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一大波節日要來了
下班之後,約上幾個好友
吃吃夜宵,喝喝小酒
成為了不少人的選擇
說好的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不少人卻鋌而走險
三盞下肚,膽子比豹子還肥
腦子裡就只剩兩字,照開!
...
但是,請記住,
有一群人,比你自己更在乎你的生命
你們一散場,我們就出場
蜀黍會教你
如何識別真朋友
嗯...
勸酒
是檢驗友情的不唯一標準
蜀黍時刻憂心著
你的人生大事
讓我們共同對酒駕行為Say NO!
再看看下面這份最新的酒駕名單
希望各位車主引以為戒!
延伸閱讀:
>> 如何判斷酒駕和醉駕?<<
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 如何處罰?<<
酒駕: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於酒駕,許多人存在誤區
誤區一: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
有的駕駛員存在僥倖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是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大問題。其實酒量的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
法律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酒量大的人飲酒後,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根據酒量來判定是否酒駕,這是毫無科學依據的。
誤區二: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併發生位移,駕駛員就處於駕駛行為當中。駕駛員飲酒後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於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這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
所以對於這種行為,都以危險駕駛罪加以懲處。提醒司機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要自覺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誤區三:小區院裡酒駕沒事
也許還有人認為,只要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交警部門提醒,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行進,經過測驗調查後如果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誤區四:酒後騎摩托不屬於酒駕
很多朋友認為,酒後駕駛摩托車,不算酒後駕駛,但事實上,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後駕駛摩托車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五: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但責
還有很多人存在理解誤區,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認為應當是酒駕司機的全部責任,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提醒大家,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飲酒後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更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隔餐、隔夜酒不屬於酒駕
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後,下午休息一下晚上開車,或是晚上飲酒當晚沒開車,但第二天早上開車,不能認為這樣是沒關係的。
因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誤區七:酒後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有些酒駕司機,看到有交警,會趕緊喝水、抽菸,想讓口腔裡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裡的,這也是為什麼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兩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氣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而且喝完酒之後,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所以,司機喝水不但無法沖淡酒精含量,反而會使酒精含量上升。
最後,
不要因為交警查不查酒駕
而決定是否酒後開車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應該成為不可逾越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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