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兒子一時衝動領了結婚證,卻發現女孩欺騙她,女孩子有二級殘疾,兒子想離婚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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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如果這個女孩真的愛你兒子,那麼,就算是有二級殘疾的病症,她也應該如實地告之你兒子。而不能這樣欺騙人。你兒子也是不太懂事,否則為何稀裡糊塗的就與她領證了?



既然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事實已無法改變,那就能過則過吧。現在男多女少的現象如此突出,找個媳婦也不容易。還是不宜太過沖動行事,否則到時候又追悔莫及!

身邊有那麼多條件也不算差的青年人都還在打光棍,能娶到媳婦已經很不錯了。

首先,女孩能騙得你兒子同意與其領證,至少應該可以證明她的疾病不會影響到正常的生活吧?

用我們正常人的思維來理解,這個女孩至少可以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否則,你的兒子怎麼可能衝動的決定與她領證呢?既然如此,就讓你兒子與她相處一段時間再說吧。

說不定人家真的能好好過日子呢?

其次,你說女孩有二級殘疾的事實,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此事,否則就是汙衊別人。

事實勝於雄辯!尤其是對於這種有辱人格的事情,可真是不能亂說的。它關乎一個人的名譽。

假如事情是真的,有各種證據能夠證明,則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提出離婚。這是你的權利。反之,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你所說的一切,那麼你讓這個女孩離婚以後還怎麼嫁人,你這不就是毀了女孩的後半生了嗎?

所以,做人做事必須得光明磊落,絕對不能做損人利己的事情!


再次,要不要離婚得看小兩口的意見,你最好不要強加干涉。

一對已經領了證的成年人,難道他們還不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嗎?除非兩人都是有問題的人?

究竟該不該離,該怎樣離?主要還得由小兩口自行決定,你最多就是提出值得參考的意見而已。

最後,愛情是沒有什麼規律可循的,有時候兩人相愛更多的是一時的衝動、一瞬間的激情而促成的。

也許你對這個兒媳婦極度的不滿,但是,人家小兩口之間愛的真誠、愛的熱烈,你又何必從中作梗,非得要拆散他們呢?


看似不般配的兩人,也可以相互扶持一輩子,而那些看似天作之合、金童玉女一般的夫妻,走著走著就散了的人比比皆是!愛情是毫無來由、最不依人控制的事情!順其自然就好!

總而言之,是你的終究會屬於你,而不是你的,再怎麼強求也很難得到,就算你拼盡全力得到了,最終也還是會失去。

如果女孩的病是真的,有各種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那麼,你可以依法追究她的責任,勝利的奪回屬於自己的一切。包括離婚,也一樣可以通過走法律途徑來實現。

相反的,如果這一切都只是你們的猜測而已,並不能拿出相關的證據來,那麼,請放手吧。為自己積點德,把更多的主動權交給小兩口來解決吧。


1只講述情感的貓咪


真實事件,我伯伯兒子也就是我堂哥,家裡條件一般,自幼喪母,有個親哥哥已經結婚了,我們這邊彩禮比較高要30多,所以伯伯攢兩個兒子的聘禮並不容易。

堂哥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同村女孩,覺得女孩有時候呆呆地,可能也覺得沒什麼以為害羞或者走神什麼的,反正不對勁也沒往深了想,還經常向我爸借車載女孩出去玩,由於媒婆不停的催,堂哥年齡也不小了,於是4天就決定領證了。

禮金什麼的都過了,證也扯了,還沒辦婚禮,孃家人就說既然結婚了,那以後女孩就交給你們照顧了。這也沒問題,接著孃家人又說你們繼續幫她看病吧!堂哥一家:???

原來女生有精神障礙,一直都在吃藥,因為藥物抑制,所以人有時候會呆呆地。???這30多萬數目也不小,婚前隱瞞了這麼重要的事情,婚後說繼續幫她出錢治療吧(* ̄m ̄)是誰都不能忍吧,關鍵是瞞著你,也不是說歧視看不起精神障礙的朋友…就主要就是被騙了的感覺……

後面他們就去孃家討要說法,最後結局是彩禮錢沒拿回來,然後離婚了。等於平白無故離了一次婚,人財兩空…

所以我勸相親的朋友最好仔細瞭解對方再做決定,因為媒婆為了成功得到份子錢,女生家人為了儘快找到接盤俠會隱瞞很多東西。當然談戀愛也一樣,只不過相親更速成些,風險也大。


流蘇7305637


為什麼亊前不作深入瞭解呢,現在是你後悔還是你兒子後悔呢,可能大家都有點吧!

