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一口氣開了16家店鋪,只為“薅羊毛”?

現在各大網絡消費平臺經常會推出一些“滿減”“代金券”等優惠,鼓勵商家入駐,同時也吸引消費者“買買買”。各種“誘惑”之下,有的人打起了優惠券的主意。不過,他們可不是為了那點兒優惠,而是為了刷單套現,騙取平臺補貼。俗稱“薅羊毛“!

葉某就是“羊毛黨”的一員。她經常活躍在網絡平臺上,在各樣的網賺群中尋找發財門路。2018年4月的一天,有一個群裡的人邀請她搶某平臺推出的“滿40減20”“滿100減50”的優惠券,然後在他人開的虛假店鋪中進行虛假交易,就是所謂刷單來騙平臺補貼,然後給她辛苦錢。

葉某覺得這是條生財之路,但刷單來錢太慢。她想自己開店刷單騙補貼。她在網上以每個店鋪100元的價格從莊某(另處)處購買了3個店鋪。其實,這些店鋪除了收錢碼是葉某的(葉某提供了她和老公陸某的信息),其他的信息都是莊某克隆別人正常的店鋪,偽造了營業執照和企業的授權書,PS上了葉某的名字。有了“自己”的店鋪,葉某就開始找人為她刷單。

一口氣開了16家店鋪,只為“薅羊毛”?

人的貪慾是無止境的,葉某覺得還是來錢太慢。她問莊某,能不能教她怎麼開店鋪?莊某說:“給我500元,可以教你。”

葉某付了500元,莊某就告訴她,如何在網上找商家信息,如何PS公章、企業印章,偽造營業執照和授權書等。

葉某學會之後,一連開了13家虛假店鋪,開始瘋狂刷單,忙不過來時,她老公陸某也參與進來,為她核對刷單金額給刷單者結算。

但翻車總是來得很快,平臺風控部門發現問題,於2018年12月21日報警。2019年1月8日葉某和老公陸某在家中被抓獲。經查,自2018年9月到12月,葉某等人刷單1萬5千多次,騙取平臺補貼42萬餘元。案發後葉某、陸某自願認罪認罰,並進行了退賠。

西湖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葉某、陸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19年9月2日,西湖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葉某和陸某依法提起公訴。

近日,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六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檢察官說法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葉某薅羊毛,採用虛假的店鋪,採取虛假的交易手段騙取平臺補貼,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共同犯罪是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葉某開設虛假店鋪,組織他人刷單騙取補貼,陸某明知葉某組織他人虛假刷單騙平臺補貼,仍提供幫助,構成詐騙共犯,也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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