動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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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被破產”,梅媽開始瘋狂變賣阿梅的物品。

梅豔芳生前穿過的衣服,十件十件得賣,起拍價定在1000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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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寫的筆記,起拍價100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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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衣套裝也拿來拍賣,起拍價500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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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裝內衣,200港幣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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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梅豔芳生前獲得的各種獎盃,也被明碼標價!甚至包括了金像獎最佳女配角的獎盃。要知道,這可都是她的榮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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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舞臺上光彩奪目的梅豔芳深受家庭所累,死後還有逃不開的遺囑糾紛,甚至為了錢不惜變賣阿梅私密物件……

今世度紅顏,願來世生得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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