我隔離村有個男人,他娶了一個比較矮小的女人,她矮小的程度連我自己也不敢相信,象個四五歲的少孩一樣,有一年春節我到她家作客,她帶著孩子在玩(三歲),我拿出兩封利市給孩子說:“這封給你另一個給你姐”,孩子爺爺一聽連忙說:“不是姐,是他媽媽”,我鄂然,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高低跟兩姐弟差不多,外人不說誰會想象得到一個那麼矮小的女人竟然是媽媽。有一次她兩夫妻鬧離婚,男人嫌她太矮,他父親聽後就說:“你們當初無眼見的嗎,結婚時她是用東西裹著來的嗎,雖然矮了點,但她人品好,似這樣好態度的人你上那找,離就容易,你想再娶就難了,你看附近幾個有的離了幾年,十幾年,到現在一直無人喜歡,家散了,寡佬一個,他們的遭遇你是有眼見的,如要離婚的話,那他們的今日就是你的明天,你想清楚”,一席話罵醒了他,再不說離婚了。

俗話說: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你兒子情況怎樣,看著辦吧


晚晚發夢


結婚了就代表著責任,結婚了以後發現人家不好。你這不是買東西也不是質量三包,當初你們在一起的時候你不是也知根知底的戀人嘛,所以我說作為這樣的人來講,你現在就是後悔了,找藉口,所以我說對於你這樣的男人我真的是不敢苟同,如果說你想要分手有一個理由就好,1萬個理由都是多餘的。


我哥們兒找個媳婦兒倒不是二級殘疾,可他這個媳婦兒好吃懶做,人家上學時長的就好看,真的是非常的漂亮,我這個同學拼命的去追求人家為人家還曾割過手腕,可就是他這個任勞任怨的勁兒,把這老婆給哄到家裡去了。哄到家裡,我這哥們兒也是一個很勤勞的人,但是從生活到現在已經十多年過去了,我哥們兒難免對自己做飯收拾屋子產生了一種厭煩的心理,有的時候常常想拿這個老婆什麼也不會幹為藉口離婚。我這哥們兒的母親卻說如果你要離婚媽媽就死給你看,人家給你生孩子對這個家是有貢獻的,再者說了,人家奸懶饞滑什麼也不做,那不是也當初你選擇的嗎?現在你後悔了,當初誰拉著你拿槍逼著你去娶這個女人了嗎?還不是你覺得這個女人你喜歡你才去選的嗎?我這哥們兒頓時啞口無言,到現在為止兩口子恩愛如初,兩個人儘量的都是讓著對方,所以我說有的時候,即便是你的妻子有一些毛病你也要包容擔當。


如果覺得老婆是二級殘疾的話,你想放棄這啥愛情,我想放就放棄吧,但是你不能讓人家包賠你什麼彩禮。因為這是你提出來的,所以你要買單,你要對人家的傷害負責任。


伊春美食美客


對殘疾人我們只能夠同情幫助國家也有條件的照顧,殘疾是一種不幸,都不願意殘疾,身疾心不殘。如果說是為了獲取達到自己的願望隱藏自己殘疾的身體,這就有點不對了。如果是有意隱瞞,這就屬於欺騙了。欺騙的手段達到結婚的目的,這種欺騙應該離婚,這種不能夠人道主義,該離婚就離婚。在這裡我不是歧視殘疾人。我也有殘疾人證3級。

我在年輕的時候,剛參加工作,工資少家庭條件不好。有個領導想把他的侄女介紹給我。領導還特意拿了兩張電影票叫我們去看電影。見面以後那個女的身體很苗條,可能沒有了35公斤。好不容易等到電影散場,我們就各奔東西。過幾天領導問我怎麼樣?我說我家裡很困難,我養不起林黛玉似的這種千金小姐,我不想找。我心裡實際上很不高興,覺得這個領導把這麼差的女人介紹跟我,我當時也沒在乎要去攀爬誰。這個領導就是欺騙我,把我看的太差了。幾十年過去了,我差一點又被一個女人騙了。我老伴兒生病去世以後,有個教師跑到我家說願意嫁給我。我一看她的臉黑不溜秋的,我就直接拒絕。後來他一個月就死了,原來她得肝癌症晚期。菩薩保佑菩薩保佑啊,這下我再也不想找趁女人吶。

回到原題,如果這女孩兒的殘疾不影響生活和生育,有感情的話還是不離婚;如果這女方的殘疾不能生兒育女的話那就只有離婚了,我們不能在同情殘疾人的情況下,用道德綁架,把別人也拖入到這種不幸之中。

現在離婚也是一種很正常的事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管是男的或者女的一定要在結婚前把自己的事情告訴對方,減少婚後的痛苦。

