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5%獎勵 淄博中院發佈懸賞公告

魯中晨報 2019-11-28 09:11:52

記者 馬冠群

通訊員 張玉傑 王琦報道

晨報淄博11月27日訊 記者今天從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發出懸賞公告,對提供被執行人有價值財產的線索人,將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或等價)的5%給予獎勵。市民如可提供有價值的財產線索,可直接撥打電話0533-3198338與法官聯繫。

根據懸賞公告,呂某某申請執行姜某、孫某買賣合同一案,法院於今年7月30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除履行還款120萬元外,餘款至今仍未履行。

本月,申請執行人呂某某向法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請求法院對被執行人姜某、孫某進行懸賞執行,承諾有關人員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使其債權得到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將按比例獎勵線索提供人。

根據線索提供人提供的線索發現有價值財產的,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或等價)的5%計算懸賞金。法院對提供線索的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進行保密,但為發放懸賞金需要告知申請執行人的除外。線索提供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的情形的,不予發放。有知情者可撥打電話0533-3198338與法官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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