願天下人都能夠真誠相待,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告訴對方,不要把自己的隱私藏起來,把自己的不幸加在別人的身上。只有雙方喜歡和愛才能夠讓婚姻走到底。


劉金子


都說結婚之前要擦亮雙眼,此話不假。要不然,結婚後,後悔也晚了。

我因為工作關係,經常跟居民打交道。說說我走訪時遇到的一家人吧。

老兩口只有一個兒子,娶妻結婚生子,本來是正常的流程,不知哪個環節出岔子了,生完孩子後,兒媳婦的精神病犯了,成天不回家,婆婆家到處找才找回來。

婆婆問兒媳婦的父母是怎麼回事?女方孃家人一口咬定是女兒嫁出去生孩子得的產後抑鬱症,是婆婆家不善待她,導致抑鬱症變嚴重了,成了嚴重精神障礙。

(政府認為精神病的說法帶歧視性,幾類精神疾病統稱為嚴重精神障礙)

婆婆聽了不樂意了,說兒子老實的很,從沒虐待過兒媳婦,一定是結婚前女方孃家人隱瞞了精神病史,存在騙婚行為,毀了兒子的一生。

兒子本想離婚的,分別到民政局和法院去一問,離不了。民政局的人吧啦吧啦說了一大堆,總之就是不同意。兒子回來後一直悶悶不樂,後來乾脆到外地打工了。

女方孃家人和婆婆家只隔一條街,現在孃家人一看女婿離家出走了,趕緊跟婆婆說既然嫁了你家裡,死了也是你家的鬼。

婆婆氣的不得了,總是說兒媳婦害了她們一家,兒媳婦受了刺激就犯病了,

就白天出去一整天,晚上本能的回孃家住孃家人又連夜把她送到婆家,如此反覆,扯來扯去扯了幾年。

公公心軟,勸婆婆說算了,只要她不打砸不傷人不危害社會,就看在孫女的份上養她一生(孫女一直由婆家養)。

可惜,事事難料,今年公公突然心肌梗塞去世了,婆婆唯一的生活依靠沒了,心中更是憤憤不平,對兒媳婦沒有好話,估計是語言刺激太大了,兒媳婦的病情突然加重,聽說是孃家人把她送到精神病醫院了,一直沒出院。

婆婆見了我們,拉著我的手,絮絮叨叨的說要不是兒媳婦這樣,兒子不會不回來,爹爹也不會操勞過度去世,都怪孃家人……

兒媳婦我見過,長相比較清秀,而且比較乾淨,並不邋遢。婆婆雖然滿口怨言,但每晚兒媳婦回家,還是幫她洗漱。

不完全算狠心。

唉,只是造物弄人,婚前的錯誤需要婚後一生來承擔。希望多多從善,不求回報,但求心安吧。


青愛薇


你兒子一時衝動跟一個女孩領了結婚證,領完結婚證時候發現那個女孩是二級殘疾。

你的這個問題實在讓我們看不懂也看不明白,你兒子跟這個女孩兒認識多長時間了?一般來講殘疾人她的殘疾都是有外在表現的,你的兒子竟然沒發現她是殘疾人,難道有隱匿性殘疾嗎?

嗯應該說一般不體現在肢體上的殘疾,就像是精神類的疾病或者是智力方面的,但是如果是殘疾二級的話,那二級智障,那是應該從外表能看出來的,那除非是精神疾病,比如說精神分裂症啦,抑鬱症之類的,但是即使有精神類的疾病,在通過交往的過程當中,那也肯定會看出來呀,除非你兒子衝動之下,第1天跟人相識,第2天就領了結婚證。

如果你兒子真是在這種情況下領的結婚證,那也沒有什麼好辦法,那他只能申請離婚了,如果女方不同意,那也只能去法院起訴,如果真的是這個女方有精神病的話,即使到法院起訴恐怕也很難判離的。



藏在貝殼裡的一粒沙


我聽力殘疾,結婚的時候就知道了,反正現在公婆看不上我,基本上我們沒交流,連孩子他們也沒多疼,現在這樣是湊合過。畢竟我聽力殘疾還有孩子,離婚很難帶孩子生活。


你慣的我啊12


他有二級殘疾你兒子都看不見。那你兒子有幾級殘疾?用欺騙這個詞不準確一個巴掌啪不響


夏日檸檬蘇打水818181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這種殘疾狀況是很嚴重的。掩飾不了的。你兒子沒有發現任何不正常的現象幾乎是不可能的。也可能是先發生了關係懷孕後被迫領證。總之,要離婚有可能性,但是要給女方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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